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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推进农业经营体制由家庭经营向农业组织化转变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2-15  浏览:50

  坚持家庭经营不动摇,我的理解,就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土地的所有权益不变,最基本的经济细胞不变。但是,家庭经营这个细胞,必须与先进的生产力相结合,与市场相对接,参与更大范围的经济活动。为此,必须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家庭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这是完善和深化农村经营体制的方向。

  根据现时农村的实践,主要办法有三:

  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把同类种植、养殖业的农民组织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不断扩展合作社规模,组织跨乡镇、县市的大中型合作社,使从事相同产业的农民成为合作社社员。合作社内部实行“几统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通过规模生产,统一经营,延伸加工和营销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通过集体的力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二是组建农业股份公司。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联合,组建农业股份公司。可以是现金入股,也可以用确权后的土地入股,将不能流动的资产变成资本,使农民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

  三是组建各种协会。目前,农业各行业都有行业协会。理论上讲,行业协会至少有三大职能。一是相互交流,互通信息,增进友谊;二是相互间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形成紧密型、半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三是行业自治自律与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沟通对话的渠道。现在挂靠在行政部门的行业协会,有的组织活动少,主动性不强,没有也不可能做到行业自治自律,沟通对话的渠道并不畅通,应该让位于民间,放权于民间,活动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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