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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已有376个各种类型专业合作社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日报 2010-4-21     日期:2010-04-23  浏览:66

 

  日前,石台县丁香镇红桃村村民洪四海从专业合作社结完去年的最后一笔账时,不禁喜出望外。通过村有机茶合作社经营,他家去年生产的绿茶、红茶收入分别达到3万元和8000元,最终又分得400多元的红利。

  像洪四海一样,池州市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尝到了 “合作社里当股东,生产有靠又分红”的甜头。

  记者了解到,池州市积极鼓励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方面增强其服务功能,一方面不断推进其依法完善组织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努力把合作社建成充满市场活力的 “农民利益共同体”。为此,池州明确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身份,明确其创办需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在运作上,参照股份合作制企业模式,合作社实行企业化管理,社员变身股东,入社的股东有的出资金,有的负责技术,有的专门生产,有的联系销售,分工合作共同面对市场风险。合作社为每位股东设立了个人账户,股东与合作社的所有交易及其投入,都实名记载于个人账户上,合作社除按高于市场的“保护价”收购股东的农产品,或按其经营业绩给予付酬外,年终盈余按比例分红。

  七都养猪专业合作社20名股东,去年养猪都获得可观生产收入,每人年底还分得2000元红利,他们高兴地说,参社当股东,生产有靠又分红,真是实惠多多。

  随着新型合作制理念的深入人心,池州市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市现已涌现以农产品加工型、综合服务型和技术推广型三大类型为主的专业合作社376个,经营类别涉及棉、茶、桑、农机、蔬菜、竹业、养殖、经果等15种,参社股东达到4.7万个,占农户总数的12.7%。同时,合作社变企业,社员当股东,也使这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机盎然。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77个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34个合作社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参社农民收入,去年专业合作社人均增收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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