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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合作组织 实现农机规模经营——记青州市庙子镇南术店村农机服务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1-20  浏览:170

 

  随着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市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省级农机主管部门也做出了加强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的部署。潍坊市农机部门按照有关精神,在“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过程中,坚持“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先后发现和培养出一批先进典型,青州市庙子镇南术店村就是其中之一。

  南术店村有110户,380口人,耕地21公顷,全村非农经济发展较快,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约占50%,甚至部分耕地出现了撂荒。从事工业生产的人多了,农业生产怎么发展?这一问题摆到了村两委班子的面前,常言说,农业是根本,但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模式,由于地块小,加之山区人均耕地又少,严重地制约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已不适应当前的农业发展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南术店村率先成立了青州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把村民手中零星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入股的土地每亩为一股,共计320股,村民可以从合作社中每年每股领取800元保底金,并且年底根据受益情况进行二次分红。

  土地集中了,收耕播又由谁来经营呢?这时南术店村组织成立了农机服务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农业生产。在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合作社先后购置了玉米收获机、850型拖拉机、旋耕机和小麦免耕播种机等大型农机具。2008年秋,实现机收玉米20公顷,机耕土地20公顷,机收小麦20公顷,初步实现了机械化生产和规模经营。南术店农机服务合作社计划2009年再购置两台小麦联合收割机,利用整套先进农机具在完成本村的农业生产任务后,利用庄稼成熟有早有晚的时间差,外出作业,保证农机合作社的正常运作及盈利,以求在农业生产中又好又快地发展。在实现合作社经营的基础上,南术店村村民从土地上解放了出来,全身心投入到工业生产中去。

  南术店村通过发展村农机合作组织,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推进了农机化发展,解放了劳动力,提高了生产率,使工农业生产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是实现了农业生产与非农产业效益的双丰收。统计表明,2008年,南术店村人均工农业年纯收入8000元,初步走上了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二是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化专业经营合作社特点鲜明。在一定程度上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的代表,具有精力专注,注重农业技术,讲求经营的特点,能够对其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有较为长远的打算,购置大型农机具等先进科技手段的能力也比较强。三是农机化经营组织、经营大户的生产手段,对生产要素的利用整合能力,获取的经济效益普遍高于一般生产农户,同时,他们对有关市场信息较为专注,紧跟市场组织生产,大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

  在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的过程中,潍坊市农机部门一是注重通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发展,培育形成农机社会化服务龙头组织,引导有一定规模和服务功能较强的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二是规范农机市场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三是以农机社会化服务来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济社会效益,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解放转移农村劳动力,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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