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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现象引关注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12-11  浏览:78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反映,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不太重视,主要是受不正确的政绩观影响和追求错误的GDP效应所致,基层政府官员中也缺少有人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过,经过记者调查采访时却发现,他们的话只说对了一半。

  今年4月,山西河津市就下发《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工程,其中2010年底覆盖率达80%以上,2011年底覆盖率达到100%。并分解了具体任务。许多地方政府都有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研究。

  一份研究资料显示,随着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不断出台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和资金、技术方面的扶持政策,一些从事农业产业的加工、经销、物流企业为了套取各级政府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纷纷戴上“红帽子”,翻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如今,这些“翻牌”合作社由于由企业兴办,相对由农民兴办的真正合作社,往往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有自己的品牌和产品,更能吸引领导眼球,从而挤占本不属于他们的政府资源。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缪建平估计,这类“翻牌”合作社可能占合作社总数的20%-40%。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成员主体真正是农民的专业合作社,由于没有农村能人、涉农机构或企业带头,或只是当地基层政府为摆门面而办,缺乏真正合作的基础与条件,登记成立后沦为无经营服务和办公设施,无产品品牌和销售市场,无经营收入的“三无”合作社。

  世界宣明会项目官员常竹青还总结了7种常见的假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合作社、个体合作社、家族合作社、企业合作社、官办合作社、村委会合作社和骗子合作社。他认为,所有这些假合作社创办初衷不是为了农民利益,而是为了套取政府的优惠政策。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根锁也不无忧虑地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即使真正的农民自办合作社,部分也有运作不规范的情况,成立就是为了获取政策的好处,社员以合作社名义从金融机构贷了款,但有一部分也可能用在了消费上,不一定用在发展生产上。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科巡视员姜柏林认为,历史上我国农业生产、农村供销和农村信用三大合作社制度变迁造成的异化的教训并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法律界的足够重视,给当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提供了土壤。其次,农村市场的资本化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化。

  姜柏林还建议,政府应从立法、政策扶持等方面采取新举措,通过培育农村社区信用合作组织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此促进我国农民合作社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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