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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科技推广中的作用机制及政策选择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4-29  浏览:450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以合作社为组织平台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机制、模式研究”(J09WJ10);青岛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科技支撑现代农业的途径、作用机制和效果研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组织平台的实证研究”(09-1-1-102-(28)-zhc)。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技术资源整合、技术需求培育、技术双方的沟通、“自下而上”的推广、加快技术扩散、加速技术创新等方面。本文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作用机制的分析,结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推广;作用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近十几年来,针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发展,国内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最初的研究主要围绕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如,推广体制转轨滞后,具有行政依附性,运行机制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推广投入不足、来源单一、投资结构不合理;重科研、轻推广,农业技术供给结构失衡;农民和农业推广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缺失、知识老化等(郭海洋,2007[1];郭江平,2004[2];等)。

  在最新的研究中,研究的主线和视角已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研究的主线上,已不再局限在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泛泛探讨,而是更加深入地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机制、模式进行总结、提炼,以推动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创新。如,于水,安开根(2009)分析了我国农技推广体系与机制的创新[3;]揭筱纹,顾兴树(2009)提出了农技推广体系的“双核心模式”。

  在研究的视角上,更多地集中在以某种组织体或系统为视角进行剖析并提出一些创新模式,如,兴连娥(2009)从省级农业科研单位角度对农技推广的新模式进行了研究[5];卓涛(2008)以陕西杨凌示范区为例对农技推广模式的探索和创新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六种农技推广模式[6];等等。

  从现有的研究看,虽然有少数研究注意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少、组织化程度低是影响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张萍,2007)[7],并有研究提出将合作社系统的农技推广作为我国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中一支新兴的力量加以培育和发展(郑丹,2009)[8],但是,专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视角,对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深入研究非常少,尤其在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开展这样的专门研究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的作用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作为联合起众多农户的组织平台,合作社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改善农民在市场谈判中的弱势地位,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等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9].同时,合作社在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作用机制包括(如图1所示):


 

  1.技术资源整合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其本质特点是将家庭经营的个体弱势转化为群体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内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体现在内部,也表现在外部资源的优化、整合和配置上。

  首先,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理事长、经理等管理人员的构成来看,大多为各种各样的“能人”,包括种养、加工、运销专业户、基层农技部门等方面的人员,这些“能人”

  通常比普通农户受教育水平更高、更易于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同时,他们对外部资源(包括技术资源)的占有更多,具备整合外部技术资源的条件和能力。

  其次,作为一个组织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了我国传统的农技推广中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和各自为政的制约,通过与农技推广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资企业、NGO(非政府组织)、其它企业或机构的广泛联系,可以使来自各方的技术资源得以很好的整合。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无论其经营的决策,还是技术选择的决策,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技术资源的配置也是以市场机制为主的,同时,作为联合众多农户的组织平台,合作社对技术资源整合的效率远远高于分散的单个农户,使技术资源的整合更为合理、更有效率。

  2.技术需求培育机制

  技术需求的动力来自技术需求方(农民)自身的素质、对技术信息的掌握、技术使用效果等多个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第一,从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看,无论是“罗虚戴尔原则”,还是国际合作社联盟提出的“合作社原则”,无一例外地都提到了合作社教育、培训。因此,合作社天然地具备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特点。通过教育、培训,可以提高农民的素质,使农技推广具有更好的传播土壤和更快的传播速度。

  第二,各种研究表明,关心信息并且能够经常及时地了解信息的农户具有更强的采用新技术的意愿,而信息闭塞的农户相对保守且意愿较弱。通过合作社经常举办的科技讲座、技术推广会以及成员之间的技术信息沟通,使得关心技术信息的农户及时了解了各种信息,其他农户在讲座、培训以及有技术专长的农户的熏陶下,技术接纳能力得以迅速提高。

  第三,合作社作为一个技术传播、指导的平台,为成员和其他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推行统一农资、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等,确保了成员种养殖过程中成本的降低、病虫害风险的控制等等,从而提高了成员种养殖效益,增强了成员和其他农户对所推广技术的信心,使得技术推广产生了“滚雪球”效应。

  3.技术双方沟通机制

  农业科技推广是由推广机构或人员组成的辅导亚系统与农民构成的目标亚系统所进行的沟通活动,是一种系统间知识、信息、科技等要素的双向交流。这种双向沟通,既包括科技人员的宣传、培训和示范等教育活动,也需要农民的各种参与。

  合作社搭建了技术提供方和需求方沟通的平台,一头连接着众多的农户,一头连接着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等等,并且,与普通的技术推广平台所不同的是,这一平台除了市场机制(技术的公平交易)发挥着作用之外,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利益联结机制的作用下,合作社和成员对技术的选择更加注重长期性和实效性,与技术提供方的交流更加透彻和注重双向性。

