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孙亚范
孙亚范: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和运行机制分析——基于江苏省的调查
作者:孙亚范、王凯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第11期     日期:2011-01-14  浏览:448

  摘要: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通过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对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的农机、植保等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服务模式、运行机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是生产服务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关键;各类服务合作社具有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制度优势,对于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面临市场和要素的双重约束,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村委会的资源和组织优势领办合作社是加快生产服务合作社发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服务;运行机制;资源优势;案例分析

  基金支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构建与创新研究”(编号:08BJY102)

      

 

  一 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国近80%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了非农产业(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课题组,2009) ,农村劳动力老龄化 女性化 低文化等特征越来越突出, 给农业持续 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些地区甚至由于青壮年劳动力供给短缺而出现了粮食粗放经营和土地撂荒现象(胡恒洋等,2008)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续转移,分散经营的农户在产中环节面临劳力短缺和应用新技术的困难, 于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农业部农机化司课题组,2008;蓝海涛等,2009)顺应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户家庭经营需要, 近年来, 以为农户提供产中服务为主的农机 植保 施肥 灌溉等生产服务合作社获得了快速发展,据农业部统计,2009 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 1. 3万个,比2008 年新增近 5000 个, 增长62. 5%; 全年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达到3800 亿元, 同比增长10%,其中跨区作业收入突破200 亿元生产服务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农民合作形式, 是主要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购销 信贷以外其他各类专业化服务的合作社 与流通领域的购销合作社以及其他服务合作社相比, 我国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起步较晚,在发展和运行中面临一些特殊问题, 客观上需要对这类合作社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 然而,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生产服务合作社关注很少 鉴于此,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典型调查, 对现阶段我国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状况 服务模式 运行机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希望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 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和特点

  近年来,江苏省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合作形式不断创新,据江苏省农业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23500个,其中种植业占48%,养殖业占 39%,农业服务业占9. 3%,其他占3.7%; 专业合作社登记成员数126.7万人, 居全国第一位 江苏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呈现以下突出特点:

  ( 一) 数量快速增长,社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2007 年7 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国家和地方相继制定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刺激了农民购买 使用农机具和合作开展作业服务的积极性, 推动了各类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截至 2009年底, 江苏省有各类农机合作组织4300 个, 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130 个, 农机专业合作社比2008 年增加600 多个超过了前 年的总和;2009 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 46362人,机具总数超过6万台,固定资产达17. 8 亿元; 耕 种 收 植保等作业服务面积 2509 万亩, 比 2008 年增加 1376 万亩, 增长54. 84%; 合作社服务农户150 万户, 总收入超过12亿元, 比2008 年增加6. 29 亿元, 增长84. 2%; 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 76%, 已有苏州 无锡 常州 3 个省辖市及 12 个县( 市 区)250 个乡镇 4000 多个村基本实现了水稻种植机械化( 徐顺年,2010)

  ( 二) 以产中环节的作业、技术服务为主, 服务领域逐步拓宽

  生产服务合作社主要围绕农户粮食生产环节中的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高的作业项目开展作业和技术服务, 、如开展机插秧 机收割等作业服务,推广应用新品种 新植保技术等 随着现代农业建设的推进和先进农业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生产服务合作社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加,部分合作社已从水稻、小麦的机插秧、机收割等单项作业服务发展为统一供种、机耕、机插、机收、机植保、机烘干和统一施肥、田间管理的一条龙、综合化服务, 并开始向玉米机收、秸秆机械化还田、河道清淤等领域拓展。

  (三)主要由农村能人或农技部门带动, 实行多主体、多要素合作

  生产服务合作社主要由农机专业大户、种粮大户或基层农机、农技服务部门牵头,联合农机户、种粮户、农技人员、村组干部及其他经济实体组建,各主体之间按协议、合同或股份开展劳动力、资金、设备、技术、信息、人才方面的合作 如扬州市宝应县惠农机插秧专业合作社由当地的农机能人和经营大户发起成立,社员以农机户和水稻育秧环节的成员组成,2009年已发展成员671人,按照协议, 社员每人每年向合作社缴纳12 元管理费即可获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合作社面向市场, 为水稻种植农户提供统一供种 统一育秧 统一机插 统一植保的 四统一 服务

