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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一年牟平民众膳宿消费合作社股票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4-23  浏览:143

  在近代西学东渐的脚步声中,西方合作主义思潮逐渐走上中国社会的舞台。一些接受新思想的知识分子把合作视为改变中国社会落后现状的良方,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化方案,并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山东省博物馆收藏的一张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牟平民众膳宿消费合作社股票,正是反映当时中国农村合作运动蓬勃开展的珍贵文物。

  该股票品相完好,长26.5厘米,宽24.5厘米,边饰花草纹方框,面值大洋五元,计一股。股票的拥有者蔡立言经社员介绍加入膳宿消费合作社并认购本股票,合作社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人组成,赵敬之为理事兼经理。

  当时合作社在中国遍地开花,既有一批学者努力探索并广泛宣传的功劳,也是许多政治家高度重视并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积极推动的结果。薛仙舟、楼桐孙、晏阳初、梁漱溟等人是合作思潮在学界的杰出代表,薛仙舟更是被尊为“中国合作社之父”。上至孙中山、蒋介石,下至国民政府大员廖仲恺、戴季陶和陈果夫等一批政治家,也非常重视合作运动,多次强调合作社的重要性,并将合作社写入国民党政治纲领,利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在社会上广泛推行。

  1927年北伐战争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在“救治农村”、“调剂农村金融”的口号下开始合作立法。1928年2月,国民党中央第四次执监会上通过了《组织合作运动委员会建议案》,开始进行大范围的合作运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同年10月,国民党中央又规定合作运动为七项国策之一。1931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农村合作社暂行规定》,把合作社分为信用、供给、生产、运销、利用、储藏、保险、消费及其他共9类,并规定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国际合作纪念日。

  在这种大的时代背景下,合作运动在山东大地上广泛开展起来。梁漱溟主持的山东邹平乡村建设实验,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组织、创建合作社,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各地合作事业的开展起了示范作用。1931至1933年,山东合作社总数居全国第四位,仅次于江苏、河北、浙江,至1936年间跃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河北。在百花争艳的合作浪潮中,牟平民众膳宿消费合作社也走上了历史的舞台,虽然通过这张股票我们难以了解它的规模大小、运营情况、存在时间,但是它无疑和其它众多的合作社一道成为那个时代农村合作运动的重要历史缩影。

  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国民政府试图把中国农业推向近代化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在客观上顺应了个体小农经济向社会化生产经营发展的趋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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