  4.加快技术扩散机制

  农业技术由产生到接受,会经历一个由众多主体参与、在时间和空间上变异的复杂过程,主要包括“认识-感兴趣-评价-试验-采用”等阶段。随着扩散阶段的推移,接受新技术的人越来越多,新技术也就开始普及。

  在农业技术的扩散中,合作社在各个阶段都或多或少地起到助推器的作用,从而加快了农业技术的扩散。例如,在对新技术的认识阶段,大众传播和集体指导是效率最高的手段,而这两项措施也是合作社最容易实施的;在感兴趣阶段,合作社可以通过技术能手的成果示范和个别指导,引起更多成员和农户的兴趣;在评价阶段,农民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成效是最具发言权和务实精神的,“眼见为实”是最具说服力的;在农民看到本社成员示范的结果和效益后,如果技术或品种确实是能够带来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农民自然而然就会试验和采用,从而形成“水到渠成”的效应。

  5.“自下而上”的推广机制

  在农业科技推广中,采用何种传播方式和传播渠道,对所达到的推广效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情况下,由于农户分散、弱小的特点,难以大面积了解农户的技术需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种养殖品种、不同实力的农户造成了解、分析农户技术需求的困难,农技推广只能采用“自上而下”的推广模式,农民只是被动的接受者。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为了提高技术扩散的相关性与农民的接收效果,推广的方法必须从指导性的、“自上而下”的模式转变成更利于交流与互换知识的参与式和“自上而下”

  的模式(GerdFleischer等,2002)[10].在合作社中,由于其组织的特点以及经常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使农户与技术方参与式的交流和知识互换借助合作社这一载体非常顺利地实现,促使农技推广由“自上而下”模式向“自下而上”

  模式转变。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承担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社区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任务,成为开展农技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

  6.加速技术创新机制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技术需求与研发的脱节,科技部门不能充分地了解农户的技术需求,而农民的技术需求又没有合适的渠道有效地表达和反馈,这种状况会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和发展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架起了农户与科研机构之间沟通、合作的桥梁,成为两者之间有效的双向交流与传递的中介组织。相对单个农户而言,合作社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能更好地发现和传递种养殖中面临的技术问题和研发需求;同时,合作社对研发需求的选择,是站在了解市场需求、产供销一体化的角度上进行思考的,更具有市场导向和符合市场需求,通过与科研单位研发优势的结合,加快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业科技推广

  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实践表明,农业合作社与公共(政府)机构、盈利(私人)机构共同构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在我国未来农业的发展和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中,应当重视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其作用机制,加快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发展。

  1.完善政策法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发挥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在这种快速发展的同时,应该看到,作为一种新出现的经营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的潜力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尤其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当围绕合作社在农技推广方面的作用机制,制定相应的支持、扶持政策,促进其作用的发挥。例如,鼓励、支持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对合作社研发或采用新技术、新品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资金支持;对向合作社转让先进技术或方法的科研院所或个人的所得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等。

  2.推动合作社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

  合作社作为聚集起众多弱势群体而形成的组织平台,其发挥各方面功能和作用的基础是具有一定的成员规模,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相比,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一定的差距。以笔者最近在我国东部沿海和西部地区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接受调查的合作社平均成员数为154人,远低于美国(2005年为887.8人)及发达国家的水平,较小的规模大大限制了合作社作用的发挥。例如,技术扩散效应的规模和速度大大降低、“自下而上”的推广机制难以形成等等。同时,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由于政出多门和体制中的条块分割,众多的支持或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或措施大多成为“撒芝麻盐”的操作,不能集中发挥效力,不利于合作社规模的发展。因此,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上和农技推广中,应更多地鼓励合作社做大做强,包括成员规模、资金规模、技术实力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作用的发挥。

  3.鼓励各方以合作社为载体形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从合作社这种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来看,非常适合成为产学研各方搭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平台,通过联合,有利于提高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化程度,在战略层面建立持续稳定、有法律保障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整合农业产业链条中的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合作社集聚;有利于保障科研与生产的紧密衔接,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推广和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技术集成创新,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

  4.加强合作社教育,培育农业科技推广的良好氛围

  成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合作社传播、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的效果。从欧美等发达国家从事农业、合作社的人力资本特征上看,对从事农业的人员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基本都受过高等教育,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更是需要接受专门的教育和培训。而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中,绝大多数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过专门的合作社教育的人员几乎为零,急需开展相关的教育、培训。在合作社开展的教育、培训中,教育、培训的对象不仅仅是经营管理人员,还应包括大量的普通成员,因为他们是合作社决策、理念及生产技术贯彻的基础;同时,教育、培训的内容不仅仅局限在合作社知识和理论方面,还应包括各种现代农业技术知识及应用,营造现代科技传播、推广和应用的土壤,使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愈发显现,形成教育和科技的双轮驱动,推动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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