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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经管站多措并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2-09  浏览:161

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一是争取省财政项目支持。经县区农业、财政部门推荐,省、市有关部门组织考评,该市有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获得省财政扶持,全市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得到扶持资金315万元。其中获得A类扶持项目的合作社有3家,每家获得30万元的扶持,获得B类扶持项目的合作社有15家,每家获得15万元的扶持。二是争取市本级财政支持。2009年安排扶持资金150万元。在各县区推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点申报单位基础上,经组织专家深入实地综合考评,确定南昌县旺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09年度的市级示范点,每家给予5万元的扶持资金。三是把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列入了新农村建设内容。四是鼓励支持扶贫开发重点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低收入农户致富,只要是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合作社,并确实带动了低收入农民致富效果明显的,都给予一定的支持。五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首先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审标准中,把龙头企业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其中的一个条件。其次是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鼓励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具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龙头企业,在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一是举办培训班。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南昌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委托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2009年11月10-18日在南昌市环湖宾馆分三期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阳光工程”培训班。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项目申报要求与扶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与会计核算流程图,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合作社会计核算实务与会计报表;合作社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与档案管理进行了详细讲解。全市四县三区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60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实行分类指导,合力推进合作社组建。对拟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暂不具备条件但具有合作基础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适时引导其登记;对计划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其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申请登记应提交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使合作社迅速发展,到2009年9月底,该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达1506家。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一是指导各家合作社申报注册商标和原产地标识保护,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目前从事加工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都有注册商标(如鄱阳、香炉峰、马游山、田昌、洪玉、三健、剑霞、久鸿、铭顶、幸达、杨芳香、即可、三江口等),有些品牌在社会上已经有一定的知名度;军山湖清水大阐蟹和生米藠头两个品牌获得了原产地标识保护;其他类型的合作社中也有不少合作社正在积极想办法申报注册商标和原产地标识保护。二是推荐有关合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以“亮品牌、走出去、树形象、占市场、求发展”为指导思想,本着“宣传推介、展销订货、提升品牌”的思路,先后组织有关合作社参加全省农林产品博览会,2008江苏省第二届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展销会,第五届江西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三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12月19日组织10家合作社参加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超对接项目签约仪式。指导江西小洲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开辟农产品直销店,目前该合作社在南昌城区开了10家农产品直销店,连接了多家合作社产品进驻,此举有利于拓宽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农产品销售平台,扩大合作社产品的影响力,打响合作社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少农产品销售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让利于合作社成员和消费者,增加成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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