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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环保模式 长沙县明码标价向农民够买垃圾
作者:朱智 刘勇     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2010-5-13     日期:2010-05-18  浏览:68

      12日,长沙县环保局透露,该县全面推行农村环保合作社建设,农村垃圾,政府购买,环保合作社收集,政府负责运转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个乡镇组建了农村环保合作社,其余13个乡镇正在全面宣传发动,积极筹建。

  据湖南日报报道,2009年6月3日,长沙县政府在果园镇尝试性地组织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由全镇农户参加的农村环保合作社,将农村“四边”(屋边、水边、田边、路边)的垃圾进行回收,政府出资购买、运转后处理。环保合作社按照“户收集、村回收、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运行。合作社在每个村设立了垃圾收购点,塑料每公斤0.3元,电池0.6元,玻璃0.1元,各种垃圾明码标价。政府每月还补贴合作社农户“环保服务费”3-5元。去年全县投入垃圾回收、运转及补贴资金达2500万元。自此,果园镇农村卫生环境大为改观,农民“四边”白色污害基本消除。

  从今年开始,为了节省财政开支,环保合作社将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即变“户收集”为“户分类”,对烂菜叶等生物质垃圾就地堆沤处理;在“镇中转”前再次分类,将废纸废瓶废塑料直接送往相关加工企业进行利用。两次分类减量后只有不到10%的垃圾运转县里处理。前4月的统计数据显示,按照现有农村环保合作社的运行模式,全县垃圾处理费用将从3000多万元下降到300多万元,是原费用的十分之一。同时,大大减少了填埋垃圾所需宝贵土地。

  到今年5月上旬,安沙、春华、开慧、北山4个乡镇也已先后成立环保合作社。其余13个乡镇正在全面宣传发动,积极筹建。预计到今年底,农村环保合作社将覆盖全县,所有农户将入社成为清洁农村的环保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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