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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案例分析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4-04  浏览:1500

  本文通过对6个合作社发展的案例剖析,透视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影响因素,并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切合实际的对策建议。

  本文在乌苏市和吉木萨尔县分别选取了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乌苏市3家合作社的前身都是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吉木萨尔县3家合作社都成立于2006年之后,成立时即以合作社名称在工商局进行了注册。6个合作社涉及养殖业、种植业和加工业。本调查以问卷和深入访谈为主,调查对象是合作社负责人。

  起因

  调查表明,最初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动机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千家万户作为分散的个体进入市场,谈判力量弱,市场风险高,谷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

  2 . 解决生产经营成本高的问题。单户购买既不能享受较低的价格,还时常会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而合作社由专人负责联系货源,可以从厂家或信誉度高的销售点购买,既可以享受到批发的低价,又能保证农资质量。这也是很多农民合作社成立的普遍动机之一。调查中,多家种植、养殖合作社都谈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几乎都为成员提供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服务。伊宁市强农奶牛合作社还自建了饲料厂,为成员提供优价的奶牛饲料。

  3 . 解决生产技术水平低的问题。合作社可以部分弥补家庭分散经营在推广农业新技术及新品种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合作社可以作为中介,负责组织农户,或者先培训部分成员后再由他们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另一方面合作社牵头引进优良品种,联系厂家或科研单位,举办免费或低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乌苏全良养牛奶业合作社理事长介绍了当初成立协会的过程。上世纪90年代中期,本村附近建了1家奶粉厂,部分村民开始饲养奶牛。农户单独售奶过程中,经常被厂方拖欠奶款,几年下来被欠奶款达2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农户收入,也打击了大家的养牛积极性,有人迫不得已卖掉奶牛。为了解决拖欠奶款问题,1999年由村干部牵头,18个奶牛养殖户组建了养牛协会。现任村委会主任兼任理事长,早先是养牛大户,协会成立后被推选为理事长。协会成立后做的第1件事就是以协会名义和厂家谈判,解决了拖欠养殖户的全部奶款;随后,协会成员进行分工,发挥经营能手的特长;协会还购买了贮奶罐,打开了更大的市场。这些举措不仅提高了奶价,降低了坏奶率,还确保了牛奶销售渠道通畅,激发了更多农户饲养奶牛的积极性。

  1994年,吉木萨尔县丰园啤酒花种植合作社的发起人刚开始尝试啤酒花种植,由于产量少,需要自谋销路,价低利薄。2000年,他联合了其它两家一起种植,同期采收、加工,统一销售,统一结帐。2006年,他们在县政府引导下成立了合作社。

  乌苏市邓家湖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前身是豇豆制种协会葡萄种植协会)成立的动机主要是为了保证以合理的价格、级别销售产品。该村有多年的豇豆制种经验,但销售种子时总是被压级、压价,因而他们选择了合作来增强实力,提高谈判议价能力。

  从以上3家合作社的经历看,合作的最初动机是团结散户,增强和购买方的谈判力量,共同解决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产品定级、定价问题。

  作用

  1.节约交易成本。合作社内部根据成员特长进行分工,有专人盯市场,跑订单,批量购买农资,为成员及非成员提供购销服务,大大降低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也节约了资金和人力。

  2.提高谈判议价能力。合作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农户的谈判议价能力。2008年,丰园啤酒花种植合作社的成员增加到41户,种植面积达2000亩,合作社统一安排生产、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购买种苗、统一采摘、统一加工和统一销售,和买方签订订单,买方上门收购甚至提前半年预付货款。既解决了劳动力紧缺、啤酒花产量和质量不高的问题,也解决了销售难题。在市场价格提高后,合作社与买方进行谈判,提高了产品的收购价。

  3.形成品牌产品,带动产业发展。成立合作社后,注册统一商标、统一生产标准成为可能,为合作社扩大产品销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奠定了基础。6家合作社中,已有4家注册了产品商标。

  4.增加会员收入。虽然6家合作社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但其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已经显现。邓家湖瓜果种植业合作社目前主要的合作内容是豇豆制种、西瓜和甜瓜的种植、销售,其中豇豆制种历史较长,年制种量160吨左右。2007年,仅豇豆制种亩均纯收入就达1300元,比种植棉花等大田作物亩均多收入500元。2007年,全良养牛奶业合作社成员饲养1头奶牛1年纯收入为4000元左右,养殖收入远大于种植棉花的收入。2007年,丰园啤酒花种植合作社的啤酒花亩均纯利润5000-6000元,6家成员平均每家纯收入超过10万元,而此前没有种植啤酒花时,每户年纯收入为2-3万元。

  5.提升农村人力资本。一方面,成立合作社后,合作社负责人通过培训、学习和参观考察等,领导能力,组织、管理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合作社组织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学习文件、政策等,可以提高农民的农业经营水平,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另外,在合作社内部,成员承担一定的义务,拥有相关权利,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逐渐提高。

