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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怎么建
作者:佚名     来源:农民日报2009-11-11     日期:2010-08-19  浏览:204

  林农和市场当“红娘”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怎么建

 

  2006年10月,国家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国家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林业和山区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同等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扶持政策。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营结构调整、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增强林产品竞争力、推动现代林业发展和促进林农增收。

  一、为什么要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

  建立和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地解决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有效地解决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的交易费用大和风险成本高的问题。有利于突破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格局,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推进林业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生态化发展,提高林业劳动生产率和林地产出率;有利于发展林产品加工流通业,带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林业发展进程。有利于降低林产品生产和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创新机制,激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农民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专业化分工合作,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有利于形成共同购买林业生产资料、租赁机械、销售产品、共享技术信息的合作体;有利于共同经营森林,克服生产周期长的弱点,形成有效的资金流;有利于联合从事林产品加工业,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有利于形成产权明晰、内部运行机制规范的新型市场主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如何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

  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产业政策倾斜。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实施。这就是说,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的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给予产业政策支持,今后国家用于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不再只靠基层部门的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法人或单位来承担,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承担。

  财政扶持。国家依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的资金,应当安排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使用。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金融支持。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成员之间的信用合作。

  税收优惠。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应当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中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采伐自有林木的,应当降低或免征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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