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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值得推荐阅读的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论著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6-07-27  浏览:0

编者按:自2011年浙江大学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CCFC)推出“最值得阅读的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论著”遴选活动以来,中心已先后遴选了2010-2014年共五个年度的50余篇优秀农民合作组织研究论著,引起了业界的浓厚兴趣和广泛关注。为推动优秀合作经济理论成果与政府部门、实践工作者之间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理论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经浙江大学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CCFC)与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发展中心沟通协商,拟共同推介发布“2015年最值得推荐阅读的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论著”。需要说明的是,相较以往几个年度,为更好地促进合作社领域的产学研一体化,搭建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沟通桥梁,“2015年最值得阅读的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论著”区分了理论型和应用型论文,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合作社研究的“顶天立地”。另外还需强调的是,我们的推介既非对本年度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论著的优秀评选,也不意味着对其他论著的否认,更难免挂一漏万、遗珠失贝,惟愿我们的工作能更好地促进中国农民合作社事业的蓬勃发展。

  浙江大学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CCFC)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发展中心

  

 一、2015年最值得推荐阅读的著作

赵晓峰:《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9月版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本书探讨的中心主题是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问题,具体来讲即是在现有的行政体制框架下,地方社会是如何影响合作组织及合作制度创新与变迁的内生过程,决定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发展逻辑与实践成效的。为此,本书采用新经济社会学的学科视角,引入“嵌入性”理论,构建了一个综合性的“行政—结构∕文化”的分析框架,指出合作社是嵌入到特定的社会场域中,受各种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发展遵循着一定的社会逻辑,蕴藏着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本书的主要建树:一是运用综合性的“嵌入观”,对合作社制度表达与制度实践相背离的现象进行阐释,指出“嵌入式发展”是当前农民合作社的基本特征;二是提出用“村庄吸纳合作”与“大社区信任”作为分析概念分别阐释村域合作社与跨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三是论证合作社发展中信任建构与制度变迁的关系,为合作社跨地域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四是指出“社区滋养组织”与“组织再造社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既能够从社区中汲取儒家义利观等传统社会文化资源,推动合作制度创新的社会进程,也能够不断地“反哺”社区,对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五是立足异质性的社员基础,分析专业性合作社与综合性合作社的发展格局与发展前景。

  【推荐语】在以专业合作社为主流的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了许多所谓“异化”、“内卷化”、“假合作社”的不合意问题,从而公议纷纷,批评不断。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注意到这些不合意问题可能源于合作社是“嵌入”在我国独特的社会经济文化情境中的。该书作者基于真诚的社会关怀和多年的田野积累,直面当今农民合作的问题和困境,以著名的山西蒲韩社区农民协会为个案,其一,构建了一个“行政—结构∕文化”的分析框架,强调了当前农民合作社“嵌入式发展”的基本特征;其二,剖析了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异化的乡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结构性根源,提出了“村庄吸纳合作”的解释;其三,阐述了“社区滋养组织”与“组织再造社区”的合作社与村社良性互动的社会机制。

  在有关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众多研究中,一直以经济学领域研究较多,但近年来社会学领域研究渐渐增加,这是好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无论其是否有效或是否合意,从来就是经济机制与社会机制(包括文化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此意义上,该书即是近年来一本不可多得的以社会学视角透视新型农民合作社发生发展的好书,值得推荐。

  当然,也应该看到,一则该书在解释蒲韩社区农民协会以“社区滋养组织”发展跨村合作社时,并未清楚地回答如果不进行跨村合作是否就一定不能挣脱村社社会结构约束的问题,而且事实上该协会发生发展一直有赖于对乡村传统资源的汲取运用,那么,又如何区分得开哪些是值得摒弃的、哪些是值得汲取的?二则,也许是更深远的,就是就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而言,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的是,通过农民组织起来,究竟应建构地缘式的农村还是业缘式的农村?实际上,农民组织化不仅要关注组织形式建设,即以科学的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而非个人和少数人独断,还需关注组织形态的转换和进步,即是否应积极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流形态的业缘性农民组织和其他民间互助团体,以现代化组织形态和科学的组织形式推进农民组织化。对此问题的回答,显然会有很大的分歧。也期待该书作者今后能够提供更具阐释力的思考和回答。

   

