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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开文:印度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0-12-26  浏览:267

  

  

  内容提要:本文分阶段考察了印度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印度农村合作社所取得的发展成就。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印度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可以概括为:法律的导向作用、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性模式、合作社的一体化经营和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些都对中国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农村合作社 发展 经验 印度

  关于国外农村合作社的研究,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在中国农村合作社事业方兴未艾的背景下。但是,大多数研究者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欧美等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对于亚洲的研究,也只是关心日本等先进国家。然而,众所周知的一个问题是,欧美以及亚洲的发达国家,其合作社的发展历史悠久,其合作社存续的市场经济环境也绵延日久,合作社成长为今天的模样,存在着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人文传统等方面的特性。将这些国家的合作社经验介绍到中国来,就明显有一个中国化的适应过程。相比较而言,印度和中国同属发展中大国、人口大国,农业人口比重都很高,印度发展农村合作社的经验对中国将会更有借鉴的价值。正是出于上述考虑,本文试图分阶段描述印度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探寻其对中国的启示,以期促进中国农村合作社事业的良好发展。印度于1947 年独立,1950 年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次在国家计划中对农村合作社的发展进行了全局性的部署。因此,本文把1950 年作为划分印度农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界标。

  一、1950 年以前的印度农村合作社

  印度的合作社成立于高利贷盛行的背景之下。在20 世纪初,由于没有以农村普通农民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地主、商人和其他高利贷者纷纷肆无忌惮地向普通农民高息借贷。农村资金持续短缺,农民始终无法摆脱贫困状态,民怨沸腾,农村地区多次发生骚乱,大量农民卷入了反政府的行列之中。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当时的殖民地政府在1904 年颁布了《信贷合作社法》(Cooperative CreditSocieties Act),开始用组建合作社的办法平息民怨,以缓解局势紧张和资金短缺。《信贷合作社法》规定,城乡可以建立多种信贷合作社,并且信贷合作社可以得到政府的多种扶持,印度农村合作社从此开始建立起来。2004 年,为了纪念合作社100 年,印度还举行了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第一部法律颁布之后,为了克服信贷合作社的局限,1912 年,印度又颁布了《合作社法》(Cooperative Societies Act),规定城乡不仅可以建立信贷合作社,还可以建立生产、消费、销售、保险和住宅建设等领域的合作社,在法律框架下把合作社扩展到非信贷领域。差不多同时,殖民地政府还成立了合作社的中央机构,即联邦合作社总社。

  1914 年,殖民地政府指派麦克莱根(Maclagan)组织了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合作社运动的检查和规划。根据该委员会的建议,政府又规定,非官方人士和机构也可以参与合作社的发展事宜;合作社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展,销售合作社、耕牛保险合作社等类型的合作社也进一步出现。1919 年,印度又制定新的法令,将合作社的发展等事宜移交给各邦政府办理。

  1929~1933 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也严重地影响了印度合作社的发展,不少合作社生产停滞,许多合作社不能归还政府的贷款,很多合作社停止了活动甚至倒闭。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农产品价格抬升,农民收入增加,合作社不仅能够归还政府的贷款,还得到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在生活必需品匮乏、黑市猖獗的状况下,消费合作社和销售合作社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合作社也得以进入初级农产品加工和小型工业领域,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就在印度独立的前两年,殖民

  地政府采纳了合作社规划委员会的建议,促进村级合作社经营内容和组织形式多样化。村级合作社内部纷纷兴建了果树栽培、荒地开发、畜牧、养鱼、销售、加工和小型工业等事业,既丰富了合作社的业务,也充实了合作社的内部组织机构。

  二、20 世纪50 年代以来的印度农村合作社

  (一)20 世纪80 年代以前

  1.发展概况。1950 年是印度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印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印度农村合作社继续保持了二战时期的较快发展势头。根据合作计划委员会1946 年、全印度农村债务委员会1954 年、麦赫达委员会1960 年的建议,印度政府通过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鼓励并支持在农业、小工业、手工业、金融和商业等部门尽可能多地建立合作社,把合作社作为实施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基础。同时,合作社的计划也进一步具体化。1954 年,全印度农村债务委员会针对信贷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详细的建议:要求国家给予各级合作社足够的重视;贷款的重点是对作物生产提供短期信贷,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信贷;通过建立较大的合作社信贷机构,加强合作社在农业信贷中的基础地位;将信贷与销售、加工结合起来;扩大农村合作社的仓储设备;建立印度国家银行并使其分支机构延伸到广大农村,同合作社的信贷机构建立有机联系;建立为各级合作社培养人才的机构;建立全国农业信贷基金、全国合作社发展基金、全国仓储设备发展基金、农业救济和保障基金等国家基金,为合作社提供各种优惠贷款,从资金上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在这些建议的推动下,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合作社的拨款,在第一至第六个五年计划中,分别拨款3.4 亿、7.7 亿、6.4 亿、25.8 亿、37.6 亿和58.4 亿卢比用于发展农村合作社。农村合作社也有了明显的发展(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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