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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市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3-23  浏览:56

      宁国市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功能培育,市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今年又深化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调整,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从今年起,奖励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运行经营达一个财年的,有固定经营活动场所、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宁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三级标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经考核认定达三级标准以上的合作社,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0.3万元。经考核认定为3级标准、2级标准和1级标准的合作社,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2万元和3万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自己的品牌,自产的农产品以合作社为申报主体的注册商标,每件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0.1万元。被宣城市、省和国家列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2万元和3万元。信息化建设列入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三级标准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实施信息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纳入申报、评选范围。预计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可获得市财政奖励资金达76.6万元。  

    据悉,截至目前,该市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家,对提高该市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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