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农村合作社调研札记
政府在合作社的发展中可以扮演积极的作用,这个论断在全球很多的合作社先进国家和地区都是适用的。在法国和美国,早期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积极协助和资金支持,而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也在组织建设、资金注入、法律环境等方面给予协助,使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当然,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于,政府以什么样的机制参与和介入到合作社当中来,政府在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营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2007年12月1日,笔者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和清华大学公管学院的四名同学对门头沟奶牛协会和农村奶牛养殖户进行了调研。门头沟是北京西部一个典型的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9.2%。以前,门头沟主要的产业是采煤,现在由于保护京郊环境和生态修复的需要,其产业布局有所转换,乡村种植业、养殖业和生态观光旅游业发展很快。 2006年,全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70.9亿元,同比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49元,同比增长11.5%。从总体来说,门头沟的经济不算太发达,但是经济增长的潜力很大。尤其是区内山林秀美,风景宜人,发展乡村旅游前景乐观。
我们此次调研的门头沟区奶牛协会于1985年12月成立,1992年在区民政局社团办公室注册为法人单位。1999年12月,奶牛协会为开拓奶牛市场,投资20万元建立了鲜奶收购站,统一验质、储存、运输,送往乳品公司。现在门头沟奶牛协会有奶户60多户,奶牛1300多头。协会为奶户提供饲料、销奶、防疫、培训等服务,其中最重要的是销售服务。所以,门头沟奶协基本上是一个以产品销售为核心的农民销售合作社。
门头沟奶协依托的是门头沟区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奶牛技术服务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门头沟区奶牛协会就是奶牛技术服务站,协会与服务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奶牛技术服务站是门头沟区政府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下属的一个管理部门,主要为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奶协的负责人都是政府工作人员,因此,奶协并不是独立的合作社,而是附着在政府身上的一个附属机构。
奶协也没有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架构。一个标准的合作社,应该是由社员自愿发起、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合作机构,内部有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实施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在门头沟奶协这里,并没有社员组成的理事会,理事会的理事长就是奶牛技术服务站的站长,是政府公职人员。因此,虽然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设有理事会,但是理事会基本上很少召开,因为理事会的决策也就是政府的决策,普通的社员很少有参与决策的机会。
门头沟奶站和奶协是什么关系呢?这里面的东西很耐人寻味。奶协是依托奶站成立起来的,可以说,门头沟区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奶站是奶协的基础,奶协的负责人都是奶站的工作人员。奶站由于是一个全区的服务性机构,它所面向的服务对象就必然是全区的奶牛养殖户,不管这个养殖户是否参加了奶协,只要他需要奶站的服务,奶站就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由于奶牛协会和奶站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从人员组成到日常运作都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因此,奶协的社员与奶协之间的关系也相当松散。因为道理很简单,即使一个奶牛养殖户不是奶协的社员,也可以到奶站获得必要的服务,何必再去加入什么奶协呢?
因此,在门头沟奶协,“搭便车”现象就顺理成章了。成为一个合作社的社员,并没有比非社员更多的好处,合作社对其成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必然下降了。其最根本的原因,仍旧在于合作社(奶协)与政府管理部门(奶站)之间的重叠关系。政府的职能是面向辖区内的所有居民,而合作社的职能是主要为社员服务。在合作社职能和政府职能完全重叠的情况下,农民就会丧失加入合作社的动机。我们观察到,在门头沟区的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还有养鸡协会、水产协会等,也基本上是一个性质,都是由政府牵头主导成立的,其主要负责人都是政府工作人员。
在这里,我们遭遇到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合作社”:即政府和合作社的完全合一。在政府主导的合作社中,合作社成为与社员几乎无关的一个松散组织,社员进入合作社的收益降低,合作社的外部性非常明显,因此,“搭便车”行为使得合作社的有效治理成为不可能。由于政府在直接管理和经营合作社,所谓内部治理还有什么必要和意义呢?在门头沟奶协,奶户的自由度很大,自由进出,当牛奶价格对奶户有利的时候,他们就自己把牛奶卖给奶业公司;当牛奶价格对他们不利的时候,他们就来寻求奶协的帮助。在奶协、奶户和奶业公司的三方博弈中,奶户和奶协并不是一个一体的博弈力量,而是分别与奶业公司讨价还价。只有当奶户谈判失利、难以获得一个好的价格的时候,才会寻求奶协的帮助,到奶协(或者说奶站)来销售他们的牛奶。因此,门头沟奶协的工作人员说得非常好:“奶协的主要工作是销售剩余奶,避免浪费”。奶协对于合作社成员的吸引力,主要取决于其价格谈判的能力,如果价格谈判能力差,合作社成员就会选择集体退出合作社。
原有框架下“奶协-奶户-公司”关系示意图

我们还驱车到乡下走访了两户奶牛养殖户,都是比较大的奶户,也是奶协比较稳定的成员。他们坦诚地告诉我们,当牛奶价格高的时候,他们就会卖给私人,信息渠道大多来自熟人或牛奶销售圈子里的“内线”。但是,加入奶协还是有一些好处,因为奶站毕竟是政府的,有比较稳定的信用,奶户需要有一个长期的稳定的收奶者,这可以保障奶户的基本利益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他们说,由于奶户和奶协有稳定的协作关系,因此,即使有时奶站(奶协)偶尔价格低一些,奶户们也可以忍受,不会轻易选择私人购奶户。当奶协的收购价格较低的时候,奶户也会同奶协沟通、反映,争取获得好的价格。
新框架下“政府-合作社-公司”关系示意图

对于门头沟区奶协这个特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调研小组的成员在回到北大之后也作了很多讨论。很显然,这种模式在我国似乎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特例,而是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农民的合作社怎么搞?政府应该怎么介入到合作社的发展中来?似乎都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合作社毕竟是农民的合作社,政府全部包办,就很难保障合作社的独立性,也就难以对社员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如果合作社服务人群的界限过于模糊,合作社社员与合作社的关系过于松散,那么兴办合作社的意义也就微乎其微了。在门头沟的案例中,我们感觉,即使这里没有组建合作社,只有奶站一块牌子,其结果恐怕也没有什么太大不同。政府应该积极协助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供各种技术、信息、人才服务,但是不应全盘“包办”,越俎代庖只能使合作社变质。
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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