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底开始,平价商店在广东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起来。这种由政府推动的商业模式在取得平抑物价效果的同时,也引来不少争议:平价商店由政府用优惠措施推广是否破坏市场公平?政府干预市场是否有违市场规律?平价商店如何存续下去?
毫无疑问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当然由市场决定;但当物价过快上涨,已影响到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时,在市场“无形之手”之外,如何有效利用政府“有形之手”,在不违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使“无形”、“有形”相得益彰?广东的平价商店在争议中探索求解这道难题。
“农超对接”狙击“最后一公里”涨价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多年来一直倡导流通渠道取消中间环节、实现农超对接的商业模式,但始终没能走出徘徊不前的状态。而广东希望通过建设平价商店的模式,打破产销对接坚冰。
在广东的平价商店里,老百姓日常生活所需的30多种商品都能以低于市场价20%至30%,甚至高达50%的价格买到。菜价之所以能够实现平价,关键在于蔬菜从田间到餐桌的路线“裁弯取直”了。
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霞山店经理熊炜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以前销售的农副产品主要都是从本地的批发市场进货,现在采取农超对接的方式,直接从合作社进货,超市省去了中间环节,节省了20%至25%的成本。
“为什么普通市民买不到平价菜?主要是流通环节太多了。”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向记者描绘出“一斤蔬菜的价格之旅”,以西红柿为例,菜贩在田头的收购价约0.95元/斤,经过几轮辗转到达批发市场价格已经涨到1.39元/斤,再经批发商到超市,零售价就已经达到3.52元/斤。与收购价相比,市民付出的买价“几乎涨了两三倍”。
一斤西红柿从农田到餐桌的巨大价格变化,在农产品(19.40,0.13,0.67%)中具有普遍性。广东省价格调查队曾经对广州、汕头、惠州等五市的大众蔬菜流通成本进行调研,一般而言,蔬菜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一般要经历“收购商”“区域市场”“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5个环节。每个环节层层加价,使得菜价居高不下。特别是从批发市场到超市这最后一公里,菜价普遍翻了几个筋斗。
“要让老百姓真正买到平价菜,就要砍掉繁冗的流通环节。”孙庆奇告诉记者,目前广东省各地都在摸索建设“平价商店”,一种是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销对接”建设平价商店,广东全省有1300多家供销合作社,有6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种模式是依托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建设平价商店。“两种模式各有特点,但道理一样,都是减少中间环节,让农产品从田头到商店只有一步之距,以降低终端价格。”
据介绍,广东推行的平价商店就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广东省各地已设立平价商店108家,从各地上报情况看,年内可建成不少于614家平价商店,大大超过原定计划。
政府培育扶持,有违市场公平?
为了保障平价商店可持续发展,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让利扶持的原则,平价商店将享受到减免税费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如广东省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建设,对平价商店承租经营场所,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对平价商店贷款自购经营场所,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对与平价商店产销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相关的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生产条件改善、疏菜大棚设施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与品牌化经营,以及建立和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冷藏设施等,给予适当补贴或者贷款贴息。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平价商店,按照“先控后补”原则对差价给予适当补贴。孙庆奇表示,在平价商店背后,是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进“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商店”的做法。
上述做法虽然对平抑物价起到了作用,但是也引来了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政府培育扶持平价商店是否有违市场规律?
广东省对平价商店的补贴,大多来源于价格调节基金。除省级统筹和拨付的价格调节基金外,各地的价格调节基金发展不平衡。有市场人士质疑,平价商店是通过拿政府大量补贴以及政府给予特殊的市场地位换取商品低价,并以此优势来与市场中的其他经济主体做“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市场竞争和交易的平等准则,是运用行政手段不恰当干预正常的市场秩序。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平价商店建设中政府与市场之间如何定好位,就显得尤为关键。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吴迎新副教授认为,农超结合的经营模式有效运行要特别注意,农副产品的产销要遵循市场规律,而不能逆经济规律,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根本途径在于供求平衡。短期内,农副产品的供给弹性较小,在价格异常波动期,政府采用价格临时干预机制是必要的,但不宜长期使用,以免发生低效率现象。
