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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整合、专用性投资与合作剩余分配:来自温氏模式的例证
作者:万俊毅、欧晓明     来源:《中国农村经济》2010年第5期     日期:2010-09-22  浏览:180

  摘要:在现有的制度、技术和市场等约束条件下,公司与农户缔结联盟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主导模式。公司与农户基于各自拥有要素的禀赋优势,在农业产业链上既分工又合作,可以获取任何一方单独经营所不能获得的合作剩余。为了保证双方的合作成功,任何一方都需为联盟生产投入一定的专用性资产。合作产生的剩余在双方之间的合理分配并不是一件易事,其原因不仅在于双方的投入与谈判能力不对等,还在于经营环境复杂和双方合作期望变化带来的交易情境易变。这就需要借助精妙的制度装置化解合作剩余分配的难题。“公司+农户”的温氏模式案例表明:温氏与农户依赖对方的优势资源合作经营取得巨大成功,农户垫付的保证金具有追加的专用性投资性质,流程价格结算解决了合作剩余分配的难题,温氏通过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双重整合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生产和价值分配的三重角色。

  关键词:专用性投资;合作剩余;温氏模式;流程价格;保证金

  基金支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司+农户’经营组织的社会资本、关系治理与联盟绩效研究”(批准号:09BJL03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关系治理与农业订单的履行:‘农业龙头企业-农户’联盟的治理机制研究”(批准号:07JDXM63002);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批准号:2009B07030009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家族企业传承冲突的组织变革研究”(批准号:70772049);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要素流动、组织创新与广东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全文下载地址:http://guest.cnki.net/grid2008/detail.aspx?QueryID=4&CurRe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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