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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梨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50个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4-26  浏览:84

  原题名《吉林梨树县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近几年来,梨树县紧紧围绕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中心,始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渠道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围绕合作社的创建发展、规范提高,逐步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了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为重心、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涉农企业为龙头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健康有序、加速发展的态势,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互惠互利、联合协作、自我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50个,合作社总数占全省近十分之一,占四平市的二分之一。其中,从事种植业249个、养殖业282个、农机专业46个、园艺特产业45个、运输加工业41个、农产品购销67个,资金互助及信托担保服务10个。合作社成员达到4万户,带动农民近8万人。分别占农户和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3%和25%。涌现出了夏家、富邦、百信、红嘴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一、组建方式多样,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县委、县政府积极鼓励多主体兴办、多形式发展,谁有能力谁牵头,不拘形式、不定框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渐突破地域、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形成了多主体牵头、多领域兴办的格局。组建形式主要有6种:一是由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的农户自愿组织兴办;二是依托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牵头兴办;三是依托乡镇涉农站所兴办;四是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五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兴办;六是依托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兴办。从产业发展看,多数是围绕区域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兴办;从合作领域看,业务范围涵盖了农村种植、养殖、农产品购销、农副产品加工、农民资金互助、科技推广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医疗服务等13个行业;从合作区域看,打破农村社区界限,跨乡镇、跨县合作日益增多。

  二、服务层次逐步提高,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在组织形态上,逐步由服务型向实体型、产业型转变。多数合作社自我兴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已从过去单纯的技术、信息服务向生产、加工、购销等环节延伸。二是在合作方式上,逐步由劳动合作向资本合作、生产要素合作发展,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也在不断发展。三是在市场经营上,逐步由自产自销、提篮小卖向规模化生产、批量销售方向转变。一些合作社通过建基地、办实体,开拓市场,发展品牌农业,提高产品竞争力,市场经营能力不断增强,有的合作社产品已经进入超市,有的还出口创汇。

  三、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利益联结日趋紧密。在推进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服务。2003年以来,成立了“梨树县农村经济组织创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为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指导、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同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合作社之间经常联系、合作发展的工作体系,健全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特征及作用。宣传普及合作知识,介绍合作原则,弘扬合作精神,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邀请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农业大学以及国内部分高校涉农专家在梨树举办专题培训班,使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的知识,取得了显著效果。

  三是强化培育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中,始终把抓典型示范放在突出位置。一方面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根据不同典型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扶持办法。对老典型重点是搞好形象塑造。县委、县政府积极向农业部、省农委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先后为夏家、富邦、红地球等合作社争取项目扶持资金470多万元,增强了合作社的发展后劲。对群体性典型重点是搞好规模整合,把荣华笤帚生产等12个合作社列为典型,指导其连锁经营、联合发展,使其迅速成为当地合作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另一方面,以现场会、交流会、观摩会等形式推动合作社的发展,让合作社的创办者和受益者现身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组织合作社经营者开展经验交流和研讨,增长发展合作社的本领和见识;组织农户进行合作社现场观摩,看制度、看形式、看效益,解决了广大农户“想干不会干”的困惑,积极联合起来闯市场。

  四是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在确保把上级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以外,还在财政支持、税收减免、市场准入、信贷保险等方面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先后出台了《九部门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暂行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等相关文件,组织各部门积极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登记、会计核算等一系列扶持。其他职能部门也为合作社发展大开方便之门,保证和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全县章程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机制比较健全的合作社已占48%。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日益紧密,多数采取“利益联农、服务联心”的方式,引导社员资金、技术和土地入股,实行统一购销和二次返利,逐步与社员建立“信息沟通、资金共融、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四、组织实力逐渐增强,合作机制成效明显。从全县实践来看,合作社发展快的地方,农民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主导产业和块状经济的形成明显加快,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果来看,具体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了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培养造就了新型农民。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使看得见、信得过、学得来的实用技术得到迅速有效的传播;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使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最快捷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最高效的途径传递到农民手中,加速了农民思想意识的转变。二是架起了小生产通向大市场的桥梁,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把分散的科技增长要素整合起来,把分散的生产资料聚集起来,通过代购代销、联营联销、以销定产等形式,解决了农产品分散供给与市场集中需求的矛盾,为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搭建了广阔平台。三是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提升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农户,以利益为纽带,将从事同一类生产项目的农户组织起来,推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了主导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快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坚持对内讲服务、对外讲盈利,有效地协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帮助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成为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依托和靠山。五是优化了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资金、技术和劳动的整合,实现了土地产出的最大化、技术指导的优良化、资金投入的效益化和劳动力配置的合理化,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使农民收入有明显提高。六是改变了乡风习俗,加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农村政策、专业生产技术、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和交流,不仅增强了农民的合作及民主意识,还提高了农民素质,影响了农民的生活方式,改变了乡风习俗,增进了农民之间的团结互助,增强了农民的集体荣誉观念和遵纪守法、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推动了乡风文明的建设。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农民组织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农民组织起来,广大农民又有组织起来合作发展的强烈愿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推动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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