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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住房合作社 鼓励个人合作建房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3-01  浏览:86

      房价高、买房难近几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民建河南省委员会在一份“关于解决普通工薪阶层住房问题”的提案中建议,除了扩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还应积极发展住房合作社,鼓励个人集资合作建房。

  提案中说,住房合作社是指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城市中低收入者自愿参加、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合作组织,以建房资金融通及储蓄、建设和管理一体化等方式解决和改善自身住房条件,在政府扶持和资助下,实现独立核算、民主管理、社员自治、自我服务。西方很多国家都有多种形式的住房合作社,利用居民的集体力量合作建房,取得了成功经验。提案建议,住房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也应成为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一部分。各级政府要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既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多建普通低价商品房,又鼓励支持个人在住房合作社框架内集资合作建房,从而多渠道解决和改善普通工薪阶层的住房问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回复此提案时明确表示,将支持远离市区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解决企业住房困难问题,并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住房合作社和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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