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管〔2010〕14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扶持、引导,注重宣传、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小、标准低、服务弱,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影响力不深、带动性不强,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扶持措施不够,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生产对农机应用的依赖性越来越明显。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社会化服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促进了农作物的区域种植和农业机械的连片作业,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完善了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有生力量,是提升农机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探索出一条适应农业生产需要、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之路。
二、明确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把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粮食生产,以发挥农机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科学配置农机资源、创新农机服务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宗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指导服务,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增加数量,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发展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农机专业合作社覆盖全省每一个乡镇。树立一批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和服务品牌。2015年,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000个,年均增长25%。逐步形成一个作业、维修、信息服务综合配套,全程服务与专项服务协调发展,全民受益、全面覆盖、功能齐全、便捷高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网络。
基本思路:1、增加数量。今后省局将根据各地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按比例分配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各级农机部门都要把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鼓励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通过宣传、示范、扶持、引导,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增加数量。
2、扩大规模。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经济主体,有规模才能有效益,有效益才能稳定发展。要通过培育农机作业市场、组织跨区作业等多种方式,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规模。到2015年,争取全省年作业服务面积5万亩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50%,达到1500个。
3、提高标准。通过帮扶和联系,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农机维修和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推行订单作业、一条龙服务等,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和建设标准。
4、提升能力。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观摩交流,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提升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宣传推介10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品牌。
三、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调落实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免收道路通行费政策,农机作业、维修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帮助协调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性用房在土地审批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争取金融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信贷扶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优先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建设、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补贴等项目;切实做到农机购机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购机补贴在程序上优先、数量上放开。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在省财政已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的基础上,争取扩大规模。每年从省农机富民工程专项资金中再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并逐年增加。市、县农机部门都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设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加大扶持力度。要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资金,争取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各类项目资金扶持范围。充分利用惠农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机专业合作社,拓宽农机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改善办公和服务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改、扩建机库棚、维修场地等基础设施,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服务能力和维修保障能力。
3、加大培训促进力度。各地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作为农机培训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大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队伍,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三是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操作、维修等高技能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各地要积极争取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制定培训规划,分期、分批、有计划的实施免费培训。
4、加大典型引导力度。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坚持以点带面,抓好典型引路。省每年重点培育1-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树立样板。市县也要确定重点培育的典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可以是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社,也可以是围绕某个环节或突出单项的专业性合作社。可以是大户牵头、能人带动型的,也可以是村委会组织或农业产业化企业创办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标准要高、机具要多、服务要广,要切实起到引导促进和示范带动作用。要注重宣传典型,把典型推向社会,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宣传,一方面让群众知典型、学典型,同时也让典型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社会的检验。要把握宣传重点和导向,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提高合作水平,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加大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办事人员和责任分工。要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省局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下指标,但将逐步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并根据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按比例确定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数量。
2、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农机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注册登记到运行管理、从生产经营到市场开拓,要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财务、档案、生产、技术、机具等管理制度,推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标准合同》;发挥系统优势,协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开拓作业市场,扩大作业规模,延伸作业领域,以服务促发展。
3、开展示范活动。省局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另发),树立一批规模适度、运作规范、诚信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各地都要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本土特征,可看、可学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样板,通过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4、建立帮扶制度。省局联系一个市、每个市联系一个县、每个县联系一个乡镇,层层开展帮扶联系,经常性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定点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行情况,总结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
5、强化部门联系。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鼓励、扶持范围,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鼓励粮食生产大户发展农业机械、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机大户与粮食生产大户对接,共同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粮食主产区对农机大户、粮食生产大户共同组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规模较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资金扶持和项目申报上优先安排。
6、加强宣传交流。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工作,注重舆论引导,改变传统观念,增强农民、机手的合作意识。定期报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动态,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作法;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交流,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联合与合作。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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