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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调查第4期:有必要在乡镇级政府设立合作社推广与辅导岗吗?
作者:CCFC     来源:本站首发     日期:2010-12-19  浏览:355

——对本站第4期网上调查“是否有必要在乡镇一级政府机构中设立合作社推广与辅导岗位”的结果分析

 

本次网站调查题目为“是否有必要在乡镇一级政府机构中设立合作社推广与辅导岗位”,投票时间为201011220101215,参与投票总人数为54人。投票结果如下所示:

 

     

 


 

        由上图所知,对于“是否有必要在乡镇一级政府机构中设立合作社推广与辅导岗位”问题,投票者几乎给出了一致性的回答,倾向于必要的总票数达到了48票,占到了总票数的88.9%,并且认为完全有必要的人数也有35票,占总票数的64.8%。而倾向于没必要的总票数仅为6票,其中认为完全不必要的人数为3票。

    上述调查结果说明:大多数被调查者认同应该在我们国家的乡镇一级设立合作社推广与辅导岗位。那么为何多数投票者会有如此选择?依据本站以往的经验推断,其原因主要在于我们国家的农民对于合作社的知识掌握先天不足,使得很多农民虽然创办了合作社,但是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并没有有效遵循合作社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合作社自己的章程。另外,一些工商资本以及其他农村投机者也利用合作社的税收和政策优惠空间,创办了诸多名义上的或虚假的合作社,严重干扰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健康发展环境。

而上述这些不合意的发展现象,都需要有关政府部门进行规范和引导,只是目前农业主管部门虽然在努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是无奈他们在乡镇一级的力量过于薄弱,很多具体参与合作社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还得兼顾其他工作事务,而其他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合作社的关心更是停留在了本职工作上,因此政府部门对于合作社的外部有效支持与关心仍显不够。

只是,虽然投票者用自己的投票结果表达了他们对合作社的关心和期望,但是在目前乡镇机构过于臃肿、办公经费普遍不足以及乡镇机构与职能改革的大背景下,这种专门岗位的设立并不是一件易事。也许更为现实的方案是在乡镇一级或者县一级设立社团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社或者联合会等机构,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通过社团内的正式与非正式的交流活动来实现自我的帮扶与发展。同时县级农业部门可以为这些联社或者联会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办公场地等的支持,并且多鼓励他们进行内部交流讨论,多鼓励他们邀请各方专家为合作社的核心成员以及普通成员展开各种主题形式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得合作社社员能够更为清晰的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该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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