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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开城市社区合作社先河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3-31  浏览:50

  30日,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霞梧社区的居民笑逐颜开,集美区工商局为他们送来了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营业执照。这是工商部门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嫁接进城的首次尝试。

  霞梧社区原是一个自然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霞梧与许多乡村一样实现村改居。在撤村建居后,土地被征用,由农民转换成的社区居民需要新的致富依托。原有的集体资产也需要明晰产权归属。为此,厦门市工商局引导这些居民发展股份合作经济,使他们致富有资本,经营有主体,创业有靠山。

  据介绍,厦门工商部门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为霞梧社区办理登记,赋予霞梧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更广泛的经营范围,明确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为产权界定部门和改制批准部门,保障股东利益。此外,允许合作社出资当股东,设立分支机构。

  霞梧社区现有居民534名,他们推选20名成员代表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66.8万元,除20名股东代表外还包括一个房地产公司股东,出资13.4万元。据厦门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独立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据称,下一步,霞梧模式将在厦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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