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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帮助大学毕业生念好“农经”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10-03  浏览:36

  宁波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若干意见》,在培养“观念新、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能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至此,宁波市政协提出的推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提案得到初步落实。

  宁波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大学生解决就业难题。但由于人才存量资源大为增加,毕业生的就业观、择业观尚待引导转变,高校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脱节造成毕业生就业技能不足就业经验缺乏,传统就业渠道吸纳能力下降等原因,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更趋严重。对此,宁波市政协多个界别的委员纷纷提交相关提案,提出了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就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建设大学生实训基地开展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多项建议。

  宁波市政协对该类提案进行梳理、整合,被列为重点督办提案,由市政协副主席督办,分管副市长领办,人事、财政、劳动、农业等职能部门联合承办。以落实提案为契机,宁波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制定了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困难家庭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选拔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等配套政策。宁波市委、市政府还积极听取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认真研究探索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的新途径。据了解,宁波市已经实现了10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从事中小学教育,1000名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000名充实到学前教育机构,1000名推荐到现代物流企业及平台基地工作的既定目标,并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计划。

  对委员们提出的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宁波市政府还专门组织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宁波市政府根据就业形势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现有的鼓励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日前,一份条理清晰、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破茧而出。根据《意见》确定的目标,宁波市在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市级农业产业基地服务组织、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林牧渔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和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超过1000名。《意见》对到该领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参保费用、年基本报酬等作了相应规定;对在农业经营主体就业或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农业成果审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给予多项政策优惠。《意见》还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经费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投入导向作用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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