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对此表示,物价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完全推给市场,因为物价过快上涨,首先影响的是弱势群体的生活,而平抑物价,最关注的也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这靠市场解决不了,必须“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作用。况且,广东进行的平价商店探索,并非靠行政力量为之,而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居中引导扶持,根本上是按市场规律办事。政府扶持平价商店既有“力度”,也讲“适度”。政府的扶持是有限的,平价商店的建设还是要坚持以企业自主经营为原则,政府不能大包大揽。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杜金沛则表示:“平价商店所售商品之所以低价,原因在于压缩了流通环节的成本,而不是压榨了生产环节的利润。因此能在不触及农民利益前提下,不仅换来了价格的下降空间,而且在生存危机的逼迫下促使流通企业实现创新。这或许能从外部为多年来积弊日甚的商业流通带来一场具有革命性的变革压力,也正符合了当前国际上正日益盛行和蓬勃发展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例如,日本在最近十几年里,主要蔬菜价格走势具有波动幅度小、波动频率少的特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压缩了大量的流通环节,逐步摆脱对批发环节的依赖,依靠网络和信息技术实现了“对手交易”,农产品可以从田间地头直接上餐桌。
杜金沛认为,对于初创和试行的平价商店来说,政府的支持是必须的。但在未来,平价商店形成一定规模后,政府应退居幕后,主要提供服务和管理。因此政府下一步工作应逐步过渡到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实现管理创新。
防止昙花一现,探索有效模式
平价商店作为我国稳价安民举措的新鲜事物,在争议中探索前行。平价商店该如何存续?需要依靠什么机制来获得自身的发展呢?诸多专家对此建言献策。
暨南大学经济学系主任刘金山教授认为,“单个商店,很难肩负重任,一定要靠连锁的方式,多布点,广覆盖,既不会形成个别平价商店的抢购风潮引发社会风险,又会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压力从而熨平物价。更重要的是,平价商店所售商品应占有足以牵动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份额,才能产生其价格水平对其他零售商提价动机起到限制的作用。只有这样,平价商店才能真正成为稳定物价、稳定民心的有效手段。力促平价商店尽快做大与做强,应成为工作重点。”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吴迎新副教授认为,平价商店选址应合理规划,应充分考虑消费者购物的机会成本。否则,即使平价商店的商品很便宜,但过高的时间成本、往返的乘车成本会使惠民政策变得并不实惠。
“平价商店的重要支撑点是平价本身,对进入平价商店行列的商家要有严格规范的要求,其进出与生死要遵循市场规律,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来参与评价和决定其去留。”杜金沛说。
目前,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已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包括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办法、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农副产品目录、税收优惠政策、经营场所扶持政策、用电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平价商店协议格式范本、平价商店准入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将充分吸纳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健全建设平价商店的有效模式和各项管理制度。
“鲶鱼”效应能否加速农产品产销模式变革
记者走访的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打破农产品产销对接坚冰的契机已经出现,因为目前国内商业模式内部本身就在酝酿着变革的力量。
近年来,物流行业的发展使生产要素流动起来、农民合作社的兴起使农业生产规模化、超市价格竞争要求低价采购的需求等因素,使生产和销售环节有着减少中间环节的需求。广东在物价高企的严峻形势倒逼之下,牵线搭桥,通过政策激励搭建平价商店,将成为商业模式整合的“加速器”。
超市对农超对接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广州市新供销购物广场黄边店作为广州第一家挂牌的平价商店因平价商品而赚足了人气,2月中旬开业的这家店,仅半月就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
据业内专家介绍,与百货、其他食品相比,超市中的蔬菜利润并不高,有的甚至赔钱。产销对接后,则直接降低了超市的采购成本。蔬菜之类的生蔬商品是一个超市带动人流的核心业务,由于农超对接实现平价,超市吸引了大量的人流,反而带动了超市其他商品的销售,销售业绩整体提升。虽然销售平价菜表面上看吃了点儿小亏,但却带来了经营额的大大提高。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霞山店经理熊炜告诉记者,该店成为平价商店后,生鲜品月销售额由原来的4万元一下蹿升至9万元。
平价商店还对其他零售商维护价格稳定起到了积极带动作用。华润万家、爱家超市等表示,将在超市中增设“平价专区”或开设“平价超市”,主动降价让利。
有专家认为,平价商店的问世,不仅能够帮助农民增收,更如高物价时代的“鲶鱼”,有利于平抑物价水平、促进价格竞争等。
但对于平价商店这种效应,也有人提出质疑,平价商店会不会冲击现有的商业体系?
