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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真金白银”力推农民专业组织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4-11  浏览:119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新办合作社给予奖补、对合作社兴办加工项目给予补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获得中国名牌等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合作社参加农业展销会一次性据实补助展位费和运输费50%……近日,合肥市出台《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有70余项“真金白银”扶持措施惠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极大助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该若干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涵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建设和从基地生产到市场销售的全程支持政策体系。

  近年来,合肥市坚持“扩面、拓展、规范、提升、扶持”,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持资金1500余万元,奖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0多家,2009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817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364家。根据若干政策,今后我市将围绕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扶持资金将用于支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发展生产基地、加工和营销等产业链延伸,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做优。围绕此新政的实施,市农委今年将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划化管理和“百社示范千社建设”行动,在2-3年以内培育和发展100家运作规范、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经营收入效益好的示范合作社,培育2-3家具有全省标杆和引领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突破1000家,届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将突破10万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整体质效将跃上新台阶。

  支持组织发展政策。对依法登记、有效运转1年以上、社员数200户以上、运作规范、服务优质、带动效果明显的市级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补助8万元;对依法登记、有效运转1年以上、会员数100户以上、运作规范、服务优质、带动效果明显的市级示农民专业协会,每家补助4万元;对新设立并规范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每家分别一次性补助1万元和0.5万元。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协会项目的,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标准,市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扶持基地建设政策。此次出台的新政还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养殖业、特色种植业、林木花卉业等规模生产基地建设的奖补达19条计53项奖补政策,具体奖补政策涉及现代养殖业的新建生猪良种猪场建设、新建年出栏5000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建设、新建存栏150奶牛场、新建出栏100万只规模肉禽场、新建存栏10万套以上种鸡场和3万套以上肉鸭场、培育家禽新品种和配套系、新开发龙虾苗种繁育基地、新开发黄鳝网箱养殖、水产良种场建设等9条计24项奖补政策;特色种植业的承担国家和省级高产创新项目、种业研发、新建无公害蔬菜设施栽培、新建露地蔬菜、新开发水生蔬菜、蔬菜瓜果工厂化育苗等6条15项奖补政策;林木花卉业的新增50亩以上生态林、鼓励新建绿色长廊林带、新开发苗木生产基地、新开发经济果木林基地100亩以上等4条14项奖补政策。此类政策中,最高单个奖补项目达200万元,即新建并从国外引进原种猪300头以上的原种猪场,每场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促进壮大提升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企业、农产品加工及其技术研发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展发展领域。这些政策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的企业符合若干政策中“农业产业化”奖补范围条件的均可享受扶持,具体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扩建农副产品加工和林木花卉生产项目、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获得省级名牌等品牌建设、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奖励等4条7项奖补政策。同时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当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殊奖励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扩大销售,对合作社参加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展销会的一次性据实补助展位费和运输费50%。

  鼓励创新发展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土地合作,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达到100户以上且入股土地面积300亩以上的,每家一次性补助3万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参与农村能源开发,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符合“农村能源”奖补条件的给予奖补,包括新建50立方米以上单体沼气发酵池沼气工程、30—50立方米厌氧池好氧池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对种养基地新建300立方米以上大中型沼气工程,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补助等3项政策。同时对当年获得国家、省扶持的新建乡村农村能源项目,按国家、省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鼓励发展农机、植保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民专业合作向社会化服务组织延伸,对当年新购置的农业机械,经农机管理部门审定,给予购置费10%-30%的补贴,重点鼓励水稻插秧机械、油菜收割机械、植保机械和大棚微型机械发展。

  促进科技运用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认定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确认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以上奖励、新通过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发布农业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合作社的企业新认定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除此若干政策的奖补政策外,合肥市还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范围,将对3400名合作社社员、500名合作社管理人员给予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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