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统一生产,生成品直供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的新型流通方式。其本质是将现代物流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近一段时间,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再次引发人们对“农超对接”的关注。“农超对接”对农产品价格有什么影响?“农超对接”过程中有哪些金融商机?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怎样参与并支持“农超对接”?本文试结合这些问题做一探讨。
蕴含巨大商机
“农超对接”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了平台,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十分明显。
目前,我国城镇大型超市中的农产品,从农户在生产基地采收到消费者在超市最终购买消费,中间环节多,农产品损耗大,导致最终销售价格高。通过“农超对接”,大型超市越过中间商直接到农产品生产基地采购,将原本中间商获取的利润,转给生产农户。由此,农户提高了收购价格,超市降低了采购成本,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消费者也由于超市采购成本下降,享受到降低了的销售价格。从这个角度看,“农超对接”有利于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有利于增加农产品销量,提高农民收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农工程。
为支持“农超对接”项目发展,2008年末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确立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这一目标。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共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在全国选择了15个条件相对成熟的省份开展“农超对接”试点。2010年12月,商务部又推出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建设“农超对接”信息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四项措施加大对“农超对接”的支持力度。
“农超对接”一头连接农户,一头连接大型连锁超市,中间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国家财政支持的鲜活农产品冷藏运输链系统(即“冷链系统”)作链接,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金融商机。
农村金融机构应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农超对接”,了解各环节主体的资金需求状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一是关注农户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及相应的金融需求。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66%的农户认为目前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希望通过合同收购的农户比例达35%,希望企业收购的农户比重为27%。农户参与“农超对接”后,建立农户与零售商之间稳定的购销关系,能够促进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进而增加生产资金需求。
二是关注“农超对接”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超对接”的实施主体之一。近几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参与“农超对接”,能够有效提高其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生产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此过程也必然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
三是关注“农超对接”过程中的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农超对接”一方面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为大型连锁超市、商场、购物中心渗透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日用品和工业品销售提供了机遇。农村消费的扩大,必然产生相应的消费信贷需求。
四是关注“农超对接”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冷链物流”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国家三部委确定的支持“农超对接”主要方面。“冷链物流”是指肉、禽、水产、蔬菜、水果、鲜蛋等生鲜农产品从产地采收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零售等环节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控制环境下,以最大程度保证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特殊供应链系统。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但仍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农产品冷藏、运输、配送需求。要达到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2015年目标,需增加冷库容量690万吨,增加冷藏汽车1.5万辆。因此,“冷链物流”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会相应增加。
探索支持模式
针对“农超对接”环节中产生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农超对接”的实际情况,在用足用好现有信贷产品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支持“农超对接”的新模式。
“农村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此种模式下,支持“农超对接”的重点是农户。农村金融机构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获取入社农户的基本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信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证担保或农户之间联保,以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方式直接对农户予以信贷支持。贷款到期后,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协助清收。
“农村金融机构+大型连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
此种模式下,支持“农超对接”的重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情况后,积极参与“农超对接”,密切与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方——大型连锁超市进行联系与合作,根据农超对接双方的年平均交易量、交易金额,以大型连锁超市提供保证担保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自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授信,予以信贷支持。
“农村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基础设施项目”模式。
此种模式下,支持“农超对接”的重点是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比如,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在认真分析项目资金需求、评估还款来源、确定有效贷款担保方式的前提下,以提供项目贷款的方式予以支持。
“农村金融机构+大型连锁超市+农户”模式。
此种模式下,支持的重点是满足农户的消费信贷需求。“农超对接”不仅使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和农产品基地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购销关系,使商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成为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也为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借机推进农村日用消费品、工业品下乡,扩大农村消费,提供了机遇。农村金融机构要以“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为契机,在“农超对接”涉及的广大农村地区,积极营销推介农用汽车消费贷款、农机消费贷款、购买家电分期付款等农村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贷款方式上,可实行“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贷款——连锁超市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农户以所购商品向连锁超市提供反担保”或“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贷款——农户以所购商品提供抵押担保——农户向保险公司投保且第一受益人为农村金融机构”等模式,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保证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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