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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
作者:张民省     来源:《经济问题》2009年第6期     日期:2010-09-18  浏览:113

  摘要:兴办农民合作组织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涉及领域广、运行机制活、增收效果好等特点。但是,其在发展中也面临着合作社的成员覆盖面不广、经营规模不大、管理不规范、专业化水平不高等许多问题,急需各级政府明确责任,引导和支持农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建立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让农村经济焕发活力。

  关键词: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

  基金支持: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案例分析及其机制研究(2008041024-01)

 

 

  一、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既不改变农民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也不改变农户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而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联合起来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这种制度创新,可以在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完善我国现代化农业经营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承担的食品供给、健康营养和安全保障任务越来越重,市场要求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下进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向现代化农业的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式转变。依照国外农业发展的经验,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经营体制,使农民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走上合作之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这使目前处于分散经营的农民以自愿为前提,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变为原则,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下,以各生产环节为纽带,将各自的资金、土地、生产设备、技术包括劳动力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合作制的农业生产,有效地解决家庭经营对接现代化农业经营的问题,体现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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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下载地址: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JJWT2009060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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