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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将出资6500万贴息农村小额贷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2-09  浏览: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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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海南省农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积极性,2010年,海南省和市县政府将出资6500万元配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用于农村小额贷款贴息,力争实现农村小额贷款18亿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14日,海南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南省农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为加大对农村小额贷款的贴息力度,配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小额信贷投放,2010年起,设立海南省地方财政农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与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组成海南省农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结余滚存使用。

    《办法》扩大了海南省农村小额贷款贴息对象的范围,海南省农垦系统贫困户、农垦个体造林职工、农垦妇女职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新增的贴息对象。

    另外,《办法》对农村小额贷款贴息进行了制度上创新:第一,《办法》确立并贯彻了对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只要金融机构肯放贷款,政府就给予贴息”的原则;第二,为营造农村诚信环境,培养诚信意识,对地方贴息资金提出了事后贴息方式;第三,确立了省与市县共担地方贴息资金机制;第四,建立了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准备金补偿制度,对发放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准备金补偿,引导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放贷力度;第五,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地方财政贴息范围,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第六,简化了贷款贴息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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