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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委员谈新农村建设——城市化不能以农村不良萎缩实现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5-03  浏览:62

 

 

  观点撷珍:“国家的城市化,绝不能以城市短期急速膨胀、农村不良萎缩的途径来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党中央、国务院又相继出台和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使得农民的收入有了较大的增加。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中共十七大提出城市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农村面貌呈现出更为喜人的繁荣景象。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入,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最突出的是不少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精壮劳力和素质较高的农民及不少农村干部大量流入城市,农村的一些工作主要依靠“8361”部队支撑。农村的教育严重滑坡、萎缩,富裕的进城读书,贫穷的辍学,致使不少学校关闭。村里听不到读书声,地里看不到年轻人。好端端的房子没人住,农院杂草丛生,农村的多种活动体系基本瘫痪。这样的村庄不是少数,而是占相当大的比例。社会主义新农村谁来建设?怎么建设?实在令人担忧。

  一个国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从根本上说,没有高度的城市化,就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也就谈不上整个国家的现代化。但国家的城市化,绝不能以城市短期急速膨胀、农村不良萎缩的途径来实现,也不是仅靠放开户籍管理就能改变的。因此,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如何同步推进,相互协调,和谐地良性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建设新农村需要很好地探索,这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我认为,可以尝试走建设大村子、改变老庄户的路子。建设大村子。建设大村子,并不是机械地把现有的农村合并起来,形成较大的村落,而是要有计划地选择一部分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村子,作为投资扶持的重点对象,率先发展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随着社会发展,新的农业技术被大量采用,农产品商品率有很大提高,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将耕地适度集中,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形成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各种专业公司、中介组织,实现农业耕作现代化。可把有限的支农资金集中投向大村子,重点扶持能够对整个农村发展起示范、引导作用的关键项目,让这些村子率先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步伐。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子里要有较好的生活设施,建有图书室、文化室、医疗室、体育场等活动场所和高质量的学校。在缺乏农村干部的地方可配国家干部任职、选派大学生村官去锻炼。

  改变老庄户。我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自然条件不同,凡有一点承载力的地方几乎都有人类在耕作生息,形成许多山庄老户。有的自然条件恶劣,交通十分不便,但却宜林宜牧,风景秀美,有的还是革命根据地。这些年,为改变这些地方的生活条件,各级政府投入不少资金修路、通电、引水源,但成本高、效益差,有的几乎是把钱白白扔了。近年来,一些地方有计划地搞了整村整寨的搬迁,效果是好的,但有些老人不愿离开。随着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这项工作还要继续下去。同时,要改变老庄户的面貌,建立新型的老庄户。要与退耕还林、生态保护和发展旅游事业结合起来,有选择地保留一些原生态的环境,发展生态旅游和文物遗址保护,建立林牧庄园等。当然老庄户的范围还可以宽一些。老庄户在整个农村中所占比重不大,但搞得好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很有价值,对农村整体发展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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