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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龙翔合作社种水稻效益连年增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3-05  浏览:80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康家营子村为了把丰富的水稻种植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2007年3月成立了敖汉旗康家营子龙翔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该社管理规范,不断创新,经济效益逐年翻番,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授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抓队伍,建制度,让实力“壮”起来。龙翔水稻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按照“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组织起来,抓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为每个成员设立了成员账户,建立完善了“一册四簿”制度,即成员花名册,以及成员出资额、量化为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以及政府扶持捐赠形成的资产量化等四个登记簿。初步形成以康家营子村为中心的水稻生产基地,连接基地2万亩,网络农户528户。

  抓品牌,拓市场,让流通“活”起来。2008年4月,合作社分别注册了“龙胜”有机大米商标和“康家营子”无公害大米两个系列商标。2008年又投资36万元引进了先进大米加工设备和检验设备,新设备生产的大米通过真空包装、精包装、小包装进入了国内大中城市超市,增加了成员的经济效益。

  抓科技,创精品,让产品“俏”起来。合作社以“科技+品牌+市场”三位一体的战略作为合作社发展的方针,始终把精品名牌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创新水稻科技,主攻水稻加工。合作社覆盖周边三个村水稻面积3万亩,由于加工出的大米是优良水稻品种生产的、优质好吃有饭味、纯绿色营养成分高的免淘清洁米,解决了农民卖粮难问题,每市斤大米比市场价多卖0.2元。

  经过三年多发展,合作社取得了显著成效:统一经营节约了成本。合作社统一购买种子、农膜,仅此两项每亩就节省投资25元;统一品种,提高产量,亩增收10%左右,农民增收200余万元;统一品牌,保护当地大米始终以高于外地大米每市斤0.5元的价格销售,使全村农民增收160余万元;有机大米基地得到了发展,2010年订单有机水稻面积2000亩,合作社以每市斤3.5元的价格收购,成员户共增收100余万元;建立了深加工体系,形成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2010年入社成员比上年人均增收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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