二、2015年最值得推荐阅读的10篇理论型论文

1.崔宝玉:《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资本的动用机制与效应价值》,《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作需要追求效率性与合法性的同时实现,合作社大农通过政治性与商业性社会资本汲取外部资源与信息获取合作社的效率性,通过合作社内部社会资本整合获取合作社所需的合法性。合作社组织运作各类型间的动态演化体现了效率性与合法性及其实现机制的交替与转换,但效率性与合法性实现机制的顺利转换需要严格条件。大农领办型合作社不必然漂移于合作社的质性规定,否定合作社基本功能,关键在于大农在追求组织效率性的同时兼顾合作社的合法性,并建构效率性与合法性的转换机制,在更高的层次上构筑这两者之间的均衡。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资本;效率性;合法性;效应价值

  【推荐语】随着近年来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合作社运行的社会机制日益令人瞩目,社会资本、社会信任等主题也日益进入合作社研究的中心地带。该文即是一篇有价值的论文。该文力图建构一种合作社组织运作的社会资本分析框架,批判性地质疑大农领办型合作社就是天然背离合作社本质规定性的通行观点,进而阐释合作社的效率性与合法性及其实现机制的交替转换。值得指出的是,该文基于合作社中社会资本的丰富程度与民主治理的程度,把实践中的合作社治理分为四种基本型态,即横向科层型态、紧密网络型态、垂直科层型态与稀疏关系型态,这在近年来相关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从本质上讲,合作社是一种企业与共同体的复合体,因此,社会机制从来就是合作社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资本从来就是合作社运行的重要粘合剂,社会信任从来就是合作社运行的重要基石。在此意义上,这方面研究还刚刚起步,我们充满期待。  

 2.陈立辉、杨奇明、刘西川、李俊浩:《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治理:问题类型、制度特点及其有效性——基于5省160个样本村调查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15年第11期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基于5省160个样本村调查数据,本文概括中国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主要特点,并在揭示该组织治理问题具体表现形式的基础上评价其治理制度的有效性。调查分析表明:(1)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理事会既是日常管理机构,又是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由乡村精英构成;资金来源以国家财政资金为主,分配上注重积累并淡化盈余分配。(2)激励机制仅强调对管理者与借款者的激励,而对净储蓄者激励不足;监事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外部监督亟须加强和完善。(3)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呈净借款者主导倾向,且成员与管理者之间关系仍未得以彻底理顺。本文认为,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治理的关键点在于平衡净储蓄者—净借款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仅依靠成员参与、民主管理、相互制衡的治理制度安排是无法妥善解决这一冲突的。为此,本文建议以净储蓄者为焦点来完善产权激励与政府支持方式。

  【关键词】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治理问题;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推荐语】如果将合作金融更精细地分为合作金融制度、合作金融组织与合作金融形式,那么,在一定意义上,许多社区发展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信用合作,以及各类在农村小额贷款,虽然并不都是合作金融组织,但也具有合作金融形式。该文讨论的就是以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村级发展互助基金,是一个合作金融主题。该文基于5省160个样本村的调查,揭示了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净借款者主导倾向,评价了治理制度的有限有效性。一般认为,民主参与是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硬核,激励兼容则是其发展关键。然而,就经典的合作金融而言,在信贷可得性和资金来源的股权性质前提下,“社员主权”是一个必然的治理后果,这几乎必然就导致了一种具有特殊制度意义的“大锅饭激励”。换言之,形式上的民主既不必然导致激励兼容,也不必然排除“内部人控制”。因此,该文的主要结论及建议无疑是具有一定启发性的。此外,这个年轻的研究团队近年来成果频出,质量不错,值得点赞。 

 3.管珊、万江红、钟涨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网络化治理——基于鄂东H合作社的案例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 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是影响其组织绩效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文以鄂东H合作社为例,分析了一个股权配置虚化的合作社是如何通过网络化治理获得良好组织绩效的。研究发现,H合作社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了网络化治理:一是合作社通过理事会骨干社员在各村庄设置独立分社的方式,扩张了组织规模,实现了合作社的横向联合;二是合作社各分社通过设置“技术员”角色,实现了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嵌入,建立了组织内部的信任关系。H合作社网络化治理的实质在于组织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信任机制,从而降低了它在规模扩张和与农户合作中的交易费用。本文研究的启示是:合作社的治理结构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网络。通过关系网络运作,合作社不仅可以实现跨区域的横向合作,增强竞争力,而且能够动员普通社员参与其发展,保持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因此,网络化治理是合作社的一种重要治理模式。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网络化治理; 激励机制; 信任机制; 交易费用

