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菜价上涨远超订价 个体农户难担“合同菜”风险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12-01  浏览:74

 

       订单充裕,旱涝保收,近年来,“ 合同菜”俨然成为农民增收的保证。但今年以来,由于菜价持续高涨、农民市场意识薄弱等因素,“合同菜”已经难显优势。如何维持更稳定的供销关系以及更高的采购价格,成为摆在“合同菜”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一亩地赔了七八百元

  今年以来,蔬菜价格不断上涨,但莱西市开发区果佳圈村金海源有机蔬菜生产基地的菜农刘志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前不久,他的60多亩生菜球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食品加工企业。

  今年50岁的刘志成,在金海源有机蔬菜生产基地租种了240多亩地。为了保证收益,今年上半年,看到生菜球市场收益好,刘志成按照当时的菜价和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签订了60多亩生菜球的订单种植协议。协议规定,企业按照1元/公斤的价格全部收购。没料想,之后蔬菜价格一路走高,生菜球涨到了3元/公斤,加上今年秋天的涝灾,60多亩生菜球的产量还不到往年的一半,刘志成赔了不少钱。

  “合同价定低了,没长好的又有1/3,一亩地赔了七八百块钱,加上生产资料和人力成本,60亩地差不多赔了六七万元。在这个基地,其他蔬菜价格基本都在每公斤两块钱以上,一般每亩收入最少2000元。”眼看别人种的蔬菜都挣钱,自己辛辛苦苦几个月却赔钱,刘志成心里很不是滋味。

  刘志成告诉记者,目前正和企业商量补偿的问题:“如果企业不给涨价的话,明年就不打算给企业种了。”

  “合同菜”今年难显优势

  据了解,前几年蔬菜价格波动很大,旱涝保收的“合同菜”成为广大菜农的避风港。然而今年随着蔬菜价格不断上涨,“合同菜”的优势却不再明显。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像刘志成一样受累于“合同菜”的菜农不在少数。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有关农业人士分析认为,有些“合同菜”的价格规定不是以市场形成的价格为基础,而是以自己企业需求量等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的。这样,在蔬菜价格波动不定的情况下,再加之农户的市场意识等综合素质的原因,难以确定预期的价格。在此前提下协商定价,农户难免会在利益上受到损失。

  青岛市农委生产指导处处长王亨国表示,菜农跟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可在合同中协商最低保护价或者约定菜价与市场的上浮、下浮比例等。在他看来,订单农业仍然应是引导和发展的方向。“今年看似赔了,但是当菜都卖不动的时候,合同菜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王亨国说。

  青岛晟仁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近一千亩合同菜没有受到市场的影响,就是受益于保护价。合作社经理李忠仁告诉记者,签订合同之初他们就与企业约定了最低保护价。以黄秋葵为例,合同规定最低保护价为 3.2元/公斤,即使今年市场价低于这个价格,企业仍按保护价收购,这就保证了农户们的收入。

  把农民组织起来是方向

  不过,与大型合作社不同,中小菜农们在与企业接触的过程中,由于自身规模限制,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在采访中,部分菜农表示,之所以不愿发展“合同菜”,就是公司签订的“合同菜”价格太低,一般只有同期市场价格的60%左右。

  对此,李忠仁表示,个体农民单打独斗面对市场,始终会被市场牵着鼻子走,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抵抗市场风险。“价格好,大家抢着种;很快,价格跌了,大家都亏本,也就都不种了;之后,价格又猛涨……反反复复,农民总是滞后于市场一步,所以总是受伤。”李忠仁告诉记者,单个农户种植蔬菜处于无序种植状态,品种单一,品质较差,效益低下。而大型合作社可以实现种植蔬菜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与个体农户比,营销能力好的蔬菜合作社田头批发价明显要高,因此,把农民组织起来至关重要。

  “在我们合作社,参社菜农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菜农只管在合作社的技术指导下种好‘ 合同菜’就能拿到稳定的收入,其余什么事也不用操心。”李忠仁说。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