对此,华润万家、百佳等多家大型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大超市,我们本身有2万多个品种,农副产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且,我们在采购价上有优势,无惧平价商店的竞争。”他们普遍认为,平价商店不可能完全左右物价的涨跌,但能给消费者,尤其是中低收入者提供多一些选择。与现有的超市是相辅相成的,不会有冲击。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说,平价商店的经营范围主要是粮油、蔬菜、肉禽蛋类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主要面对中低收入群体,不会对其他经营者造成冲击。平价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也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要与市场价格保持合理差价。既要防止价格过高,起不到价格引导功能;又要防止价格过低,违背市场规律,伤害其他经营者利益。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是稳价安民的重要准则
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关乎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经连续多次提及物价问题,并明确表示,今年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是稳定物价。
稳价安民成了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严峻挑战。广东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推广平价商店,希望通过推动农超对接,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连接起来,使农民收入升起来、物价水平降下来,超市活起来。
平价商店建设正在成为广东省运用经济手段稳定物价的创新举措,但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它能否获得持久生命力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政府既要在调控物价中有所作为,又不能强势干预市场太多,调控要有“力度”但更要“适度”,要顺应经济规律,而不能违背市场经济规律。
事实上,在短短几个月内,平价商店模式在广东遍地开花,赢得了农民、市民、超市等多方共赢的社会效应,关键就是在于政府用平价商店作为调控物价的抓手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政府在稳定物价严峻形势的倒逼之下鼓励推广平价商店模式,而这种模式的建立正好顺应了国内商业流通模式自身内部正在酝酿的“农超对接”的变革,政府只是用“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相握,推动这一过程的加速完成。如果只是靠政府单一的行政力量干预强推,或是作为调控物价权宜之计的政绩工程,是很难达到被市场叫好的效果的。今后在平价商店的发展过程中,要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定位问题、政府介入方式和程度问题,其法宝都在于“顺市场经济规律昌,逆市场经济规律衰”。
平价商店在广东省乃至全国来说都是一个新鲜事物。任何新生事物都是在质疑中发展壮大,也是在质疑中完善健全的。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总是存在着改进完善的地方。但不管怎么样,任何创新和探索,凡是有利于民生,特别是有利于中低收入群众,凡是符合实际、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满足群众需要的,我们都应该抱着积极、正面的态度去支持它、完善它。
背景资料
新加坡平价合作社
新加坡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了平价超市的建设经验。短短30多年,这个当年为了平抑物价飞涨应运而生的小超市不仅成为政府在价格异动时平抑价格的中坚力量,而且还获得了飞速发展,2010年,平价合作社进入世界合作社300强。
平价合作社(NTUCFAIRPRICE)是新加坡职工总会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的经济合作社。它的宗旨是协助新加坡家庭缓解生活费上涨的压力,确保市场上主要货品的价格受到控制。
如今,平价合作社已发展成为新加坡居于领先地位的超级零售商店,拥有130多家超市及便利店,占据新加坡50%的市场份额。目前,公司股权分散在50多万新加坡人手中,每天有近百万顾客光顾其各家分店,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加坡人自己的店”。平价超市有500个自有品牌,包括香米、面包、食用油、牛奶、快熟面和罐头等,定价一般比其他超市低10%-15%,尤其是政府规定的一百多种生活必需品永远是全国最低的。每当物价上涨的阴影笼罩新加坡的时候,平价合作社就挺身而出,宣布为国人节省计划,肩负起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由于合作社占有足以牵动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份额,它的价格水平对其他零售商提价的动机起到了限制作用,成为政府稳定物价的有效手段。
新加坡平价合作社能取得成功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第一是政策支持。合作社成立之初,政府给予这个新生事物有力的支持。在政策上,政府优先批给合作社理想的店面,合作社的所有超市都占据了较好的地点,如在地铁站周围以及人口密集区购物中心内等。同时,政府还在租金和税收上给予优惠。积极有效的政策扶持,为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强劲的动力。
第二是价格惠民。合作社一直坚持其创业宗旨,即稳定基本消费品价格,帮助低收入家庭降低生活费用。正是抱着为百姓谋利益的宗旨,合作社最终争取到了民心,也获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2007年,新加坡经济大滑坡,工厂关门,工人失业。面对建国以来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平价合作社向老百姓伸出了援手,决定让利2130万新元来帮助低收入者和生活困难者渡过难关。正如它在广告宣传中说的:“生活不易,钱不够用,我们感同身受。让我们合力减轻您的负担,建立更美好的生活。”让利措施周到实惠,从2007年8月份起,全国66家合作社连锁超市将200多种日常消费品减价20%;2008年1月起,再次下调另外200种生活用品的价格,幅度达18%,优惠期长达17个月。与此同时,平价合作社还返还会员5%的购物回扣和5%的股息,总值3600万新元。新加坡人对此善举大表赞同,合作社的连锁超市都宾客盈门。在经济不景气的困难时期,适时采取大幅度的让利措施,使合作社获得了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是合作经营。合作社自1990年采用合同农作方式,目前已和马来西亚、泰国、印尼、中国的五家农场签约,让对方专供蔬菜。合同农作的优点,一是直接采购,价格均便宜30%。二是价格稳定。蔬菜是生活必须品,当天气突变,影响某种蔬菜的供给量时,价格就会剧升,但通过合约方式,公司可以继续沿用已议定的价格购入蔬菜,不受影响。三是为应对国外大型超市的冲击,合作社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将众多经营难以为继的小型零售商收编,结成同盟,扩大了合作社的势力范围,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加大。
第四是市场主导。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的、科学的管理是合作社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的决定因素。合作社始终坚持走市场路线,不贪图任何优惠待遇。为了保证合作社的商品,特别是“民生”商品的价格低于其他商业企业,合作社建立了建立现代化的物流公司,比所有的竞争对手都先拥有自己的中央仓储和分销系统。在夺取全国最大的市场份额后,合作社并没有就此满足,而是给自己定下了更高目标:即最好的价值、高质量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平价合作社用高效的管理,先进的技术,终于把零售业这块蛋糕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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