  【推荐语】从本质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治理结构,而非其它,因此,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是影响其组织绩效的关键因素之一。该文以组织社会学的独特视角,具体剖析了鄂东H合作社是如何通过网络化治理获得良好组织绩效的,具体的就是在各村庄设置独立分社、在各分社设置“技术员”角色,以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信任机制。进而,作者们指出合作社的治理结构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网络,并认为网络化治理是合作社的一种重要治理模式,这些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当然,该案例还有较大的挖掘空间,譬如该文虽提及该合作社是“股权配置虚化”的,但没有过多涉及。其实,恰恰值得指出的,在该案例中,“各分社财务独立,分社社长拥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合作社通过“技术员”收购中药材,“技术员”与农民是交易关系,由此不难看出,H合作社实际上是一家有效治理的协会型、联盟型农村合作组织。   

 4.黄宗智:《农业合作化路径选择的两大盲点:东亚农业合作化历史经验的启示》,《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

  【摘要】 政府和乡建运动者多认为农业合作社必须是完全自发的农民组织。同时,政府更认为,农业现代化必须依赖规模化的大农场。本文论证,这是当前关于农业合作化路径选择的两大盲点,既不符合经济逻辑,也与历史上人多地少小农经济现代化最成功的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历史经验相悖。东亚历史经验的成功之处正在于其把战前日本政府(或其占领下)原有的由上而下的农政,战后在美国占领或决定性影响下,其相当部分转让给农民合作组织,由此来推动由下而上的民主合作化。同时,和东亚合作化历史经验一样,中国农业需要的不是“横向一体化”的大农场,而是小农场+合作社提供的产、加、销“纵向一体化”服务,由此来克服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困境。如此的路径意味的不是如今中国偏重一己“私利”的激励机制,而是“公益”化的私利机制。这才是中国农业和农政应该做的选择。

  【关键词】 日本农政; 民主化合作社; 小农场vs.大农场;横向一体化vs.纵向一体化;“私利”vs.“公益”

  【推荐语】近年来,黄宗智先生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及合作化进程进行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研究,该文即为一例。该文提出了两个相关联的重要判断,一是东亚农业合作化历史经验在于“国家领导+农民自治”;二是中国农业现代化模式应是东亚“小而精”的,而非英美“大而粗”的;进而提出中国应该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着力建构“公益”化的私利机制。黄先生的第二个判断实际上是近年来他一再强调的,而令人特别感触的则是其第一个判断。他并未如很多研究者那样感慨中国农民合作社异化问题,相反地,他看到了在现今的制度环境下,约有20%的合作社比较规范,实属“了不起的绩效”。而且,他还指出“战前和21世纪日本农协的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今后的短、中期。目前,中国需要借鉴的是日本战后几十年农业黄金时期的经验。它展示的是一个国家领导与农民自治相结合的合作社经验。”不过,他并没有告诉人们,在政府强势引导和治理下,“国家领导+农民自治”模式今后如何真正“从一个管控的体系转化为一个服务的体系。” 

 5.刘同山、孔祥智:《协作失灵、精英行为与农民合作秩序的演进》,《商业经济与管理》2015年第10期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摘要】 乡村精英的小集团行动和资源互补性造成的协作失灵,是当前农民合作社泛松散化的原因。普遍存在的精英依赖可能为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精英解”。精英二元效用模型表明,合作社精英不仅追求经济收益(利己),还看重声望、成就感等社会收益(利他),其行为具有利他利己二元特征。精英的利他行为有助于推动合作社走出低水平均衡陷阱。不过,合作社经营状况的改善会使精英更看重经济收益进而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精英侵占”开始出现。幸运的是,不断增加的社会收益可以进一步激发精英的利他选择,推动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高水平合作。因此,政府应强化精英的利他行为,促进农民合作秩序演进。

  【关键词】 协作失灵; 二元效用; 精英行为; 合作社发展; 仁发合作社

  【推荐语】精英控制、合作松散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饱受争议的一点。相当多的研究者和批评者都认为精英控制是造成合作社异化的重要原因,为此,该文给出了自己的判断。作者认为,合作社精英具有利他利己二元行为特征,既追求经济收益(利己),还看重声望、成就感等社会收益(利他)。作者利用黑龙江克山县仁发合作社的典型案例,考察了协作失灵、精英的利他利己行为与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关系,认为这些精英的利他行为有助于推动合作社走出低水平均衡陷阱。该文的价值指出了有可能通过增加社会收益,促使精英做出偏于利他的行为选择,这对农民合作社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不过,或许应该指出,乡村精英以小集团行动改变农民合作失灵困境,虽有较充分的理论支撑和一些现实案例,但不能忽视其生效的前提条件:有利的行动逻辑起点、有效的经营运行,还要有及时且足够的外部合法性资源和社会性收益的输入,等等;换言之,其前提条件是比较复杂多元的,这也是为何许多合作社虽有精英,却难以打破协作博弈困境的原因,也是为何仁发合作社常被质疑是否孤例的原因吧。 

