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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桓台县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91家
作者:佚名     来源:齐鲁热线 2010-3-31     日期:2010-03-31  浏览:66

          日益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成为桓台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来自桓台县工商局的消息,截至2009年底,桓台县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91家,涵盖特色农副产品种养殖加工、农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联合作业等9大类产业,带动农户20000余户,每年直接促进农民人均增收3000多元,为全县“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桓台县工商局出台五大措施,继续鼓励、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对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深入调查,按照发展潜力、产品竞争力、生产经营规模等进行分类,分别制定帮扶措施。对已登记注册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帮助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对确实缺乏市场动力和竞争力而歇业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另外,对合作社的注册资金、辐射范围、商标注册、信用体系建设等调查,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状况。
  创新培育发展途径。与当地镇政府、村委进行对接,将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共建共考”范围,基层工商所与当地政府各指派一名合作社联络员,及时沟通协调;与县内涉农企业或有意涉足农副产品科工贸的企业进行接洽,鼓励其组织、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登记、年检、商标、融资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鼓励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较好的合作社转制为公司,为其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
  开展定向帮扶活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著名商标申报工作,提高产品知名度;联合县内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适时举办见面会、洽谈会等,为合作社发展搭建融资平台;帮助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鼓励申报“守重”企业和“消满”单位等。
  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单独或合并设立12315投诉站和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合作社自身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基层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或大学生村官兼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站”负责人,提高维权效能。
  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或利用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信任,从事超范围经营、欺骗农户入会或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设置霸王条款、陷阱条款的,坚决进行查处,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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