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前沿视野
户籍制度改革,以土地换福利不公平
作者:丘安辉     来源:南方农村报2010-08-26     日期:2010-08-30  浏览:123

  8月5日《南方农村报》刊发社论《农民福利为何要用财产换?》,该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重庆市以解决农民工城镇户口为突破口,开始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之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保障农民的自由迁徙权利,而是为了土地储备。为何农民在这项改革制度出台之前,知情权得不到落实,最后却只能乖乖就范呢?这说明了农民仍处于社会弱势地位,没有充分的参与权保证其合法地与强权博弈。而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割据下,三农成为向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能量供给者”,难以获得自身发展的自由。

  当年,随着《土地改革法》的颁布,使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也使农业生产力获得大解放。然而,从1953年冬起,掀起了合作化运动高潮,开始将农民的土地、工商企业财产集中改造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动员农民资金入股办“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私产转为集体所有,大大削弱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也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往后几年,农民只能从“合作社”获得微薄回报。再到后来将农民私产归入“人民公社所有”等等做法,无非都是变相地剥夺农民的土地财产,导致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农民生活陷入困境。如今,各地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在打土地储备的主意。用土地换城市户口、换社保等,不过是一宗很不公平的买卖。失地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就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他们仍会面临各种千变万化的难题。

  因此,我个人认为,决不能拿“城市户口”、“社保”等福利当作“诱饵”,更不能强推而就,应保障农民地权为先,或者寻求一条更切合农民未来发展的途径。即使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推行该做法,但起码应保障农民有多项选择权。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