 6.秦愚:《农业合作社的资本问题——基于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15年第7期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摘要】 与企业进行交易的一类客户成为企业所有者并按惠顾数量分配所有权时就形成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所有者是农产品生产者,合作社质的规定性决定农业合作社中的资本处于重要但不是首要地位,于是产生了农业合作社的资本困境。对于农业合作社中的资本,既不能等同投资者导向企业中的所有者资本,也不能轻视或敌视。新型农业合作社通过制度创新有效减轻了资本困境。中国农户的弱质性加剧了资本困境,农民专业合作社试图通过引入出资者作为成员来应对,但由于出资者掌握所有权导致突破了合作社质的规定性。解决中国农业合作社资本问题的出路是摒弃农业资本主义观念影响,发展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社。

  【关键词】 农业合作社;所有者资本;所有权;资本困境;农业资本主义

  【推荐语】这是一篇内容饱满、态度鲜明的学术论文,值得推荐。资本问题,既是农业合作社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一个内容复杂的问题,它实际涉及出资、公共积累、所有权(这里又有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问题)等众多具体问题。该文在对合作社资本问题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详细讨论了农业合作社的资本实践和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问题,进而批评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刚起步就引入服务提供者作为成员和向资本分权”,认为“资本化、股份合作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倡导者夸大了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程度,夸大了农业合作社的经营难度,夸大了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普遍性”,提出“中国应对合作社资本困境过程中需要摆脱农业资本主义观念影响,形成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社发展道路。”应该说,该文的论证是严肃的,观点也具有显著的批判性、思辨性和启发性,也是近年来作者数篇有价值的论文的延续。当然,更期待作者在进一步研究中提出一些建构性意见。 

 7.王鹏、于宏、霍学喜:《退社行为对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分析——来自渤海湾优势区211户退社果农的实证》,《中国农村观察》2015年第2期

  【作者单位】 青岛大学商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 基于目前合作社中存在的农户退社现象,本文利用211个有效样本实证分析了果农退社行为与果农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研究发现:其一,从整体看,果农退社的四种方式均会对果农合作社可持续发展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且负向影响程度由大到小依次为被迫退社、盲从退社、主动退社、隐形退社。其二,从细分维度看,一方面,主动退社、被迫退社和盲从退社会对合作社内部凝聚力、成员积极性产生负向影响,而隐形退社则对这二者无影响;另一方面,四种退社方式均会对合作社组织声誉、政府资源利用产生负向影响。其三,从发展水平看,果农退社方式对高水平果农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的负向影响程度相对轻微,且主动退社行为对高水平果农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四,从比较分析看,果农退社方式对中、低发展水平合作社具有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影响。本文研究结论对合作社管理者采取差异化措施防止退社现象蔓延、优化退社制度安排以及有效利用政府资源具有一定的启发。

  【关键词】 退社行为; 果农合作社; Logit模型

  【推荐语】在合作社治理问题上,退社是社员控制权的终结表现,即“用脚投票”。退社行为表明委托人通过放弃控制权来行使控制权。然而,这个问题一直缺少关注和研究,因此,该文至少在选题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而且,该文以比较规范的实证方法,区分了样本果农的被迫退社、盲从退社、主动退社、隐形退社等四种退社方式,注意了退社方式对不同水平合作社的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影响,得到了一些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价值的结论和启示。现实中,退社的社员不多,正如解散的合作社也不多,但这绝不意味着退社行为(或合作社解散行为)不重要。该文能够注意到退社这一实际具有战略性的社员控制行为,这种学术敏锐性值得赞许。希望今后多一些这样的既具有学术敏锐性,又具有学术规范性的论文。 

8.杨丹、刘自敏、徐旭初:《环境异质性、合作社交叉效率与合作关系识别》,《农业技术经济》2015年第3期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 考虑到传统DEA模型中决策单元存在环境异质性及自评价效率客观性不足的问题,本文构建了三阶段DEA交叉效率模型,利用重庆市合作社调查的随机抽样数据,分析了合作社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各类投入资源的不同影响,同时,在考虑不同类型合作社市场关系的基础上考察基于合作社之间竞争合作关系的交叉效率值,并构建测度合作社市场关系的合作指数。研究结果表明,外部环境对合作社的投入资源有显著影响,交叉效率值与自评价效率值有显著差异,效率值较高的合作社其合作指数也较高。提出积极改善外部市场环境、提高纯技术效率、加强合作社之间多种形式的合作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合作社; 环境变量; 交叉效率; 合作指数; 三阶段DEA;

