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的合作社理论是毛泽东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一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毛泽东的经济思想.文章按照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合作社理论形成和发展的线索,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合作社理论
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合作社理论是在马克思主义合作思想的指导下,总结解放区合作社实践而形成的。可以说,民主革命时期合作社理论,是毛泽东合作化思想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是毛泽东思想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认真研究毛泽东这一思想,是认识毛泽东、掌握毛泽东经济思想的一个关键,同时对于今天如何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从而构筑中国农村现代化的道路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的合作社理论,是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和展开的,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从1919年到第一次大革命结束
这是毛泽东合作社思想的萌芽与初探阶段。在这个阶段的初期,毛泽东的探索是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的。他曾研究和探索在中国实行新村主义,并付诸实践。他联合一些有共同志向的朋友创办半工读性质的实行共产生活的自修大学。毛泽东在加人中国共产党并领导第一次大革命的农民运动以后,他把希望寄托于农民群众,热情地支持农民群众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在1927年3月所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对于农民群众自发的合作社运动 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鼓励。他认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毛泽东还支持农民向为富不仁的地主捐款救济贫民,办合作社。针对当时农村合作社运动存在的组织不健全的问题,毛泽东还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且预言:“假如有适当的指导,合作社运动可以随农会的发展而发展到各地。”由上可知,毛泽东此时已经形成了三点明确的认识:合作社运动是广大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应当靠群众自己起来办社;农民群众有办合作社的极大积极性;对于农民自发开展起来的合作社运动,要进行必要的指导。我们可以看到,这时毛泽东已经是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要求去探索论证合作社运动的必要性,把广大农民群众作为开展合作化运动与办好合作社的动力源泉。所以,可以说,毛泽东已经开始把他萌发于1919年前后具有空想色彩的合作社理论转化到科学的基础上了。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这是毛泽东合作社思想初步形成时期,同时也是毛泽东真正亲自领导和参与农业、农村合作化实践的时期。在这个阶段,毛泽东写了《长岗乡调查》《才溪乡调查》《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我们的经济政策》等文章,初步论述了他对合作经济的见解。
这个时期,毛泽东十分重视开展合作化运动,曾经号召要努力“发展合作社运动”。为了达到大力发展合作社的目的,他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要给合作社以物质上的支持,把相当数量的经济建设公债借给合作社;另一方面要从组织上动员群众。毛泽东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合作社经常地放在议事日程上面去讨论,去督促,去检查。他还要求群众团体,主要是贫农团体去大力“动员群众发展合作社”。
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对革命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毛泽东指出要从事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建设。毛泽东认为,发展合作社是经济建设的中心之一,而我们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由于毛泽东的大力支持,组织得法,消费合作被、粮食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各种生产合作社在革命根据地普遍开展起来,使合作社成为农村中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如在江西瑞金石永乡就办起了有名的犁牛合作社,兴国县的长岗乡和福建省的才溪乡就办起了一批劳动互劲组和耕田队。毛泽东指出: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耐组成的,而合作事业是在极迅速的发展中,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配合起来,经过长期的发展,将成为经济方面的巨大力量,将对私人经济逐渐占优势并取得领导地位。由此可见,毛泽东已经把合作社经济放到了与国营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
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
在这一时期,毛泽东结合边区事业的发展,写了《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论合作社》《组织起来》等一系列光辉的经济篇章,使他的合作社理论得到了多方面的展开:
1.关于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
毛泽东强调要把合作社经济作为新民主社会经济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明确指出:“新民主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和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毛泽东之所以这样重视合作社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力主发展合作社经济,是因为在他看来,合作社这种经济形式作用很大。他在《组织起来》这个讲话中说:“今年边区有很多变工队,实行集体的耕种,锄草,收割,收成比去年多了一倍。群众看见了这样大的实效,明年一定有更多的人实行这个方法。“在毛泽东看来,变工队等劳动互助社可以不要新的生产工具和生产关系,从而在维护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只是痛过实行分工合作,改变劳动方式和组织形式,就能够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做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当然要大力倡导了。毛泽东总是将互助合作,走集体化道路看作是发展生产力,使农民富裕起来的可靠途径,也是唯一的办法。他认为,只有合作化,组织起来,才能使农民脱贫致富。毛泽东在1943年11月29日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的大会上说得相当明白:”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虽然在这个阶段始终坚持在不改变农民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合作社,但是,他也认为: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因此,毛泽东把合作社经济看作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向社会主义经济形态转化的必要条件。
2.关于合作社的性质
毛泽东指出,“我们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的,我们的合作社目前还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为群众服务,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与国民党的根本区别,也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
3.关于合作社的发展趋势与发展道路
毛泽东指出:“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很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才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因此,在合作社的发展趋势上,毛泽东的认识与列宁有所不同,而与马克思、恩格斯和斯大转的论述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认为合作社的目标是集体农庄。在对待农民走合作社道路上,毛泽东持开明态度。如强调自愿参加、尊重农民的创造。毛泽东指出:“只要是群众自愿(决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这种集体互助的办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
4.关于合作社的主要特征与组织形式
1942年,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文里,对新民主主义合作社的基本特征作了系统的概括:实行自愿入股、退股自由的原则;贯彻面向群众、为群众服务的方法;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实行“民办官助”、反对政府包办的方针;等等。这种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是:在流通领域主要有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在生产领域主要有变工队、扎工队、互助社等,总称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5.关于合作社的管理方针
在创办合作社的过程中,毛泽东认真总结了革命根据地。特别是延安南区办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官助”的办社方针。在以前,合作社实行的是“官办民助”。所谓“官办民助”就是政府或集体办社,资金不足,向群众集资招股,合作社的事务由政府操办,社员毫无决策、管理权力可言。而毛泽东提出的这个方针,要求政府只能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和指导,帮助合作社解决经济与管理方面的问题,但不得包办代替,剥夺社员群众决定、处理社内事务的自主权,并且坚持人股自愿原则,不得向群众进行摊派股份。这样,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官办民助的做法,真正实现了“合作社群众化”。
6.关于合作社的管理原则
毛泽东指出,合作按其经济性质而言是“合股雇佣企业”。所以,不应把合作社视为事业单位,用管理政府机关的那一套工作方法和组织原则去管理合作社,而应当实行企业化管理。即要彻底克服上级政府对合作社进行“超经济”的干涉,消除各种形式主义和命令主义,尊重社员的自主权,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对合作社管理工作实行企业化原则,这表明毛泽东在经济管理工作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与方法,并且有着明确的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观念。
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的合作社理论,在当时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中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虽然没有严格按照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的合作社模式,但在今天,中国农村已经实现了一个跨越式的发展,生产力有了较大的提高,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后,中国农村又面临着发展合作经济的改革。对于如何引导农民发展合作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的合作社理论,无疑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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