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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数字营销管理模式研究
作者:王亚卓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 2009年第12期     日期:2010-02-26  浏览:222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最具活力的生产单位,数字营销是日新月异的数字时代极具研究价值的市场营销方向之一。将二者有效结合,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字营销管理模式,通过手机和互联网两个平台有效地帮助合作社进行农资流通和农产品流通的渠道建设以及合作社内部管理、市场推广、技术指导等营销管理工作。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数字营销; 数字营销管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分析
专家预言:“21世纪的中国农村,将是合作经济组织大放异彩的世纪。”这一预言渐渐演变成为农民鲜活的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30年前由推行“大包干”而确立的“家庭竞争”模式,逐渐步入“家庭竞争”与“组织竞争”并行的态势。事实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出现之时起,就一直鲜明地体现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特征。数据显示,加入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一般农户收入通常高出20%以上,有的高出30%以上甚至更多,同时各地的专业合作社还极大地解决了农民就业的问题。据报道,浙江省1 /3以上的农民参加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这促进该省农民人均收入连续23年保持全国各省区第一。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成员数已经上升到了3486万,成员数占农户比重的13. 8%。另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到2008年6月底,全国依法新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8072家,入社成员达771850人。

山东省是全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早的省份。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各地就涌现出了大量的具有合作经济性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到2008年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24619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4620个,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59% ,数量居于全国首位;入社(会)成员总数达到333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5. 7%;带动农户43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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