  【推荐语】合作社效率的测定是农业经济研究领域中的热点话题。近年来,基于自助法与蒙特卡洛模拟等方法,对合作社效率的研究有了长足进展,但仍然忽略了对合作社所处的异质性环境、合作社之间的市场关系的刻画。该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三阶段DEA方法,过滤掉异质性的环境因素及随机因素,得到准确的合作社效率评价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利用交叉效率方法,对合作社之间的市场关系进行分析,最终得到了考虑合作社之间竞争合作关系的效率评价结果。该文可能的贡献在于,考虑了合作社所处外部环境的异质性,也考虑了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系及其交叉效率,从而使近年来的合作社效率研究进了一步。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该文并非为计量而计量,而是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学术追求,值得赞许。 

9.严海蓉 陈航英:《农村合作社运动与第三条道路:争论与反思》,《开放时代》2015年第2期

  【作者单位】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

  【摘要】 农村合作社运动正盛行中国,然而这种盛行背后却已存在诸多争议。有些人质疑是否应该提倡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人则批评现今大部分合作社都是“假”合作社;还有些人提出应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性农民协会作为仿效对象。这些争论既关乎农村合作社,但又不局限于农村合作社,实际上涉及了中国发展的道路之争。20世纪30年代,农村合作社在中国也曾风靡一时,与之相伴的则是知识分子对中国未来的激烈争辩。本文将比较两个时期的知识分子关于发展农村合作社的观点和争论,这不仅是因为,两次合作社运动在社会认知方面、社会性质的判断和社会改良诉求方面有可比之处,更是因为两次运动各自存在着的结构性困境。在中国农村迅速变迁的当下,20世纪30年代那场论辩的回顾,可以给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启示。

  【关键词】假合作社; 农村分化; 梁漱溟

  【推荐语】之所以推荐阅读该文,主要是因为作者在近年来数篇论文中对新时期中国农村社会分化、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运动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思考,该文即为有关合作经济的一例。在该文中,作者比较了20世纪30年代和当前这两个时期的知识分子关于发展农村合作社的观点和争论,认为新老乡建运动具有相似的自我定位,即针对正在发生的、威胁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一场社会改良,其目标是在当前政治经济结构下探寻中国另一种发展的可能性。不难看出,作者或许由于居于香港或是既有的学术先见的原因,几乎选择性地注意了一些相关文献(其实只是大陆地区近年来一部分文献)。不过,她们难能可贵地秉承了社会学的批评理论传统和阶级分析方法,摒弃了大陆许多学者重视技术性分析的通行研究路径,既质疑主流的新自由主义话语,也不盲从集体化倾向,力图从不同于主流的批评理论脉络下来理解中国的农政问题(包括农民合作组织问题)。无论如何,她们体现出非同寻常的社会情怀和研究路径。 

10.苑鹏:《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合作制与集体所有制关系的再认识》,《中国农村经济》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制理论是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小农的灭亡或注定沦为农业工人的社会经济制度为研究前提,以彻底解放农民的价值关怀以及小农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同盟军为基本出发点。合作制与最终实现生产资料全社会所有制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所有制理论中,集体所有制等同于全社会所有制;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话题体系下,集体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国家所有制的概念是相同的,两者是交叉使用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集体”概念是指生产者作为自由人的共同体,并不存在剥夺了个人所有权的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

  【关键词】合作制; 集体所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制理论; 合作经济; 集体经济

  【推荐语】当下,合作经济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们已经多不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制理论了,更不了解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合作制与集体制的理论了;与此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迅疾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全面开展,合作制、集体制和股份制纠结在一起。在此现实的理论和实践背景下,该文通过梳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所有制和合作制理论的经典文献,对合作制与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做了系统性、探索性的阐释和分析,显现出难能可贵的理论价值,无疑是近年来难得的一篇理论成果。由该文,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应该坚持马克思恩格斯赋予合作制的劳动雇佣资本的基本制度旨趣,尊重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合作制与集体制的历史语境,科学把握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合作制与集体制的历史论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道路。 

 

三、2015年最值得推荐阅读的10篇应用型论文

 1.程国强、罗必良、郭晓明:《农业共营制: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新突破》,《红旗文稿》2015年第9期

