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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2-09  浏览:636

新华报业网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今起正式施行。《条例》学习贯彻新闻发布会昨天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的喜人局面。截至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到2.7万个,参加农户比重提高到36%,依法登记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居全国首位。

  黄莉新说,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作中,一要在提高合作社规模上取得新突破,重点培大做强一批运作规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二要在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利润;三要在丰富合作社发展类型上取得新突破;四要在维护合作社成员利益上取得新突破;五要在加强政策扶持上取得新突破。

  丁解民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沈纯中 周静文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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