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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乐源”合作社乐了农民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9-24  浏览:76

  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周家庄村村民杨成军家有4口人,耕地57亩,2008年自己经营,亩产籽棉230公斤,当年人均收入1.1万元。2009年他家将57亩土地入股村“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亩产籽棉300公斤,夫妇俩又被合作社返聘务工。年底,57亩土地除了每亩300元租金外,每亩地还分红80元。“土地入股加分红收入共2.166万元,我们夫妇俩在合作社务工年收入共4万元。”说话时,杨成军高兴得合不拢嘴。

  “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是由乐土驿镇党员创业带头人张学礼联合周家庄村村民,于2007年3月成立,并于2008年11月组建了党支部,现有党员15名。目前合作社共发展社员82名,股金达380余万元,入股土地3500亩,务工农民42名,固定资产达1200万元。主要经营农资、滴灌节水材料加工和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农副产品及农业经济农作物的统一种植、采摘、销售等。

  乐土驿镇党委积极探索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党建富民新模式,由党支部组织牵头,采取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大胆吸纳周家庄村农民流转的土地,合作社以每亩300元的价格租赁周家庄村农民土地共3500亩,占周家村耕地面积的90%。交出土地、获得收益的农民又被合作社高薪返聘或高酬雇工,约有一半的村民从事非农经济,实现了“离土不离村”的二次创业致富。

  “乐源”合作社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管理机制,使合作社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带动增收功能。并逐步建立起合作社自己的发展模式,即“乐源模式”,凸显了“五大特点”:保底分红。社员以土地和现金入股,现金入股农户每年保证分红不低于股金的12%,土地入股每年保证成本,盈利分红;反租倒包。采取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在已入股1100亩土地的基础上,又租赁农户耕地2400亩,将3500亩分成4块地,每块有1名股东作为管理人员,月工资1500元,所需劳动力从社员中聘用,总收入达471万元,人均分红364元;统一运作。实行“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分红)的管理运行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合作社产业化水平和经济效益;延伸产业链。合作社不断开辟新的产业链,建起了节水灌溉材料厂和塑料颗粒加工厂,节水灌溉材料厂每年可生产滴灌毛管3600万米,地膜1200吨,小白龙滴管300吨,产品不但供应合作社成员,还满足了镇域市场的需求;循环发展。塑料颗粒加工厂对全镇的残膜和废旧滴灌带进行回收、加工,年生产颗粒350吨,实现年销售收入740万元,人均分红可达5000元左右。形成农膜滴灌带“生产—回收—再生产”的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这个合作社影响带动了全镇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拓宽了农民致富增收渠道。去年以来,全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1623人次,新增劳动力转移223人,全镇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4.9万亩,土地流转率达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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