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透视
屈效东:各村情形不一 应尊重农民意愿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4-28  浏览:107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加大新农村建设步伐中,不少市、县为改变农民居住环境,节约宅建用地,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纷纷出台“撤村并居”措施,大力推行“村改社区”政策并制定出村庄合并规划,让农民拆房去住高楼。对于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务院几次召开会议并发文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强迫农民上楼行为。那么,农民可愿“撤村并居”像城里人那样住进富丽堂皇的高楼呢?阳春三月,笔者在宁陵农村作了调查,充分了解农民的意愿。下面记录的是农民的意见。

  于博,宁陵县阳驿乡后陈村支书 “俺后陈村有1200亩耕地,近200户人家。在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声中,我村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十年规划》,在村里修了‘七纵八横’近1600米油路,建了文化广场、议事大厅、村委办公大楼,1200亩耕地全部实行流转。从2008年开始,我村根据设计规划动员村民扒去旧屋,沿‘七纵八横’道路建起上下两层小楼小院415套,不但成为全市全省新农村建设模范村,还腾出土地220亩。几年来,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投入资金约700万元,依赖的是我村大化肥业有限公司雄厚的资金。说实话,在动员村民扒旧建新的过程中,一些农民很有意见,舍不得离开居住了几十年的老屋老宅,可等农民搬进新居后,这种意见就逐渐消失了。总之,破旧立新是一场革命,转变农民的思想意识需有个过程。”

  成绍周,柳河镇成庄村支书 “我们成庄村有400余户人家,村民居住分散,村容村貌不很整洁。2010年,我们争得市、县土管部门批文,决定在村外一荒废地上建设成庄新村,我村一开发商自愿拿出巨款承接这一工程。经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有95%以上的农民接受了这一新生事物,自愿签字同意新村建设规划。从去年初冬开始,每户占地0.3亩、上下两层的130套小楼小院开始施工。一期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将以每平方米600元的价格向农民出售,每户农民出资七八万就可住上一套新楼房。村民若愿扒旧房,可接受拆迁补贴。看到农村建设出现如此好的局面,原来少数持反对意见的村民也转变了认识。目前,这130套新楼房竣工,申请购房的农户已有300余家,村民都说村‘两委’为农民办了桩好事。”

  韩守方,乔楼乡韩庄村村民 “韩庄是乔楼乡最偏僻的一个小村,按照当地整体建设规划,我村将撤并到新的规划区里去。可新区离我村有近3公里,将来人搬走了,土地、机井不能搬走,到时这地咋种?庄稼咋管理?这是压在百姓心头的大石头,所以俺村有很多人不愿住高楼,仍愿在生养自己几十年的老地窝上生活。”

  高扬,某乡退休干部“我当了几十年乡干部,也种了几十年田,退休后还是在种田。让农民进社区住高楼是个好事,山东诸城的经验也很好,可这个县的财政收入一年有几个亿,而我县只有七八千万,撤村并居建高楼谁能出得起钱?上哪去找恁多的承包商?领导为什么热衷这些事,是‘土地财政’意识在作怪。一个村建起几座楼,当然能腾上百亩地,上边打着‘占补平衡’的旗号,强征县郊农民的土地转卖给开发商,上上下下便得了好处,我说土地占一块少一块,啥时都平衡不了。‘土地财政’太危险了,它严重冲击确保18亿亩耕地这条高压线,操纵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靳体军,宁陵某乡农民、乡人大代表 “撤村并居、移民并村让农民住高楼,说着好听,做着难做。各村有各村的实情,各村有各村的困难,这事宜提倡,可不能硬逼着照办。各村应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灵活对待,尤其应根据农民的意愿行事。阳驿后陈村有实力,柳河成庄村95%以上的农民都愿住楼房,就可实行这一步,暂时达不到条件的乡村,切不可草率行事而造成农村混乱,农民上访。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切合当地实际,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发展,保持农村稳定。”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