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昆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问题分析——以寻甸县道院蚕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11-15  浏览:405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自愿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组织起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方式;是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知识,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有效途径。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的体制限制,融资困难的问题成为其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问题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难题。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融资问题;金融产品创新

一、昆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根据2009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目标:到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0个以上,覆盖所有的乡镇和50%以上的行政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3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0%以上,带动农户37万户以上,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从昆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今的发展情况来看,数量较少,规模较小,要达到上述目标有一定的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一些问题限制了其发展壮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镇道院总支委员会蚕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仁德镇管理发展最好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于2009218日,现已有100余户农户入社,合作社现种植桑树350亩。合作社运营资金主要靠社员集资,现有核心社员13人,初期集资34万元,现已集资40多万元。由于桑树成熟期较长,养蚕很费功夫,投资回收期5年以上,国家虽然鼓励西部种桑,每亩每年补贴200元,合作社也向信用社共青团创业基金贷款15万元,但想达到5年内发展到700亩的目标,尚有资金缺口120万元。如今合作社的资金仅能维持现状,无法扩张规模。

可以看出,道院合作社现今最大的问题还是资金缺口问题,资金短缺限制了规模扩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难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达不到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门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没有资金限制条件,由于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未进行验资,在注册时有的将所有成员的土地使用权折换成现金作为资本金,这种虚拟的资本金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况且专业合作社一般规模较小,资本太少,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不高,合作领域较窄,服务能力不强,财务体制不健全,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一些合作社没有规范的章程,权责不明,管理不到位以致社员工作缺乏责任与动力;有些合作社即使有规范的章程,但很少按章办事,社员之间组织涣散。以道院合作社为例,虽然有统一规范的合作章程,社员们也都悉心遵守,但是由于合作社建立时间不长,财务管理不成熟,只能委托仁德镇财务管理中心管理财务。财务报表不健全,资产评级无法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准入门槛。

(二)缺少担保机构的担保

由于农业本身的产业特点,依靠当今的科学技术,农民靠天吃饭的处境还是无法避免。农产品的产量受到气候,病虫害等多面的影响,不确定性较高,市场风险难以控制,所以担保机构不愿意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由于上述原因,合作社社员只能单独进行贷款,但是农户的土地房产难以抵押,贷款非常困难,即使能贷到资金,那也是杯水车薪。所以,贷款担保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过高

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是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农业银行在农村网点较少,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吸收农民的存款,贷款很少,因而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还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如今的信用社正逐步走向商业银行的道路,为了提高收益率,减少不良贷款,信用社只愿意对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并且贷款年利率接近8%,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很难承受。

(四)金融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农户信贷意识不强

绝大多数农户对金融知识缺乏了解,资金的借贷一般都是亲属朋友之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和银行或者农信社打交道。

再者农户的信贷意识不强,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大都是无息的,他们不愿支付利息,因而很少去金融机构贷款。经过对农信社和农户的调查发现,农信社在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中,大多数农户每年只支付利息,本金到期了却一拖再拖,农户认为本金还了还要再借,又要办很多手续,比较麻烦,所以干脆就不还款。这也是金融机构不愿意给农户贷款的一个原因。

(五)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虽然国家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但是具体的实施力度不够,并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规定太多的硬性指标,也没有提出很好的解决贷款抵押担保问题的有效方法,加之地方财政能力有限,每年的财政扶持资金太少甚至不到位,从根本上无法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及发展问题。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解决方法与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健全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方式。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央提出由来已久,1994年中央就提出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协会示范章程,把农民协会真正办成民办、民营、民受益的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解决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由之路。如何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融资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金融支持三农,推进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突破口。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解决办法。

(一)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机制

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力度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都知法懂法。政府部门应当对一些合作社社员和干部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培训,学习各种管理运营等知识。通过这些知识的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能力尽量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规范自身的各种行为,明晰产权,提高管理能力,完善财务体制,健全合作社的运营机制。这样不仅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得以推广,也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评级也会有所提高。

(二)努力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社员集资,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的专业合作,相比农户的分散经营,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合作社管理层应当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寻找最优的合作伙伴,积极拓展市场,实现一条龙的产销模式。做到价格合理,有产必销,通过资金的积累,不断地进行土地流传,扩大经营规模,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三)现有金融机构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农村现有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扩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农业银行应该进一步增加在农村的金融网点,扩大涉农贷款的规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贷款的准入门槛,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农信社应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其进行合理的资产评级,提高信用额度,并经常走访合作社进行监督辅导。适当的减免一些不必要的办理贷款的手续,提高办理效率,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愿意向农信社贷款。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吸纳农村存款,贷款相对较少,因而应该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多多发放小额贷款,也能对一些有临时性小额贷款需求的合作社有所帮助。

(四)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抵押担保问题一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障碍,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拓展抵押物的范围,凡价值评估合理、产权归属清晰的资产都可以作为抵押物,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等抵押形式,允许农村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适度与所有权相分离,推动土地流转,从而有效地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抵押物太少的问题。

(五)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自己建立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不仅增加了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便利了合作社的信贷,也使资金的投放更加偏向于农村,能够有效地降低信贷成本,有效地解决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同时也降低了风险。

(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农村金融风险相对较高,可以在农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仅由政府提供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保险也要发挥防范风险的作用。

另外,保险公司也应开发一些创新性保险产品,农民能够支付,能够满足农民的保险需求,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为政策性保险提供一定的补充。

(七)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政府为合作社提供各种保障,通过政策和法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对合作社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合作社的所得税,鼓励金融机构向合作社贷款,可以减免金融机构的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制定一些硬性指标,如每年必须向合作社贷款的最低限额等,尽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