  (四)自我服务和市场化经营相结合

  合作社按照自愿互利 民主管理的原则,对内服务社员,对外参与市场竞争 追求盈利、在自我服务方面,合作社围绕社员需要开展信息服务 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帮助社员运用新机具 掌握新技术; 统一对外落实作业任务, 签订作业合同, 开拓服务市场; 统一进行设备维修 保养和油料供应, 统一作业质量和收费标准; 对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 在对外经营方面,合作社实行有偿服务和自负盈亏, 通过规模经营和作业及人员 机具管理,合理安排人 财 物, 获得经营收入

  (五)以松散型合作为主, 产权关系较清晰

  根据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 生产服务合作社分为两种组织模式: 一是松散联合模式:这种模式由农机户自带机具入社,入社机械的所有权归个人;合作社实行单机核算,不提积累,只收取少量管理费作为活动经费。这种模式产权明晰 经营灵活,但合作社缺乏公共资产, 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二是股份合作模式 该模式由成员带机作价或带资入股,财产共同拥有,合作经营;合作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提取管理费和公积金,收益按社员作业量和股份分配。

  三 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案例分析

  生产服务合作社为顺应农户和社员需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形成了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 管理规范 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组织模式,在全省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一) 企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高邮市界首镇水稻生产服务合作社

  高邮市界首镇水稻生产服务合作社于 2005年6 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成立, 入社成员419 人,其中农业服务中心公益性技术人员7人,落聘分流经营性技术人员11人,农机手115 人,5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12人,村组干部174人。目前合作社服务内容已从单 的机插秧发展到统一供种 统一育秧 统一机插 统一水肥管理和统一植保的水稻生产一体化服务 合作社在组织管理上具有以下突出特点:(1) 建立了产权明晰、利益协调的合作机制。合作社引入股份制使合作各方结成了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 的共同体 农机手加入合作社必须自带机具并认购股金, 每股股金10000 元, 自带的农机具仍归个人所有, 但由合作社统一分工调配; 种田大户可自愿认购股金;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以机械和设备入股 个体社员每人最多认购3 股股金,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入股资产控制在股金总额的 20% 以内 合作社盈余实行按交易量和股份分配: 首先, 合作社根据社员劳动贡献进行第一次分配, 农机户按照作业量获得作业报酬, 技术人员 村组干部按照工作贡献获得劳动报酬和工作奖励; 农户社员按照 10%的优惠价支付服务费 其次, 对于可分配盈余合作社实行二次分配, 其中 40% 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 60%按照股份在社员之间分配。(2)社员民主控制 民主决策 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大会按照一人一票原则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合作社日常的经营管理由理事会负责, 这种农技人员带动 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既保证了社员对于合作社的民主控制, 又发挥了农技人员在技术信息和组织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兼顾了公平和效率。(3) 实行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一是实行订单作业 合作社通过村组干部与农户联系 协商落实作业面积,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服务价格则根据当年的物价指数和用工标准, 结合油料、人工等费用来确定 二是建立责任制 合作社分别与农技员 农机手 社员签订育秧 插秧 植保工作责任书, 明确各方职责, 实行工作效果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合作社还通过建立配套的技术规程 具体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档案等加强日常管理 目前, 合作社已树立了良好的服务信誉, 实现了良性发展 2009 年合作社成员增加到 610 名,建立了繁种基地 1000亩 育秧基地500 亩和工厂化育秧大棚1000 平方米, 服务农户40000 多户, 服务规模从最初的 950亩扩 大 到 25000 亩,占全镇水稻种植面积的70%。

  (二) 专业化服务、连锁化经营的扬州市邗江区利民植保合作社

  邗江区位于扬州市郊,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基本转移到了第二、三产业,为了解决农户在病虫防治方面的人力和技术困难, 由区植保站牵头, 2006-2007 年在全区13个镇相继成立了植保合作社、各镇植保合作社由农资经营企业 弥雾机手 种田大户等组成, 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经过近两年的运行, 各镇植保合作社受专业人才。资金 技术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在农药采购、信息收集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存在困难影响了服务水平。对此,2008 年5月成立了邗江区植保合作社联社、利民植保合作社。利民植保合作社以区植保站为技术依托, 由区植保服务公司出资20 万元,各镇植保合作社分别出资5000 元构成经营资金;合作社以服务基层社为宗旨,实行保本微利,盈余主要用于对基层社进行机械补贴和人员培训 奖励等全区病虫防治以利民植保合作社为龙头,通过区植保合作社 镇植保合作社 村植保专业服务队构成的服务网络开展服务 2009 年底全区已建立植保专业服务队 100 多个, 并通过区、镇、村、植保人员,农户层层签订服务承诺书,加强了责任约束,保证了服务质量。2009年合作社服务农户 7. 5万户, 通过减少用药成本 提高粮食产量为农户创造综合效益5128. 8 万元。