  【作者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华南农业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摘要】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与劳动力的快速流动,我国农业经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发展不仅要面对谁来种田的现实问题,更要应对“种怎样的田”和“怎样种田”的深层难题。四川崇州经过近4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户为核心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三位一体的“农业共营制”模式。

  【关键词】 职业经理人;股份合作社;土地经营;社会化服务

  【推荐语】“谁来种地,如何种地,怎样种地”正成为当前各地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突出共性问题。从2010年开始探索的崇州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就是其中的先行者之一。该文的实践价值在于,系统而又生动地总结出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户为核心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三位一体的崇州“农业共营制”模式,形成了重要的后续理论、实践和政策影响。农业共营制”模式尤为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月,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崇州市调研时,给予其充分肯定;7月,崇州模式又被列为全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现场会参观现场;2016年,由国家发改委主办的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专题培训班又在崇州开班、交流相关经验。这篇文章也因此成为近年来少有的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助推实践发展的好文。  

 2.何安华:《土地股份合作机制与合作稳定性——苏州合作农场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比较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 在介绍合作农场这一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本文结合苏州市的3个村庄案例,考察了在同一外部政策环境下农业合作组织的合作机制对组织与农户间合作稳定性的影响。农业合作组织和土地入股农户之间有内在的合作激励:通过合作,土地入股农户可以增加收入和公平分享土地收益;农业合作组织可以获得期模效益和政策奖补资金。比较合作农场和“内股外租”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发现,合作农场和农户间的土地要素合作关系更加稳定。这种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合作农场选择了更为有效的自我积累机制、风险现避机制和技术投入机制去创造更多利益,采用了较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长期和正式的土地要素契约、专用性资产投资强化了合作农场和农户间的合作锁定关系;狭小的土地流转市场空间造成交易对象搜寻成本较高,从而促成农户继续与合作农场合作。

  【关键词】 土地股份合作; 合作农场; 合作机制

  【推荐语】在土地股份合作的实践探索上,苏州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该文的价值在于在介绍合作农场的概念和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通过三个个案陈述,比较分析了在同一外部政策环境下,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农场之间的差异化的合作机制对农户股份合作稳定性的影响,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了解和认识不同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形式及其适用条件。透过这个理论分析,也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认识苏南的土地股份合作实践,引发对土地股份合作的更多实践思考。当然,作者未来或许还可以进一步去研究,相较窑镇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每年都发生的农户退社现象,东林合作农场、临江合作农场的农户稳定合作态势,是否是当地的区位与资源条件相对不受外来土地租种者青睐,还是这两家合作社拥有更厉害的企业家能人提升了组织发展水平。 

 3.廖祖君、郭晓鸣:《中国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演变的逻辑与方向:一个产业链整合的分析框架》,《中国农村经济》2015年第2期

  【作者单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摘要】 现实考察表明,中国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呈现出沿着小农户、农业公司、“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路径不断创新和改进的显著趋势。理论分析发现,其背后的原因是,农业产业链发生着由分离走向整合、由纵向整合走向混合整合的明显变化。其政策含义在于,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民合作社在以产业链整合为核心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演变中作用日益凸显,应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促进农民合作社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使其作为龙头进行产业链整合的能力得到实质性提升,消除推进农业产业化与保护农民利益在某种程度上的“二律背反”现象。

  【关键词】 农业经营组织; 产业链整合; 一体化; 农民合作社

  【推荐语】该文对近年来我国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演变给出了一个颇具说服力的阐释,值得推荐。该文首先指出了中国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的路径演变趋势,进而提出我国农业产业链正在发生着由分离走向整合、由纵向整合走向混合整合的明显变化。作者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等,说明这种农业产业链的混合一体化整合,是在当前特殊的资源禀赋、产权框架和农业支持政策下约束下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的次优选择,而在这过程中农民合作社的的作用也会日益突出。因此,该文有助于实务部门和理论界更加清醒地认识我国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现实状态,尊重实践经验探索,得以摆脱对到底是以合作社还是以龙头企业为组织体系核心的过分纠结。当然,研究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的形成和演变,其实也不能忽视产业、产区的差异性及其影响,毕竟不同产业、不同产区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可能会呈现出迥异的演化轨迹。 

