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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信用合作社体系的发展特征及启示
作者:李文仁     来源:《金融经济》2010年第1期下     日期:2010-04-10  浏览:909
 

  摘要:美国信用合作社体系一个典型内生性自然演进式发展合作金融体系。自20世纪兴起以来,在美国金融业中独树一贴,占有着必不可少地位,发挥着独特作用。从其发展路径及特征中我们可以获取很多启示,以发展我国合作金融业。

 

  关键词:信用合作社,内生性,路径

 

  合作金融作为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一部分,经过100多年发展,各种类型合作性金融组织已经遍及全世界。无论在发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还在发展中国家,信用合作运动都有了长足发展。全球共96个国家拥有信用合作机构,共有17738万成员。美国合作金融20世纪初经济大萧条时期开始兴起,当时社会中、下层阶级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为了维持生计,获得资金上帮助,在政府支持下,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在社区内结成了合作性质信用社,为人会成员提供借款等信用服务,其宗旨不以盈利为目,实行自主经营和“一票制”民主管理。二战以后,由于经济全面恢复,分期付款、信用卡、消费信贷等借贷形式兴起,推动美国信用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合作金融体系,在促进社会进步、社区发展、会员富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

 

  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信用社法”,允许信用社向联邦政府注册。从此,信用社事业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据统计,1934年,美国仅有2500个信用社,共450000名会员;至1966年,已发展为22000家信用社和2200万名会员;1987年;美国约有16000家信用社,共拥有5600万名会员,总资产达2000亿美元。目前,全美信用社共有会员8900万人,约占美国人口三分之一;信用社资产总额7765亿美元,各项存款3600亿美元,各项贷款5437亿美元,资本充足率平均在儿5%以上。表32中,可以看出从1997年到2007年间信用社家数下降了28%,而社员总数增加了21.6%,与此同时,贷款余额上涨了127.8%,而股金与存款总额上涨了106.8%

 

  一、美国信用合作社体系发展特征

 

  美国信用合作体系内生性自然演进式发展路径最典型案例之一。它在发展进程中具有以下特征。

 

  (1)机构形成源于内生性需求

 

  在农业社会较低金融交易水平和政府作用有限情形下,交易风险不大,无需复杂金融制度予以规制,而且政府也很难从农村金融交易行为中获取剩余租金,因此此时金融制度表现为社会内在制度,即信用活动由人们之间互动重复博弈所产生自发“内在秩序”所规制。作为各方博弈均衡内在制度也就具有了社会制度结构中非正式制度特征。其信用关系本质体现为关系型信任,即人们之间信用关系嵌入在血缘、亲缘、地缘为联结纽带社会关系网络内,基本发生于“熟人圈层”。这种最初金融形式主要合作金融,因此我们说,合作金融产生内生性

 

  所谓“内生金融”,指在客观供求刺激下,民间自发组织形成、或非政府组织推动成立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资金运动。而由政府自上而下设立、安排并由正规金融机构主导资金运动,则属“外生金融”。基于上述定义,美国信用社体系可以算作内生式发展模式。而我国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外生金融,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粤、闽等地发端,我国各地先后兴起各种形式合会,可以认为内生金融,而真正内生农村合作金融在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确立起来。

 

  从制度经济角度来看,内生式自然演进路径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现行制度安排变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所谓经典合作制,因为各国合作制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都出现了或多或少变异,我们这里将最初民间纯粹内生互助性融资形式称为经典合作制,传统信用合作社大多符合这一特征,这也得到了许多学者确认。美国信用社体系内生性一个最为明显特征所有信用社都基于严格共同纽带要求而形成,由于信用社会员之间这种特殊关系存在,使得信用社互助性功能更好地发挥出来。美国信用社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职业信用社、社团信用杜和居住区信用社。职业信用社会员同一企业或同一行业雇员,职业信用社占全国信用社总数78%;社团信用社由宗教或专业团体成员组成,占信用社总数16%;居住区信用社由居住在同一农村地区居民所组成,占信用社总数6%。美国信用社不仅在农村设置,在城市各社区、企业、军队、学校都可以设置,其会员一般局限于本区域内中低收入阶层,自愿人会者只要填一份入会表,交5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会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权利。近年来,信用社体系总体资产增长率有所下降(如图1),但其合作性本质仍然坚持不变,以成员利益为主,存贷利差小于商业性金融机构。

 

 

  为了满足成员日益提高金融服务需求,在自然演进过程中,美国信用合作机构也呈现出规模扩张趋势。在图2中可以看到,近些年美国信用合作社体系总体资产规模迅速扩张,成员总数也递增,这与七十年代后期开始出现并购浪潮正相吻合,也说明信用合作机构与商业银行同样,开始青睐行业并购与规模化发展。