  (三) 综合化服务、多元化经营的海安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南通市海安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由曲塘镇农机站于2004 年12 月成立 目前合作社成员105人,其中农机户和农机经纪人49人,本镇水利戽水员51 人, 农机站技术人员5人。农机户、技术人员和戽水员自带机具入社,产权自有合作社的活动经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合作社的初始股金3万元,由3名发起人投资形成;二是社员缴纳的入社费,农机户入社每人缴纳 50 元,戽水员以每亩 2元的标准按照灌溉农田面积缴纳;三是政府财政扶持资金和合作社积累基金,合作社共获省市扶持资金12万元合作社以组织农民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和水利灌溉服务为宗旨,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市场化经营:(1)为社员提供综合服务 合作社依托农机站的技术力量, 社员提供统一对外联系业务, 统一划分作业区域, 进行机具调配,统一作业质量和收费标准 统一对作业机械和机泵进行维修 保养 统一零配件供应 统一对农机手和戽水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统一对作业和服务进行管理协调 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盈余分配。(2)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经营领域 合作社根据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断增加新的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服务范围已从单一的水稻机插秧发展到机收割、秸杆还田、跨区作业和水利灌溉服务。目前,合作社已与四川、浙江、上海、安徽、云南、广东、河南、河北等省建立了稳定的作业服务关系,水利灌溉面积占全镇水稻种植面积的60.5%。(3)规范组织管理和收益分配。合作社建立了由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构成的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立了“成员个人账户”,具体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和农机作业量,并且将公积金和政府财政扶持资金量化到社员个人; 盈余分配主要按交易额返还社员 2009 年合作社实现可分配盈余19.94 万元,提取41%作为公积金和风险基金,54%按机械作业量和零配件购买数额返还社员, 5%根据社员账户记载的股份份额分红 合作社通过自我积累, 增强了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目前合作社已拥有了步行式插秧机5 台 秸杆灭茬设备1 台, 并且建造了机械库房,形成了自有资产。

  以上三个合作社在建立和运行中具有共同特点:(1)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的信息 技术 人才 设备和组织管理方面的优势,加快了合作社发展, 提高了合作社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通过契约和责任约束,保证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市场信誉;(3)以合作制为基础,引入股份制,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 既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资金 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又保护了农机户和农户的经济利益,兼顾了公平和效率, 提高了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力。

  四 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作用和效果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与创新理论认为,制度创新的动因是市场主体期望获取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如规模经济 外部经济内部化 降低风险和节约交易费用等(戴维斯等,1994),潜在利润的存在说明可以通过新的制度安排对社会资源配置进行帕累托改进 生产服务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农民顺应工业化 城市化 现代化发展进行的制度创新,它以经济利益为纽带,通过互助合作和专业化服务,有效缓解了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与农业市场化 现代化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产生了种粮户和农机户 农机手多方共赢的帕累托改进效率。

  (一) 促进了农户增产增收

  我国农户经营规模狭小,经济实力有限,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既不现实也不经济(黄永庚等,2008),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体制长期不变的情况下, 解决小农户与大机械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曹光乔等,2006) 各类生产服务合作社紧紧围绕农户的生产经营开展机械作业和其他生产技术服务, 有效解决了农户在生产中面临的技术 劳力难题, 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和种粮户的生产成本, 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 增加了农户种粮收入 如高邮市界首镇水稻生产服务合作社通过服务降低了农户育秧成本, 节约了人工 育秧用田和种子 化肥等生产资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机插秧技术比传统手工栽秧每亩产量可提高5% ~ 10%; 2009 年合作社通过服务为农户每亩节本增收250 元。

  ( 二) 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社员收入

  我国农机作业服务体系以个体农机户为主体(师丽娟等,2006) 农机户分散经营,交易规模很小,在搜寻市场信息、寻找交易对象、进行议价、履约和处理违约纠纷方面需要支付很高的交易费用; 受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农机户经营规模小,难以有效配置各种农业机械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生产服务合作社对外统一组织社员参与市场竞争,减少了市场交易主体的数量和交易数量, 降低了个体农机户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 对内通过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扩大了经营规模,实现了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既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降低了服务成本,又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增加了社员经济收入如扬州市宝应县惠农机插秧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订单作业 跨区作业等服务,社员的作业规模和经济收入稳定提高,2008 年每台插秧机平均作业收入12000 多元, 是成立合作社前的3 倍多.