4.任大鹏、王敬培:《法律与政策对合作社益贫性的引导价值》,《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摘要】 由于实践中的合作社日渐表现出明显的趋利性与公司化倾向,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也主要集中于市场力量引导下的合作社特征:或则表达对合作社趋利性的不满,呼吁政府加强对合作社监管;或则论证合作社公司化倾向的合理性。然而,与市场力量相对,法律和政策的力量在合作社发展中已经发挥了特殊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作用最初似乎表现为一种政策交易,但最终却可内化为合作社发挥其益贫性或社会功能的动力。

  【关键词】 合作社; 法律与政策; 市场; 益贫性; 趋利性

  【推荐语】在当前扶贫攻坚的背景下,合作社被赋予较大的益贫期待,也颇受达致益贫的质疑。近些年来,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共同作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出了趋利性和服务性的双重属性。实际上,合作社虽然具有“天然的”益贫性,但合作社并不“必须”帮助贫困人口,换言之,合作社往往具有客观益贫性,并无主观益贫性。因此,问题就在于如何引导和帮助合作社达致益贫效果。该文的价值,在于指出了政策和法律的力量对于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特殊引导价值,并且指出了这种引导看似是一种外在的政策交易,引发一些所谓政策套利现象,但其最终能内化为合作社发挥益贫性或社会功能的动力。这就有助于促使政府部门更为坚定地推动政策和法律完善,从制度层面引导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5.邵科、徐旭初:《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理论思考与对策思路》,《农村工作通讯》2015年第6期

  【作者单位】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中国特定土地制度下的产物,它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户自愿以农地经营权入股,并据此参与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根据股权、治理、分配、经营等四个不同的维度视角,可以将土地股份合作社划分为多种理论模式。在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土地股份合作社表现出了差异化的类型特征。当前,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宏观支持态度已基本明晰,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实践探索,但要想进一步推动中央政策的落地生根,真正实现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本意,尚需在法律法规等层面进行突破和完善,并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层次回答。

  【关键词】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经营权;农地制度

  【推荐语】近年来,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获得了不同程度地发展,已成为我国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基本形式之一。该文比较清晰地指出了根据股权、治理、分配、经营等四个维度,可以将土地股份合作社划分为多种理论模式,并探讨了在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土地股份合作社表现出了差异化的实践类型特征,而且还深层次探讨了土地入股是物权性流转还是债权性流转等五个理论与政策难点问题。该文有助于帮助政府部门更加清晰地定位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助于政府部门制定合理政策规定引导其稳步健康发展。我们期待有更多的这样既具理论指导性、又紧密结合现实的论文。 

6.仝志辉:《农民合作:“三位一体”及其依据》,《农业经济学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2期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摘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最终实现统分结合的战略抉择,是使农业和农村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道路,它既是农村体制改革应该确立的战略目标,也是一条可以走通的战略路径。本文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理论探索、农村市场化的限度、农业合作的理论逻辑以及现实条件下的可行路径等方面对此加以论证。

  【关键词】“三位一体”;农民;合作;战略

  【推荐语】当前,以浙江为代表的一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新型组织化道路。该文描述了源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理论构想,分析了当前“三位一体”农民合作发展的总体态势,论证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现实和理论根据,进而讨论了合法性赋予、供销社转型和融入、发展新型合作金融、以乡镇为支点发展“三位一体”基层合作组织等问题。该文有助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合作社实践者更加清楚地把握我国农民合作的发展趋势,更加深入地认识发展农民合作对于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远意义。此外,还建议同时参考申龙均、高强的相关论文:《我国加快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初探》,《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 

 7.王军:《中国农民合作社变异的经济逻辑》,《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年第1期

  【作者单位】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作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 本文把农民合作社看作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签订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进而分析了中国农民合作社变异的经济逻辑。决定合作社成败的企业家人力资本在合作社的契约集合中很少体现,具有能动性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就会积极寻求合作社的控制权以谋求人力资本的回报,并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运营合作社。

  【关键词】 合作社; 变异; 经济逻辑

  【推荐语】当前,所谓假合作社、翻盘合作社等所谓合作社变异情况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该文思路清晰地描述了农民合作社变异的经济逻辑,指出了多要素的合作导致了成员的异质性、成员的异质性决定了合作社治理结构上的少数人控制,这种治理结构又导致了订单农业型、企业化型等非经典意义上的合作社运营模式。而这一合作社变异基本逻辑成立的背后本质是企业家才能积极寻求合作社的控制权以谋求人力资本投入上的回报。这就有助于合作社实践者和相关政府部门更加客观认识所谓企业家能人问题,更合理地给予企业家人力资本定价,规范企业家行为,以赢得合作社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8.徐旭初:《谈谈合作社的真假:合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中国农民合作社》2015年第12期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摘要】我们常常讲农业组织化。实际上,农业组织化至少包括农业的合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等三方面。我们或许能够更通透地看待众多所谓真假合作社现象了:中国许许多多的合作社因为同时包含了合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功能内容,所以,他们就不怎么“规范”!

