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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底村五十多位农民转身成“股东”
作者:记者 李芳     来源:太行日报2010-7-20     日期:2010-07-20  浏览:65

 

  入股分红,在常人眼里似乎是大公司、大企业的职工才能享受的。如今,在泽州县北义城镇河底村,50多位农民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参股入社,成了寿山农业合作社的“股东”,不仅平时能挣工资,年底还能分红。

  “多亏加入了合作社,要不,前两天那场山洪一冲,我今年就颗粒无收了!”63岁的村民任福喜有些庆幸地说。任福喜原先只有一亩河滩地,一遇洪水就被冲个精光,把这一亩地使用权流转给寿山农业合作社后,他可以“旱涝保收”,少操了不少心。

  河底村“寿山农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成立之初只有7个成员,短短两年已发展到固定资产50万元,社员50余人。令人称道的是,这些社员大多是五六十岁、赋闲在家的人,如今,他们都成了合作社的股东。“田东变股东,保底又分红”,不仅解决了村里上年纪人的养老问题,还促进了家庭的和谐。这一切,得益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

  河底村自古就有种植蔬菜的传统,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种植,规模小,品种单一,难成气候。合作社成立后,决定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扩大蔬菜种植规模。合作社按每亩地每年500-550元的价格从农民手中租赁到土地,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合作社的农民可以选择到合作社务工,也可以自己外出打工,还可自愿参股入社。到合作社务工的,一天劳作5-6个小时,即可挣12元钱。愿意入股的,只需交1000元股金,便可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年底合作社还要拿出总收入的36%为“股东”分红。

  “以前自己种地,每亩净收入也就是四五百元,现在,仅租金就能拿到500元,打零工还可以再挣一份工资,入股的,还可享受分红,大家伙自然愿意把土地交给合作社了!”任福喜说。

  由于给足了大伙“实惠”,河底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得格外顺利。很快从村民手中流转到土地200亩。还有400亩土地由村民自己耕种,合作社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销售。这样,河底村蔬菜种植基地达到600亩。由于是规模化经营,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年产值从过去的每亩1000元上升到4000元,每亩土地收入提高3000元左右,600亩土地总产值提高将近180万元,全村920口人,仅此一项,人均可增收近2000元。

  (记者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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