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大庆市工商局出台34条惠民新政促进个私经济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4-06  浏览:114

  “下岗好多年了,一直想开个小饭店,可没什么创业经验,怕开起来赔钱。这下好了,免收6个月工商费,可以尝试尝试了。”万宝三区的王燕茹高兴地说。4月2日,市工商局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出台了34条惠民新政,像王艳茹这样的下岗失业人员,还有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等弱势群体,均可申请试营业,可有6个月的“尝试”时间进行自主创业。试营业期间,免收一切工商费用。

  除优惠的创业条件外,34条政策还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施宽松的商标发展政策、支持开展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等六项内容。其中,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放宽了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集团的登记条件和对出资方式、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限制。例如,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可以使用“中心”、“会馆”、“电子商务”、“网店”等字样;除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出资方式外,包括公司股权、采矿权、探矿权、林权等,均可作为公司的出资方式;科技人员可以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评估、验资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入股,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最高额可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0%,其余30%以货币出资。

  在拓宽个体私营企业融资渠道方面,个体私营企业除动产抵押登记外,允许以公司股权出质进行融资担保,市工商部门对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齐全的公司,当场登记、当场发放《股权出质登记证》,不收取登记费用。关于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同时,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