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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9年末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406家
作者:佚名     来源:千龙网讯 2010年2月3日     日期:2010-03-08  浏览:53

 千龙网讯 2010年2月3日,市人大和市政府召开学习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座谈会。据悉,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建设,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快速发展。

  截止到2009年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3406家,辐射农户42.7万户,占全市一产农户的66%,已经从发展之初的种植、养殖扩大到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民家庭手工业、农业休闲观光和民俗旅游以及农机作业服务、农民用水、农业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效提高了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了农民增收。从全市总体情况看,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入社农户普遍增收20%以上。

  会议正式启动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会议要求各区县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办法》,切实把宣传普及工作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落实到干部、群众之中;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农业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法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合力,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郊区县要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实施好《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支持有条件的示范社开展农产品深加工、配建仓储与运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示范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支持示范社组织成员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示范社工作试点等各项工作,促进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指导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依法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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