 

 

  资金调剂清算中心等组成。行业协会,监管当局,清算中心等外控机构都在政府引导与支持下形成

 

  20世纪初,一位名叫爱德华商人慈善家在波士顿组织了全国信用社扩展局,这就后来“全国信用社协会”。美国信用社协会1934年成立,现有信用社、州协会、信合保险集团、资金调剂清算中心等会员10201家。它主要职能: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协调信用社与监管当局及政府有关部门关系;游说国会,促进有利于信用社法案通过;对有关信用社政策进行研究和推行,并为信用社提供业务、法律、信息、咨询、培训、宣传等方面服务;参加政府会议等。

 

  美国在50个州全部设立了州信用社协会,主要职能协调与州监管当局及州政府关系,游说州议会,维护信用社利益,并为州内信用社提供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息、法律、脑咨询、教育培训、宣传服务和业务经营、人事管理方面指导。此外,美国还有由监管部门组建两个全国性信用社协会,一个供联邦注册信用社自愿参加全国性信用社行业协会,另一个供州政府注册信用社自愿参加全国性信用社行业协会。这两个协会在各州没有机构,入会信用社比较少,其职能主要向国会游说,维护本会信用社会员利益。

 

  全国信用社监管局成立于1978年,独立于中央银行之外专门对联邦注册信用社实施监管机构。监管当局经费来源主要向信用社收取监管费和存款保险基金投资收入。全国信用社监管局还负责管理和运用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根据美国《联邦信用社法》规定,所有在联邦注册信用社必须参加该基金,在州注册信用社也可自愿参加,现在全美已有98%信用社参加了存款保险。

 

  1935年成立美国信合保险集团主要任务为信用社及其会员提供各种保险,如贷款保护险、伤残险、忠诚险、财产险、储蓄寿险等,目前已为信用社会员提供300多个保险品种,全美90%以上信用社及会员都参加了该集团保险。该集团为美国信用社发展起到了重要风险保障和损失补偿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世界合作金融事业发展。

 

  另外,美国还设有专门信用社资金调剂和清算系统,由一家中央和37家州信用社资金调剂清算中心组成批发式资金中介组织。

 

  (2)政府提供扶持,但干预程度有限

 

  美国信用社体系至今仍然坚持合作原则,在传统合作制基础上经营,这与其政府扶持有着必然联系。但随着美国金融市场日益发达,信用社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已经基本趋同,同时还享受着政府所给予优惠政策。美国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对信用社优惠政策,一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险,免征各种税赋;二信用社不交存款准备金;三信用社可以参照市场利率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

 

  由于各州有立法权,所以法律数量比较多,信用社依据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法成立和经营。1934年通过(联邦信用社法)之后,各州都陆续颁布了关于信用社法案,这些法案尽管有一定区别,但其宗旨、合作理念、政府扶持等方面基本一致

 

  二、启示

 

  美国信用社体系能够在内生基础上蓬勃发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与政府支持与保护分不开。因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合作性金融本身弱者联合,在金融,体系中处于劣势地位,政府扶持有助于它可持续发展,但为保持其内生性本质,干预程度要有限,这才内生性自然演进式发展路径基本特征。近年来我国很多地区民间合作金融蓬勃发展,这一方面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变革过程中忽视或遗漏了部分市场,另一方面因为民营经济高速发展引致巨大民营金融制度需求。

 

  (1)避免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指人们一旦选择了某个体制,由于规模经济、学习效应、协调效应以及适应性预期等因素存在,会导致该体制沿着既定方向不断得以自我强化。扭转路径依赖特质需要借助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实施诱致性制度变迁,或通过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来矫正路径偏差。我国合作金融发展要避免等同于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路径,还要避免其承担不必要政策性金融职责。

 

  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分析,强调制度变迁起点选择以及制度安排被选择、实施后所产生“惯性”。由于所选择制度安排一旦付诸实施就很难更改,或更改成本非常大。

 

  (2)以效率为前提

 

  制度“试错”成本很大,所以制度“惯性”存在使制度变迁起点选择尤为重要。制度变迁源于经济效率改变,在旧制度体制下追寻新收益积极过程,实质上一个内生力量逐渐成长和壮大过程,因此从根本上讲制度变迁应该内生性,照搬照抄式改革,只能复重试错行为,增加制度变迁成本。

 

  (3)尊重内生需求

 

  从根本上讲,合作金融一种内生性制度,民间合作金融机构定位与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不同,居民和市场未被满足需求其存在根本。与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相比,民间金融在信息成本方面拥有更强竞争优势,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或缺补充性功能,如果强制性外生性干预过多,则不可避免地造成制度异化,或成本过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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