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莱芜应用“板块经济”理论,通过农村产权改革,整合区域农业优势资源,推进区域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了“板块型”现代农业发展。
然而,莱芜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个大障碍——农业投入制约。其实,投入是长期以来制约农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莱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村级资金互助、小额贷款公司等探索,取得很好效果。
质押贷款——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融资
近几年,莱芜随着城乡一体化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致使土地流转加快,农业趋向规模化,一些规模化种植农户生产资金出现了较大缺口。
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莱芜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据中国人民银行莱芜支行测算,2009年6月莱芜规模种植农户等农民主体的信贷需求约为20亿元,而信贷供给仅有3.6亿元,有效贷款满足率仅18%。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一些农民希望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市场进行融资,以满足资金需求。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据莱芜测算,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按每亩年均收益600元,承包期5年,103万亩耕地,可形成12.4亿元贷款担保。
基于此,2009年5月,莱芜市政府组织金融、农业等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进行了调研,选择三个镇进行了试点,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办法》。到今年6月底,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已达3825万元。
莱芜农业局局长陶务瑞说,《办法》在农村贷款上实现了“五个突破”:一是有效物权担保。借款人可以凭借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质押担保。二是担保责任人条件。具有主体资格、具有履行担保义务能力、资信状况良好的保证人均可担保。三是贷款利率优惠。四是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最长达3年,突破了1年期限。五是贷款风险保障。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风险基金,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质押土地种养物办理农业保险,农信社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财政支农——创新方式,放大效应
莱芜财政局长边增琦告诉记者:“近几年,莱芜发挥财政支农的导向功能、示范功能、发酵功能和孵化功能,探索了财政贴息、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调动了企业、社会和地方投入农业的积极性。”
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了“财政贴息、银行贷款,‘财银’对接、互动支持”,用财政杠杆撬动银行信贷,调动银行信贷和企业投入“两个”积极性,放大了财政支农效应。2006年以来,莱芜财政筹集贴息资金3200万元,为52家龙头企业进行了贷款贴息,累计贷款15.6亿元。
整合不同支农资金,实行集中投入和规模投入,支持重点农业项目。2010年1月,莱芜政府筹资1亿元,成立了“莱芜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了农业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批操作程序》、《贷款担保办法》、《项目备选办法》和《责任管理办法》。
在荒山绿化上一直实行“财政买苗、发到镇村、集体栽植、栽管脱节”,致使“年年栽树不见树”。为了提高财政投资效果,莱芜推行了财政“以奖代补、购买活树”,实行“统一规划、大户造林,依法自愿、招标栽植,分步验收、成活奖补,明确权属、确权发证”。2010年财政拿出1500万元,对按统一规划绿化荒山100亩以上、成活保存率90%以上的大户,松树每亩补助450元,侧柏每亩补助350元,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互助资金——探索村级融资新途径
2009年,经莱芜市政府同意,财政等部门选择13个以农为主的村庄,进行了村级资金互助试点,并制定了《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的意见》。
试点村注册非营利性的“资金互助社”。互助社成员以户为单位加入,1户1人代表,1人1票享有民主权利;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全村农户入社率不低于70%;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受全体成员委托,对理事会进行监督,做到资金使用公开公正。
据莱芜财政局介绍,互助资金由财政扶持195万元、村民自愿缴纳、社会捐赠等组成。社员交纳互助金每份1000元。其中一般户全额交纳,最多不超过2份;低收入户交50%,财政补助50%;贫困户财政全额补助,贫困户不得超过入社总户的5%。互助资金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主要用于支持合作社成员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非生产经营性项目等不得使用。
资金互助社坚持“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程序简捷、封闭运行,借款优惠、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周转使用”;实行“农户申请、多户联保,严格审批、公示监督,签订合同、发放资金”;担保人为3—5户社员,社员在担保期内不得重复担保,担保户在担保期间不得借款。
实行“小额、短期”。借款额1户1次不超过30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1年;同期借款户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户数的49%;优先发放贫困户借款,每年借款的贫困户不得低于入社贫困户的50%。
互助社向借款农户收取少量借款占用费。占用费率按“保运行、保成本”原则,用于互助社日常开支、提取公积金等。
今年以来,13个试点村共筹集互助资金249万元,已有180户次借款,借款总额达90万元。
小额贷款——规范运行,突出“活小快优”
2008年以来,为了搞活乡村金融,莱芜“积极探索、精心选择、规范审核、按章报批”,组建了固德、汇锋、顺诚、泰禾等4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到今年6月,4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14.3亿元。
为确保小额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莱芜在定位上,实行“小额业务、分散风险”,把农民及小企业贷款作为第一目标;制定了《小额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由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等对小额贷款公司“分工负责、指导经营、严格监管、防范风险”;在公司结构上,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在规范运行上,完善了内控制度,建立了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审批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21项规章制度。
在经营上,莱芜小额贷款公司突出了“活、小、快、优”。“活”,就是灵活经营。固德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5月了解到大蒜种植较前两年减少30%,受天气影响有所减产,可能出现涨价现象,决定选择“莱芜秀富农产品公司”等6家业户给予资金支持。“小”,就是不怕客户小,不怕借款额小。“快”,就是只要资金安全,可以企业担保,也可个人担保,灵活掌握,简化手续。“优”,就是送“贷款下乡”,以优质高效服务赢得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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