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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市人大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09-27  浏览:86

  为了了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使用,不断提高农业的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9月21日,青州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刘雁的带领下,对全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看、议相结合的办法,首先实地察看了青州农机推广展示中心、青州农机信息服务中心和农机工业企业,并看了南小王村农机合作社的机收现场。然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农机化宣传推广的力度。要以2010年7月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契机,深入学习和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二)巩固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加强山区适宜机械的推广使用。在巩固平原地区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玉米机械的使用效能,提高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大力发展农机企业,培育龙头企业,积极研发、生产、引进、推广新型经济作物机械和山区适用的小型机械,提高全市的农机化水平。

  (三)加强农机管理队伍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发展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提高农机合作社的规范程度。二是要提高农机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大对专业人员的引进力度。三是实现“组织网络化、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手段现代化、服务社会化”的安全监督监理,适时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降低农机事故率。四是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和在用农机的质量监督,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四)完善农机化基础配套建设。一是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扩大种植规模,提高农机工作效率。二是要加大路网建设、机耕道、灌溉渠道建设、土地整治等配套基础建设,以提高农机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民的安全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农机作业的规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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