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万象
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自己的银行温州互助社 社员最受益
作者:钱玉华     来源: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2011-1-30     日期:2011-01-30  浏览:123

  

 

 

  由3家农民合作社组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浙江省温州首家农民自己的银行———瑞安马屿镇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1月20日成立,698名农民成为这家“草根银行”的首批股东,他们今后在发展农业生产上需要资金启动时,申请贷款将更方便快捷。

  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浙江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荆谷白银豆合作社和篁社索面合作社联合发起组建,为该互助社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就是咱农民自己的银行。”荆谷白银豆合作社社员蔡庆贤说,原来在种植方面遇到资金难题时,只能四处借钱和向银行贷款。有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可以随时贷款,而且办理手续简单,无需提供任何贷款抵押,给农户发展生产带来极大的方便。

  据了解,该互助社实行封闭运作,所有业务只对该互助社社员开放。作为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民提供了聚拢闲散资金的公共平台,小钱积少成多后,再集中资金贷给有生产项目的社员,项目盈利后,贷款社员向互助社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存款社员再从互助社支取利息,从而实现共赢。

  浙江省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但依托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组建的仅瑞安一家,其服务范围、注册资本金数额当属最大。

  “此举将对今年温州市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还有利于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也标志着温州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又添一支新的生力军。”温州银监分局瑞安办事处主任李传兴说。

  1月20日当选的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理事长黄则强表示,今后将通过互助社灵活的业务操作,解决社员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帮助更多社员实现致富。

  专家发言

  农民办银行政策要扶持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郑良芳

  农民办的信用合作机构蓬勃掀起有助于农村实现小康,如山东临沂市河东区以供销社为主体发起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江苏盐城市阜宁县古河生猪专业合作社开创的“生产合作社+资金互助”致富新模式、北京通州区政府推进农民资金互助社改革逐年扩大试点范围等,切切实实解决了农民致富的融资难的问题,但各地农民自办信用合作也遇到诸多问题。

  市场准入问题,农民的资金互助社的审批程序繁杂;有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办的资金互助社采取不信任、不积极支持的态度;不少农民办的信用合作一一资金互助社,由于组织的存款少和存在融资渠道不畅;我国的金融改革,缺乏对《合作金融》立法,是导致合作基金会违规经营,纷纷破产清算的重要原因。

  对农民办的信用合作究竟由谁监管好,由银监会监管好?还是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好?这个问题需要进行研究。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合作金融是短板,加快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真正合作金融组织是当务之急。因为合作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发展农村合作社经济离开农村经济的核心将会寸步难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资金互助社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才能得到较快稳健的发展。

  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必须要破除不相信农民能办好信用合作的传统观念,建议各级政府对农民为主体的信用合作组织的新生事物要百般加以爱护,财税部门对农民办的信用合作免征一切税赋,央行对农民办的信用合作免缴存款准备金,国家应从财税、金融政策上热情扶持农民办的信用合作较快健康发展。

  建议立法部门尽快起草《合作金融法》,依法支持与保护信用合作能稳健健康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农村信用合作也可采取不同形式。建议应大力推广财政资助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模式,因为此模式极其符合贫困地区的需要。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