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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加快小城镇建设 "三农"问题何以得有效解决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4-01  浏览:129

 

 

  【现状】

 

  目前,我国9亿农民中已有近3亿农民脱离了自己的土地,由农民变为市民。可这部分人在享受住房、就业、就医、就学、社保等待遇方面,仍然难与城镇居民看齐,成为徘徊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一些农村地区,陆续迁入农民与坐地农民在土地承包份额和征占土地补偿待遇上,形成了难以调和的社会矛盾;尤其是煤炭资源型城市的采沉区“三农”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重重。

 

  【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陈德:推进小城镇建设是农村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必由之路。只有小城镇建设好了,农村的各项产业才能快速发展,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使更多的农业人口由从事农业生产转变为非农业生产而成为市民。我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到小城镇投资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化建设要解决好整个服务业的配套问题,不但包括购物、休闲、娱乐,还要包括接受的教育、娱乐的场所,以及其他的一些金融、邮政、电信等各方面的配套设施;农民集中区必须要按照城市化的标准小区来进行规划设计,这样才能让在农民集中区的农民真正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各种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陈方红: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些农村地区的土地不断地被征占,由此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也不断地显现出来。特别是农村自1983年家庭联产承包后,陆续迁入农民与坐地农民在土地承包份额和征占土地补偿待遇上,形成了十分尖锐的社会矛盾,且难以调和。这部分人群相互串联,经常上访,给各级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同时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目前,国家对处理上述矛盾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一部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文件。这样,可以统一标准、有的放矢地有效解决农村“后迁入”的农民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刘诗:我国抚顺等煤炭资源型城市,历时百余年的开采,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采煤沉陷后患。从上世纪80年代起,国家、省、市开始实施采沉区搬迁治理。但是,这些治理政策对农户住宅、农民土地、农业生产考虑较少,并没包含对农民土地补偿及农村的改造,只搬迁了部分农民危险房屋,致使采沉区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重重,甚至基本生活需要都难以保障。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及住房脱险搬迁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难点问题。建议国家出资整体收购采沉区农村集体土地,从根本上解决因采煤沉陷而引发的“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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