  ( 三) 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使一部分劳动力从种植业中转移出来, 从事比较效益较高的畜牧 水产和农机服务业, 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 另一方面缓解了农忙期间劳动力紧张局面, 保证了农民在外务工经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第二 三产业转移, 增加了农民劳务收入( 四) 提高了粮食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改变了农户自耕自种的传统生产方式, 加速了粮食新品种 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机械的推广应用, 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机械化 现代化水平, 促进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合作社发挥组织化和专业化的优势, 在服务过程中注重粮食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保证了粮食的品质以高邮市界首镇水稻生产服务合作社为例, 合作社在农资供应、育种、施肥、植保等服务各环节引进和使用先进技术,选择抗病虫的优质种子,采用优质的复混肥和测土配方专用肥,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采用现代药物喷洒技术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 既提高了防治效果又减少了农药用量, 减少了农药包装物, 有利于包装物的回收。这些先进生产技术的运用增强了水稻抵抗病虫害 涝灾 风灾的能力,提高了水稻生产技术、管理水平,改善了水稻的产量、质量和效益, 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

  五 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经营规模较小,服务功能单一

  2009 年江苏省农机合作社平均社员规模仅有41人,服务规模超过1000 亩的合作社只有700 多个,仅占全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6. 19% 目前大多数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局限在村镇以内, 服务内容仅限于粮食生产环节和其他相关生产技术服务, 较少涉及产后的仓储 加工服务, 在棉花 油料等大宗经济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方面的生产服务合作社还很少

  (二) 农户参与率低, 发展不稳定

  江苏省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主要以农机专业户为主体, 种植户较少参与合作; 一些合作社虽然吸收了部分种粮大户参加, 但种粮大户与合作社之间并没有建立紧密的财产联系和利益关系, 只是合作社服务的使用者,不能凭借惠顾量( 额) 参与盈余分配 由于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缺少紧密的利益纽带, 合作社的服务对象不稳定, 加大了合作社的市场风险, 合作社的交易成本也较高。

  ( 三) 组织管理不规范,利益联结机制薄弱

  实践中, 相当部分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上主要靠牵头人 的个人权威或依托部门来维系, 组织内部缺少健全的公共财产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利益分配制度和作业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内部利益关系松散, 社员民主参与程度不高, 发展缺乏后劲。

  ( 四)受市场和要素的双重约束, 自我成长能力较差

  由于服务对象和参与主体的限制, 生产服务合作社具有先天弱质性 首先, 生产服务合作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数量众多、经营规模狭小、比较效益较低的种粮农户,市场谈判成本和履约成本都很高,获利空间较小;其次,受社员经济实力限制,合作社拥有的农机具大多是中小型的普通机械设备而高效、低耗、环保、多功能的先进机械设备很少。由于缺少资金、资产,合作社难以在更大范围内开拓市场、延伸服务领域和范围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再次,参加合作社的农机户、农机手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陈旧、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的突出问题,在掌握、运用新装备、新技术和改善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不足,制约了合作社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 五) 缺乏配套的优惠政策,面临具体困难

  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民合作形式,实践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对于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足够了解和认识,导致合作社在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难以获得政策扶持,影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六 政策建议

  1. 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合作。我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 各级政府应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产经营的实际,多途径培育服务合作社,如结合农业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建立农机、植保、施肥、灌溉合作社, 结合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建立储运、议价、疫病防治合作社等。应按照自愿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 鼓励专业大户、农技人员、农机企业、村组干部及其他各类农村能人和社会力量领办合作社,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根据发展需要,引导同一区域内的服务合作社组建合作联社,开展共同服务和联合经营,取得规模效益。

  2. 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典型示范和业务指导,帮助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完善组织章程和各项制度,形成产权明晰、分配合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合作社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3. 完善各项优惠政策, 扶持合作社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 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等措施扶持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如对合作社开展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作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作物新品种育种、农机推广、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农机购置补贴农田作业燃料补贴 项目立项等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支持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 从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耕种收环节单项服务向农田改造 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领域拓展,扩大获利空间;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应将符合授信条件的合作社列为优先支持对象,确定授信额度,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进行倾斜

  4. 强化人才培训和各项配套服务,增强发展后劲。应落实专项经费,加强对合作社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应调动各方力量,为生产服务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合作社在更大的范围内开拓市场,提高机具配置水平和利用效率;应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帮助合作社解决用地、用电、用水、用油等困难,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