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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各路资本多渠道“上山下乡”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12-07  浏览:47

 

 

  今年以来,全球主要农产品和大宗商品价格扶摇直上。这些价格波动传导到我国国内,造成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价格较快上涨,“豆你玩”、“蒜你狠”、“糖高宗”等流行的称谓,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对生活成本大幅提高的无奈。

  而处于农产品产业链最低端的农民,并不是这一轮农产品涨价的获益者。由于生产成本及中间流通环节牵制,农民实际盈利空间并不是很大。相反由于农产品生产成本越来越高,使得农业生产效益越来越低。仅仅依靠各类“直补”等财政补贴已经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事关国家的粮食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坦言:“农业现代化就是改造传统农业,提升生产力的过程,而其中离不开金融强有力的支持。农村金融就是建立现代农业的核心。”可见,农村金融市场这盘棋若下不好,最终会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短板”。

 

  农村金融体系仍滞后于需求

 

  在近日举行的农村金融国际研讨会上,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对中国农村现状做出了很好的概括: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已经走到了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科学利用资源的新阶段。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发展农村金融将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生活条件改善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事实上,如何通过金融改革搞活农村经济,一直是中国农村一道待解的难题,也是“十二五”期间解决“三农”问题能否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

  在刘振伟看来,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为5个矛盾:商业银行效益考核与支农要求的矛盾;政策性银行资本金不足与支农任务重的矛盾;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重与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的矛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慢与形成竞争格局需要的矛盾;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与分散涉农信贷风险的矛盾。

  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网点13.9万个,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71.9%。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今年5月份人民大学农村金融高层论坛上指出,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是9.59万亿元,在全部贷款余额中仅占23%。且在9.59万亿元涉农贷款中,到农户手中的约有2.22万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比重不到20%,这个数字,几乎20年没有变化。

  除了农户贷款比重小以外,农村金融产品短缺的状况并无大的改善。在农村信用合作社,除了储蓄业务,城市里的金融产品如债券、基金、股票、按揭贷款等,在农村基本上是空白。另外,我国农业保险覆盖面窄、赔付率低、发展严重滞后,也是农村金融领域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不太愿意向农户多放贷。农村贫困人口绝对数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率高、支持力量薄弱、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抗风险能力差,农业保险的支持是除了财政直补之外对农户的又一有力保障。另外,我国农村担保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固有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特征,使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村金融服务力度总体上仍然不足,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的情况仍然存在。近几年来,农村金融发展的成就显著,无论是机构设置、产品创新、服务改善,还是贷款数量的增加,都可圈可点,但同时,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以上只是其中相对突出的一部分。

 

  建立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

 

  2003年以来,我国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为标志,农村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金融支农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由于“三农”工作和农村金融本身的复杂性,当前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仍显不足。

  “‘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几年自然灾害频发、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的严峻形势警醒我们,农业基础薄弱、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强仍然是现代化建设的瓶颈”。从《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我们可以明显地读出,决策层已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这就对金融支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向多元化发展,为“三农”提供充足的资金,加强农村信贷机制的建立,是实现金融有效支农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规划建议强调“深化农信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充分体现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的战略思想。

  日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要在2011年底实现全国所有乡镇的基础金融服务的全覆盖,同时,今年用于农业的贷款增量绝不能低于去年,贷款增速不能低于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均贷款增速。

  刘明康认为,当前农村金融要抓好两个重点,一是要注重发挥农村信用社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二是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去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对于农村金融的固有特点,陈锡文认为,有3个问题需要把握。

  首先,“三农”贷款增长如此困难,不能完全责怪金融机构,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是对的,但“过分市场化”的后果也很严重。发展农村金融需要政府承担责任。

  其次,农村金融没有搞好,银行自身也有责任。银行至少在机构、人员以及制度上,不能适应农业、农村的需求。

  再次,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权抵押”,要非常慎重。在法律上,我国担保法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陈锡文说,其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其他政策列举了很多担保物,但很多银行都不接受,比如农机具,作为固定设施的农业大棚和养殖场、仓储等,这方面需要改进。

  他说,总的来讲,我们要建立一个符合中国现实和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既有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配合,也有银行业金融和保险业金融配合,还要有财政和金融配合。

 

  民间资本参与进来或更高效

 

  相比大银行来讲,符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户需求的小金融机构在农村更具适应性。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全国已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0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65.5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91亿元。

  这其中,小额信贷在我国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者提供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贷款。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发展研究所在河北易县建立第一家小额信贷机构以来,我国小额信贷作为扶贫方式和金融创新已经走过了14个年头,但是目前大规模且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仍未建立起来。

  按照央行要求,小额信贷公司“只贷不存”,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这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资金来源,积极性不高。在山西创办“龙水头村民互助基金”的茅于轼,他的基金信贷规模从最初的500元发展到如今的130万元,见证了中国民间小额贷款的艰辛历程。他极力主张要用民营资本参与小额贷款,以增加运作的效率。很多慈善机构做小额贷款没有持续性,他认为,救济和小额贷款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共有148家,其中,80%由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小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而设立。民营资本涉足村镇银行者甚少。此前,相关文件规定,无吸储功能的小额贷款公司若想转制为村镇银行,其最大股东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20%。由此,小额贷款公司要想升级,就必须把原有的控股权拱手让人,相当于将自己多年来的经营成果近乎无偿地与银行分享。这样的规定违背了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基本原则,损害既有股东的权益,在感情上也难以为原有股东所接受,这才是民间资本望而却步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坦承,在发展农村小额信贷问题上,“首先要尊重个人的财富,尊重个人有放贷的权利。”他说,我们缺的是如何为一些需要资金的人创造好的贷款机制。焦瑾璞相信,今后会有很多人抓住这个商机。有了机构、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再加上农村经济的发展,能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利条件。

  在近日召开的“2010北京农村金融改革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农村、农业发展有其特殊的要求,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鼓励民间资本来发起、参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或农村资金互助社。对自然人的发起比例、持股比例,应做一些适当调整,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探索出有效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输血”的机制。另外,还要实施有差别的监管。对村镇银行要有一定的风险容忍度,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同的风险体征要有不同的侧重,并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的构建。同时,制度的设计者要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出发,构建包括运营、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有利于其成长的制度框架,要落实包括财政的费用补贴政策、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的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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