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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县1500户农民加入扶贫互助社组织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5-02  浏览:111

  2010年,朝阳县在全县6个乡11个村组中建扶贫互助社11个,1500户农民加入扶贫互助社组织,使全县贫困户在享受扶贫政策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方便快捷的资金来源渠道,在家门口建起了民有、民用、民管、民享的村民“银行”。

  朝阳县在建立扶贫互助社过程中注重、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宣传互助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宣传建立互助资金社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方式方法,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群众大会,举办培训班等办法,使贫困户对建立扶贫互助社加深了解,激发调动了贫困农户入社的积极性。同时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先后制定下发了扶贫互助社机构组建及管理实施细则,扶贫互助社章程、扶贫互助社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扶贫互助社这些运行规则,由县扶贫办抓好试点村的工作。在试点村成立筹备小组,民主选举产生互助管理机构和人员。他们还强化资金监管,县扶贫办和县乡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互助社监督检查机制,随时监测和检查互助社的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和控制风险,保证互助社为民所用、务民所需、解民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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