  【关键词】合作化;产业化;社会化

  【推荐语】这篇文章只有短短一千多字,却说出了一些长文没有说清楚的道理。合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等概念名词大家都经常听说,但并不是每位行业人士尤其是实践工作者都能区分其概念内容。该文的价值正在于通过短小精悍的语言,非常浅显地解释了农业的合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问题:合作化在于省钱,产业化在于赚钱,社会化在于外包。作者还指出无论如何,不能因为一些合作社更多发挥了(内部)产业化、(外部)社会化功能,就简单斥之为“假合作社”。同时,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近些年来,《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一直尝试通过开辟合作论坛等栏目,邀请国内著名的合作经济学者撰文将相对深奥的理论问题转为通俗易懂的普及文章,传播给合作社理事长和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等。这种传播合作社知识、打造桥梁纽带的努力非常值得肯定。 

 9、苑鹏:《日本综合农协的发展经验及其对中国农村合作社道路的借鉴》,《农村经济》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文章回顾了日本综合农协发展的历史背景,指出二战后百废待兴的“天时”、小农高度依赖综合农协的“地利”、以及东亚小农水田文化的“人和”等历史条件助推了日本综合农协的发展壮大,并使综合农协具有社团组织、经济组织、政治组织的多元化组织属性。文章分析了半个世纪以来综合农协的去农化、去合作化、体制官僚化的蜕变,指出综合农协目前已经成为日本政府推行农业改革的最大阻力。文章认为中国不宜推广日本综合农协模式。

  【关键词】 日本综合农协; 国外农业合作组织; 合作社

  【推荐语】东亚的几个国家(地区)农民具有小农兼业的共性特性,在二战以后又通过发展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腾飞。因此,近二三十年来,国内理论界一直都有学习日韩等国经验、走综合农协发展道路的呼声,并在实践领域进行了不少实践探索,尤其是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规范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的情况下,这种要求转向综合农协发展模式的声音就显得更加耐人寻味。该文的价值正在于其深刻揭示了日本农协的发展壮大是得益于二战后日本特殊的“天时、地利、人和”条件。然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已经发生了巨变,不再具备日本农协发展所依赖的农民均质性、农村社会封闭性、以及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的制度性垄断等条件。因此,作者明确指出,日本农协模式在我国农村难以推广。作者还指出,当前的日本农协正面临去农化、去合作化、体制官僚化的蜕变,已经成为日本政府推行农业改革的最大阻力。所以,这篇文章有助于理论界和实务界更加清醒认识发展综合农协的适用条件,不照搬日韩等国的过去经验。 

 10.赵泉民:《合作社组织嵌入与乡村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作者单位】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摘要】 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一方面为乡村社会带来新型复杂的经济结构和其所包含的纷繁的利益关系,致使原有的村庄治理基础逐步瓦解;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村庄治理的“生态系统”,为现有乡村治理增添了新的博弈主体,提供了新的重构的启示。合作社组织之所以能够参与乡村治理,就在于其以“经济业务”作为手段,通过“利益导控”引导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农民的社会行为与选择,进而“统合”乡村社会,在此过程中逐渐改变先前的由政府和“类政府”(村党委与村委会等)等体制性色彩极强的组织所主导、以“强制性秩序维持”为核心目标的“单中心”治理结构,走向以“多主体协同”为手段和“协商性整合”为取向的新型治理结构。合作社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表明市场化、契约化、组织化越来越深地嵌入进乡村基层治理机制之中。

  【关键词】 合作社组织; 乡村治理结构; 转型

  【推荐语】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也是农村地区国家逐步退场而市场力量与社会空间逐步增大的过程。合作社的发展加速了这种乡村治理结构的分化和重组。该文在分析转型期乡村社会治理的应然状态和面临的结构性困境的基础上,指出了合作社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系统阐述了合作社参与后村域层面将会逐步构建起以多主体协同为手段和协商性整合为取向的新型治理结构,有助于促进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市场化、契约化、组织化。尽管不应赋予合作社过多的社会功能期待,但合作社正日益显现出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可能。因此,该文非常有助于实践工作者更加全面系统地认识合作社对于农村基层组织治理的影响,更好借助合作社促进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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