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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甫:银行当服务社会(上)
作者:刘平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10-4-2     日期:2010-04-02  浏览:162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创办者和主要负责人陈光甫,无疑是近代中国第一代银行家中最成功和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创造了中国金融史上多项“第一”

  近代中国的第一代银行家,身处外国银行和旧式钱庄的“夹缝”,依然浓墨重彩写春秋。其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创办者和主要负责人陈光甫,无疑是最成功和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创造了中国金融史上多项“第一”或“之最”。而其“服务社会、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至今仍让人感念不已。

  为人所不屑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位列近代中国著名的“南三行”之首。然而,1915年6月2日该行在上海宁波路8号正式开业时,额定资本10万元,实际到账才7万余元,其规模还不如当时一些稍具规模的钱庄。开办之初,陈光甫深恐资本过小,难以吸收存款,宁愿以为大银行服务之小银行自居。他在该行的开幕典礼上即称:“本行宗旨注意储蓄,并欲辅翼中交两行而为其辅助机关”。然而,翌年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生纸币停兑事件后,陈光甫感到极大的震撼。居安思危,他“决心对于本身服务严格改进,以谋增益资本与存款,充裕资力,然后以其资力为社会服务”。

  陈光甫1881-1976,原名辉祖,后改名辉德,字光甫。他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回国后曾参与创设江苏省银行。他笃信“储蓄系积蓄资本之源泉”。在吸收存款方面,他针对当时银行与钱庄存户所感不便,设法予以化解。当时市面银两与银元并用,钱庄存户须以银两开户;如以银元出入,必须折合银两并须缴付手续费。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则允许存户以银两与银元并用,可以银两开户银元出入,亦可用银元开户而用银两出入,均免手续费,因此一般存户均感便利。

  为确保储金的安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成立不久即宣布,将储蓄部与商业部分立,另拨储蓄部资本,实行会计独立,银行董事及经理对储户负无限责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还推行按年提取公积金,风险防范能力大为增强。1931年开始,每3个月由执业会计师对储蓄部的贷借对照表进行查账签证,并登报公布,以冀“令社会明瞭本行之内容,并无投机及一切危险性质,所投资金,皆甚稳妥,则此后信用可以益臻巩固。”

  “一元开户”虽难说是陈光甫之首创,但大力提倡、影响及于社会,且赋予其新的内涵者,则当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有一次,陈光甫到一家分行视察,问及分行经理:“吾等当如何服务社会?”经理回答:“我等应以和易之态度、平等之精神,不论百元之客,还是一元之客,皆需竭诚接待。”而陈光甫则认为:“既无一元生意之客,亦需恭慎接待,况有一元之贸易乎?客即来往,其来往之厚意已可感。”他曾在日记中不无自得地回忆道:“当余初主储蓄自一元起储时,亦颇有人笑余争逐细微,不意行之数年,昔之笑我者,皆接踵而起,学余之所为矣。”

  为改良服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还先后采取了其他若干措施,如:置备储蓄盒分发储户,以便积储成数送行收账;添设零存整取、整存整付、整存零取等储蓄品种;创办礼券储金、创办教育储金;采用机器记账等。1936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储蓄存款数目,在全国商业银行中名列前茅,占全国银行储蓄约1/10,储户计达15万7千多。

  送银行到社会去1929年发生世界经济大萧条后,各国纷纷将过剩产品向没有关税自主权的中国倾销,使中国的民族工业和农业处境维艰。接着发生全国性大水灾,加上1931年东北沦陷,各地政局动荡,内地资金纷纷流入通商大埠,其中尤以上海为最。如此,则农业资金益见缺乏,农村经济濒临破产的边缘。

  遭遇如此艰难时世,陈光甫认为:“中国以农立国,然现在农村已濒崩溃,察其原因,即在于农民之无处可以贷款。”他力主将上海集中的资金输回内地,以资救济农村。当时,北平华洋义赈会正在提倡农民设立合作社,金陵大学在乌江设立农业实验区,指导农民组织合作社。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于是与它们合作,以月息8厘的低利贷款试办合作社放款。此举或应视为中国农业金融的发端。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专门设立农贷部门,并以生产运销贷款为主。其中,又以棉花为首要对象。该行在陕西、河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湖南七省产棉区推动设立产销合作社。当棉花播种时,予以生产贷款,每亩10元;至收花时,将籽棉交合作社轧成皮花,得向合作社预支花价7成,由银行垫借;再由银行与运输机关接洽,如何可使运费减轻,以便迳向各地纱厂直接销售,使得中间耗费得以豁免。直至全部棉花出售后,始由社方与银行清算借款本息,如数归还。至1935年止,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农业放款总余额达600余万元,贷款区域分布于10省72县,贷款的合作社及仓库共900余处,涉及农民达20余万人。

  为便利都市平民融通资金,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还于1930年在静安寺路分行举办了信用小额借款。办法非常简单,凡借款人能指定两位保证人,不须押品,即可向银行商借50元至500元借款分期拨还,期限一年。初定月息为1分,1931年减为月息7厘,1934年则降为月息6厘,“旨在解除平民所受重利盘剥之痛苦”。据统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借款人以工薪阶级为最多,约占40%。其借款原因,以偿债及婚丧、生育三项用途为主。截止1936年底,此项小额信用借款累积金额为320余万元,累积人数为1万7千人,呆账成分仅合万分之五。

  对这种小额贷款业务,陈光甫总结为“送银行到社会去”,并认为值得尝试,一方面,“借款于人,使解一时之厄,人非木石,讵无感激之心,故轻易不肯丧失其信用”;另一方面,“天生我人,非令我等仅作饭囊衣架,实欲我等从事于人群互助之工作,我等苟有一分可扶助人、或为人服务之能力与机会,必需尽此能力,捉此机会以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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