  问题

  由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1 . 合作社规模小, 覆盖农户少。和全国相比,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覆盖面小,对农户带动作用非常有限。目前,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 4万多家,而新疆只有2017个,带动农牧户25.3万户,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10.45 % 。新疆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仅低于山东、浙江和江苏等合作经济组织较发达的省份,也低于陕西、四川、甘肃、贵州等西部省份。作者调查的6家合作社中,成员数量超过100户的有3家,其中最多的是全良养牛奶业合作社,有440户;最少的只有27户。

  合作社的资金规模小。作者调查的6家合作社中,注册资金最多的是20万元,10万元以下的5家,最少的为3万元。到2007年年底,总资产超过100万元的有3家,这样的规模,对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2.组织管理不规范。其一,合作社章程不规范。6家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但有些内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一致,如有的合作社章程中规定“3年召开1次成员大会”。其二,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因为成立时间短,目前的合作社主要起到连接农户和市场的中介作用,交易数量还不大,因此,都没有二次返利。其三,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不规范。只有1家合作社按成员收入的10%提取资金用于合作社事务支出,其他5家没有提取。利益分配和合作组织的资金积累关系到其发展和壮大,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必须建立公开、透明、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稳定的资金积累机制,以保证其持续发展。

  3.存在少数人控制现象。几家合作社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成员大会往往成了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又往往只是几个出资的核心成员,合作社的决策主要由核心成员决定,多数成员参与决策的程度很有限。在合作社成立之初,这种做法有其合理性,因为发起人、出资人往往是农村中的能人,因此,其决策比较容易得到多数成员的认可。但是,随着合作社的规模扩大,内部事务不断增多,就必须重视民主原则的贯彻。否则,如果成员不能在组织内部充分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权利,就会失去继续留在合作社的激励,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4.服务内容少。合作社发展初期,服务内容以低成本的技术、信息服务为主(黄祖辉等,2003)。作者调查的合作社情况正是如此,他们主要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信息服务、部分生产资料的统一购买以及产品的初加工和统一销售等服务,仅有1家合作社在成员资金有困难时,由理事长贷款后再转给成员使用。其他合作社没有为成员提供贷款服务,这和合作社成立时间短、经济实力不强和信用度还较低有关。

  5.成员与合作社之间利益连接不紧密。6家合作社成立时由发起人出资注册,出资成员都不超过10名,对其后加入的新成员,多数没有出资要求,即使要求出资的对数额也没有统一规定,大多数成员和合作社的利益联系并不紧密,和非成员的联系就更松散了。6家合作社目前都不收会费。对成员没有出资要求一方面降低了加入合作社的门槛,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但另一方面,这样做使成员和合作社的利益连接不紧密,会影响合作社的稳定性。而且,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对外事务需要经费,目前有些经费由发起人或理事长承担,但要谋求长期的更大发展,必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构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才能增加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

  对策

  新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要从理论上进行指导,政策上给予扶持,实践中给予帮助。

  1.遵循规律,循序推动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创建和发展必然是有产业基础的,养牛奶业合作社、啤酒花合作社、瓜果种植合作社的发展都是很好的例证。对于合作社发展的形式和进度、发展规模等,都要以产业或产品发展为基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做到由农民自主决定、自我选择,坚持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2.培养合作社领办人队伍。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作社企业家队伍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6家合作社的领办人都是农村中的能人,也都有带领更多农民致富的愿望。政府部门应该提供合作社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培养合格的合作社领导人。

  3.加强合作社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合作社的认知程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普及合作社知识;另一方面,对现有合作社成员也要进行培训,不仅使其了解合作社的性质、作用,更要清楚自己可以享受的权力、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要提高他们对组织运行的监督能力,以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保持对成员及更多农户的吸引力。

  4.政府支持。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技术支持政策等,解决合作社遇到的实际困难。调查的合作社都得到过不同程度的政府扶持,但还非常希望加大扶持和帮助力度。受访者普遍提到资金不足是发展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也是最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农民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难度较大,贷款额度小,手续繁琐等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尽早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约束。但是,在政府扶持的同时,也要纠正一些合作社负责人的认识偏误,即认为

  组建合作社某种程度上是为政府服务,因此政府必须扶持合作社。这种想法和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符,也不利于合作社负责人努力经营管理好合作社。

  要加强对小规模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现有的一些合作社扶持项目门槛较高,而刚起步的合作社往往规模小,盈利水平低,需要帮助却达不到扶持标准,难以享受到资金及项目支持。虽然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对产业的带动力较强,但实际中,对一些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扶持,并没有带给广大农户实惠。

  要制定符合合作社运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农民合作社的业务和经营的产品特性有关,有些合作社的业务并非常年发生,而是集中在某段时间,按照现在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每个月上报会计报表和税务报表,浪费人力、物力。因此,制定符合合作社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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