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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始进行工商登记
作者:记者 张建国     来源:人民网 2011-05-07     日期:2011-05-08  浏览:157

  为规范郑州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行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4月28日市农委和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我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工商[2011]22号),解决了郑州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商登记问题,确立了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近年来,随着郑州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广大农村集体经济得以迅速壮大,尤其是城中村集体资产规模迅速膨涨,这使得农民收入得以迅速提高。但同时也凸显出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管理不规范、不透明,分配存在诸多争议的问题,造成了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和社会不稳定。为解决这些问题,金水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2004年以来,全区范围内大力推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其工作开展与成效已走在全省的前列。截止2010年12月底,已有101个村组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早日解决郑州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市工商局、市农委、金水区委区政府、金水区工商局、金水区农委组织人员于3月份赴浙江、上海等地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商注册和注册后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考察学习。回来后市农委和市工商局对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有关的具体问题进行多次沟通,形成了对我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商登记的初步意见。4月27日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由市农委、市工商局、金水区政府、区农委、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关于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问题的协调会。会后市农委和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我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工商[2011]22号)。

  郑州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不仅对郑州农村股改工作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也为更好的搭建“产权明晰、股权固化、按股分红”的管理新框架打下基础,也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也推动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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